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1日訊】(編者按:本欄作者為Richard M. Alderman,目前任職UH,是法律系的教授。社區華人以及新來的移民往往對於美國人的日常生活不甚了解,對於每天都可能遇到的法律問題感到迷惑和困擾。本報今後將陸續刊登他的專欄,以饗讀者。)
可以讓你自然死亡的生前遺囑
問:我76歲,健康良好,但是擔憂如果我生病嚴重會發生什麼事。我讀過有些家庭為了是否用儀器維持某人的生命而爭吵的事情,我不願意發生在我的家人身上。什麼是最好的方法可以確定我不要用儀器維持生命的願望被尊重?
答:保證你在死亡逼近時不會被用人工方法維持生命,最好的方法就是準備一份「預留醫療指示」(Advanced Directive to Physicians),通常稱為生前遺囑(living will)。一份生前遺囑允許你在生命快要結束時決定你希望得到的醫護。 它不保證你的家人會遵守它,但是在大多數的案件中,醫師會照你的吩咐做。欲得到一份生前遺囑,請訪問我的網站,www.peopleslawyer.net,或寄給我一個有自己住址的信封,寄到
University of Houston Law Center
100 Law Center
Houston, Texas 77204-6060
問:我先生和我剛和我們住的公寓大廈續約13個月。在續簽租約時,由於是續簽,他給我們一個特別的優待。他說他會給我們一次免費的洗地毯。當我今天打電話給辦公室,問他們什麼時候清洗地毯時,他們告訴我,「我們在幾個月以前洗過你的地毯,我們一年只洗一次地毯。」清洗我的地毯,我的合法權利是什麼?
答:當你被誤導或欺騙時,德州欺騙貿易行為法會保護你。照我看,你信賴你的房東對你說的話,而他沒有按照說的去做違反了這個法律。我建議你發給他們一封掛號信,讓他們知道你知道這個法律,期待他們清洗你的地毯。如果他們不清洗你的地毯,考慮小額法庭。你要求的賠償數目是你請 一名專業地毯清潔員到你家裏清洗地毯所要花費的價錢。
問:我售賣一些東西給外州的某個人,得到一張出納員支票作為付款。這張支票竟然是假的。銀行說我欠他們這張支票的錢。這是對的嗎?
答:對的,一張支票只不過是一張告訴銀行付錢給某人的紙。一張假支票的價值不超過印刷它的那張紙。無論何時你存入或兌現一張支票時,你對銀行保證支票是真的,有人會支付這筆錢。如果沒有人付錢,你必須還給銀行這筆錢。但是在你還錢給銀行之後,你有權利控告給你假支票的人。避免此種麻煩的最好方法是暫時保留貨物,等到支票查清了,銀行付了錢,再把貨物交給買主。
問:我僱用了一名建築商替我的房子加蓋一個房間。他僱用了好幾名建築工人做這個工作。如果一名工人受到傷害,我的法律責任是什麼?
答:通常的規定是,業主對於在他產業上工作的建築商的僱員或者建築工人所受到的傷害是不負責任的。
德州法律規定業主要負責的唯一情況是: 除去發佈有關工作的開始或停頓的命令,檢驗工作進度或收取工作報告之外,他還部分操控工作的方式。同時必須要證明的是業主對於導致傷害的危險和狀況有實際上的知識。換句話說,僅僅作為業主,任何工人的受傷,不會因為你擁有產權就要你負責任的。@(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