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4日訊】10月26日學校公佈了一榜167名區人大代表候選人,其推舉過程違背選舉法規定。
按選舉法規定,推舉候選人可由「黨派」「人民團體」和「十人以上聯名」三種形式推薦,而現在山大的167人提舉沒有一位是以這三種形式中的一種選上的。
現在山大的推薦方式,全部是以「選民小組」形式推舉,而「選民小組推舉」在選舉法中並沒有被認可。因此我建議學校領導,宣佈這次167人的一榜的推舉結果無效,重新按選舉法的規定進行。
我在10月18日曾寫了一份「就人大代表選舉給校領導提建議」,當天上交管理學院黨委書記轉上,下午我張貼於山大南院宿舍佈告佈告欄上,附上。
山大管理學院孫文廣
2007年10月31日
附:就人大代表選舉給校領導提建議
山大校領導:
報載濟南將於今年11月10日投票選舉區人大代表,據此特向山大領導提出以下建議:
一)儘快公佈選舉活動日程,公佈基層選民小組開會的地點和時間。
二)張貼選舉法(或摘要)和有關選舉資料供選民學習。
三)在校園網上開闢專頁,刊登有關選舉的法律、選舉日程動態及選民意見。
四)考慮很多選民沒有上網條件,建議在各選民居住點設立「區人大代表選舉公示欄」。如果製作困難,可以暫時利用現有佈告攔和宣傳欄(有很多宣傳欄,使用效率不高,可以暫時借用)。
五) 「選舉委員會」組織、操作選舉過程,他們是否公正、透明,關係此次選舉能否圓滿成功,因此建議,公佈山大選區「選舉委員會」之產生辦法,其候選人應廣泛徵求選民意見,最好由選舉產生,其人員、辦公地點和電話應告知選民,以便選民查詢和監督,選舉應該公開、透明,避免黑箱作業。
六)建議「選舉委員會」產生辦法:
a)山大選舉委員會之組成,可學習中共延安時期實行的三三制,中共佔三分之一,民主黨派三分之一,無黨派人士三分之一;
b)黨派代表由黨派推舉;
c)無黨派代表可由山大的社團,包括學生會、工會、退休協會、老教授協會、台聯、僑聯等推舉,現在離投票日只有二十幾天,希望校黨委、校領導,重視以上建議。
以上建議希望能有回應。@
山大管院退休教授孫文廣 2007年10月18日
2007年11月4日星期日發稿於山東大學(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