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9日報導】(中央社台北二十九日電)「重慶晨報」今天披露,山西省不久前竣工的南門外綜合整治工程,是平遙縣近年來投入最多、拆遷量最大的項目,古城南門由此成為中外遊客進入平遙古城的主要入口。然而這項關係古城未來風貌的重大工程,竟成了一些拆遷戶和有關領導幹部合謀套取拆遷補償款的搖錢樹。
報導指出,二零零七年三月二十五日,一封舉報信寄至平遙縣檢察院,指稱在古城總投資人民幣三億元、涉及千餘拆遷戶的南門外綜合整治項目中,縣拆遷辦主任張海橋夥同拆遷戶楊某做假合同,僅此一戶就造成政府多賠償九十萬元。
隨著調查不斷深入,平遙縣一些幹部、拆遷戶鯨吞蠶食補償款的內幕被逐步揭開。
晉中市紀檢、檢察機關調查發現,舉報信中的楊某是重點拆遷戶萬福隆超市房主,他所得到的拆遷補償居然比應該補償的數額多出一百三十多萬元。而楊某的這些非法所得,主要「歸功於」負責拆遷工作的三位領導幹部。
首先是分管副縣長田志遠,二零零六年平遙縣南門外拆遷時,田志遠等人負責做重點拆遷戶萬福隆超市房主楊某的工作,與對方協商拆遷補償事宜。按照南門外綜合整治拆遷有關規定測算,楊某只應獲得補償一百零九萬元,楊某卻提出自己的十三間門面房需要五十二萬元違約賠償金及二十六萬元營業性補助等諸多要求。
其次是時任拆遷辦主任的張海橋,二零零六年八月,張海橋幫楊某違反規定增加了補償款,幫其補辦了漏評的補償款, 並為楊某整理了補償協定。
第三位是時任平遙縣城建局長的程培林,因二零零四年曾經收受楊某兩萬元,二零零五年透過女兒、女婿收受楊某送的價值十四萬元的兩間商舖,因此特別為楊某增加補償款大開綠燈。
張海橋與程培林目前均已被判刑五年,副縣長田志遠也正被進一步調查中。
拆遷工程補償款關係國家財產和廣大百姓利益,卻被鯨吞蠶食,晉中市紀檢委參與調查此案的人員分析認為,根源在於其撥付權由數人決定,缺乏監督,形成權力真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