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慧敏台北五日電)有關媒體今天頭版報導「黑澀會美眉爆通姦」的社會新聞事件,由於標題直指新聞當事人為「黑澀會美眉成員」,造成星空傳媒經紀的藝人團體「黑澀會美眉」遭致媒體不當聯結,嚴重影響「黑澀會美眉」形象。星空傳媒今天提出聲明,請媒體查證並更正。
星空傳媒指出,媒體報導的當事少女,曾於2005年八月間參加CHANNEL [V]「我愛黑澀會」錄影,她是當時眾多來賓之一,她於2006年年初與超過一百多位曾經參與來賓相同,未再參與節目錄影。
星空傳媒說,「黑澀會美眉」是星空傳媒集團旗下經紀的藝人團體,目前現有成員有:大牙、小蠻、小薰、MEI MEI、筱婕、ㄚ頭、鬼鬼及Apple共八人。報導中的當事人並非「黑澀會美眉」成員。
星空傳媒對媒體未經查證,直接以「黑澀會美眉成員」稱呼那名當事人並報導,同時,還引用與此事件無關的「黑澀會美眉」團體演出畫面,造成閱聽大眾誤認他們是「黑澀會美眉」的成員,此舉對「黑澀會美眉」團體與CHANNEL [V]「我愛黑澀會」節目的形象及聲譽,已造成負面影響。
此外,星空傳媒指出,所有CHANNEL [V]「我愛黑澀會」節目肖像、圖片、影像及相關內容,星空傳媒擁有完全的所有權,未經星空傳媒同意或授權,不得使用,否則就是侵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