【大紀元2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方曉採訪報導)河南焦作市民李玉鳳,今年50歲。她的住房被強行拆毀後無家可歸,告狀又遭打擊報復,工作被辭,失去收入;她的家人也倍受牽連、折磨。她因上訪而多次遭拘留,並被判勞教;她目前疾病纏身,故她表示:我現在甚麼都沒有了,走投無路啊,只剩下對流氓政府的一個恨字了。
三次拆房 無家可歸
李玉鳳向記者投訴:1988年她父親的單位——焦煤集團借老城改造強拆她們家在城市裡的70多平米的自住房,無安置也無任何補償,當時單位給她們簽下合同,說是給她一套改造後的住房,但到目前還沒兌現。拆房時還把她有病的老父親砸傷了,她找到其單位要求補償,遭到毆打。她多次到當地馬村區委、區政府及焦作市委、市政府上訪。當年焦碳集團的有關人員為報復她的不斷上訪,在她父親1989年去世後,一直故意拖欠其近九千元的醫藥費不予報銷。
李玉鳳表示:1997年至2000年政府又以「創造衛生、文明城市」為名,把她家的其餘公有住房全部拆除,並把其家財全部扔到大街上,她全家老少10幾口人從此無處棲身,到處流浪借宿。她不得不告到法院。法院雖判她贏了,但判決的補償費僅一萬八千元,連到農村買宅基地都不夠。她別無出路,只能繼續在當地上訪,招來更重的打擊報復;她被單位開除,丟了工作,也失去了生活來源。她被迫進京上訪申訴,試圖維護其合法利益。
上訪維權被拘留勞教
據李玉鳳講述,她到北京上訪,當地政府說她給其臉上抹黑,並說她的問題已經由法院解決了,去北京上訪就是無理上訪,屬依法打擊的纏訪纏訴的違法行為。
李:「2002年3月兩會期間,我打算去北京上訪,馬村區公安局的把我從焦作市火車站強行截回,送拘留所關15天。」
對李玉鳳的逮捕通知書 |
李玉鳳控訴到:「2004年9月焦作市勞動教養管理委員會給我發出勞動教養決定書,勞教我一年零三個月。」
李:「2006年4月20日在國家信訪局315室,接待員接談我時故意拖延時間,說過了五一長假會有人到家裏找我協商處理問題,讓我先回去。我剛從那裏出來,就被」焦作市公安局刑警大隊長、信訪科科長劫持到國信賓館2123房間,失去人身自由,直到4月30日凌晨被押回原籍,當天即遭行政拘留10天,也不給拘留證。到期後馬村公安分局又以涉嫌妨害公務罪刑事拘留我,把我關押到焦作市看守所大約45天。」
焦作市結核病防治所給李玉鳳的出院報告 |
李玉鳳披露,這次在看守所,她受凍發高燒20天不退,又未得到及時治療,造成她身體受到極大損害,公安局不得不釋放了她。
疑患絕症 無錢確疹
李玉鳳悲哀述說:她從看守所出來已患上嚴重疾病,經住院檢查,證明她患有胸結核等3種疾病,其中一種是疑為肺癌;但要化驗確疹,需花費一筆錢;她現在每月的服藥檢查等費用就要花500多元,自己僅靠那點低保生活根本就付不起。
李玉鳳說:「我現在心情很不好,特生氣特生氣,我的權利受到侵害了,應該受到法律保護的,它們不但沒保護我,反而對我這樣殘酷,你想我的心情會是甚麼樣,我能不恨嗎?我真是走投無路啊!我的工作98年就被停了,到02就完全解除勞動合同了,我身體還有病,每個月我醫藥費就需要500多塊錢,也沒人管我,公安局的還經常監管我,防止我去北京上訪。我的電話是被監控的。」
李玉鳳表示,最令她氣憤的是,地方政府沒有給她解決問題,卻上報國務院信訪辦,說2004年就給她結案了,但又不給其辦結案手續,所以她在北京上訪時,國辦等信訪局也跟她耍賴,不受理她的案子。
李玉鳳表示:她很無奈,自己甚麼都沒有了,只有對當局的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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