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5日訊】(明報新聞網2007年11月15日報導)國家環境保護總局與香港特區政府今日在深圳簽署協議。
協議將內地與香港廢物轉移管制合作備忘錄改名為內地與香港廢物轉移管制合作安排,並增補修訂經由內地與香港港口出口廢物制定的相關申請及批核程序。
香港特區政府環保署發言人表示,內地與香港特區政府2000年1月在香港簽署內地與香港廢物轉移管制合作備忘錄,為雙方提供了有效的溝通渠道,並為打擊廢物非法轉移活動提供了一個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