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9日訊】(希望之聲記者報導) 汪洋:各位聽眾朋友大家好,歡迎您收聽今天的《時事經緯》節目,這也是我們在新年當中第一期《時事經緯》節目。上個月,中共出台了《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宣布從07年的1月1日起,放寬境外媒體在中國大陸的境外採訪限制,有效期是從2007年1月1日起,一直到2008年10月奧運會結束為止。在此期間,只要被採訪者同意,外國記者就不需要得到官方的批准而前往採訪。
中國國務院新聞辦公室主任蔡武表示,中國將百分之百履行對國際社會的莊嚴承諾,歡迎各國媒體到中國採訪報導。而一直以來我們也知道,國際組織都在指責中國政府對媒體實行嚴格的控制,中國也是世界上關押記者最多的國家,在中共執政的幾十年當中,外國記者在中國的採訪報導也一直受到嚴格的控制。那麼這一次新年的新規定,表示中共真的要放寬它的新聞管制政策了嗎?
為了測試這個新規定,路透社在1月1號也就是元旦的當天,採訪了三位敏感人士,其中一位是前中共總書記趙紫陽的秘書鮑彤;另外一位是正在服刑的內蒙古民主人士哈達的妻子新娜,這兩個的採訪都成功了。但是他們要採訪上海的維權律師鄭恩寵的時候,卻遭到了阻攔。
鮑彤是1989年「六四」之後被逮捕的,在1992年被以洩漏國家機密和反革命宣傳罪判處入獄七年,1996年才離開監獄。這次採訪也是鮑彤離開監獄之後,八年來首次面對面的接受外國媒體的報導,鮑彤表示能夠直接接受外國記者採訪,是中國的一項進步。他認為即使是北京為了奧運會而採取短暫的改善,也應該算是好事;並且希望外國記者將來可以在中國進行自由的採訪。關於這個話題,接下來我們就訪問一下橫河先生,橫河先生您好!
橫河:汪洋妳好!大家好!
汪洋:關於最近中共出台的《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您是怎麼看的呢?
橫河:新出台的《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並不表示中國的新聞政策有所放鬆。第一個,允許外國記者在中國進行採訪,在奧運期間進行採訪,實際上是當時北京申奧的時候的一個承諾,嚴格的說是個條件;就是說如果你不能夠保證媒體自由採訪的話,你是不能辦奧運的。
我們追溯回去可以看到這是2001年7月12號,就是國際奧委會在莫斯科舉行第112次會議的時候,那次會議上討論選出第29屆奧運會的主辦城市。當時在申奧的演講中,北京的申奧代表團團長在回答美國記者問題「能不能保證我們在中國自由報導」;他作了一個保證說,我們如果得到主辦權,我們歡迎全世界的記者來採訪。這是第一次所謂的「承諾」,實際上是競選的一個條件。
在2005年和2006年兩次又在世界轉播商的大會上談條件。奧運會的轉播是牽涉一大筆金錢的問題,因為奧運會的兩大資金來源,一個是轉播權;還有一個是賣票。對中國來說,相對他的票房價值是比不上在美國或歐洲的其他國家賣票能賣出這麼多的,所以轉播是一個很重要的因素。如果說他在轉播商大會上不能做出自由採訪的承諾,將會嚴重打擊別人到這裡來轉播,所以這兩個是必需要做出來的;所以並不是說今天他來改善新聞政策,而是當年就答應了要執行。
第二個,中國最近這一兩年,人權方面的形象非常糟糕;現在又面臨奧運,他非常想改善一下,正好是把原來已經答應的東西現在再宣布一下,這樣的話,讓人家得出一個你現在新聞自由有改善的這種跡象。實際上這並不表示他有改善,而只是說利用了一個原來就要拿出來的東西,想來改善他的形象。
汪洋:關於這個《外國記者在華採訪規定》,具體是怎麼規定的呢?到底外國記者有怎麼樣的自由度?
橫河:它一共有六條,當然說是你可以自由去採訪,不需要經過什麼部門去審批;只要被採訪人同意,你就可以採訪。實際上大家都沒有注意到,這個採訪是有條件的,就在這規定的六條裡面的第二條是「北京奧運會及其籌備期間,外國記者在中國境內採訪報導北京奧運會及其相關事項適用本規定」;也就是說你只能採訪奧運會和準備奧運會有關的新聞,在這之外,並沒有給外國記者以新的或者特別的自由可以去採訪。
汪洋:那像我們剛才介紹的路透社,他們也採訪到了像鮑彤、內蒙古民主人士的妻子,那這個怎麼解釋呢?
橫河:我想是這樣子,因為1月1號是這個新規定實行的第一天,在這第一天,中國政府必須要做出一個姿態來,讓大家覺得他這個規定是算數的。所以我想他是有意識的讓他們採訪一些與奧運無關的人而且是知名人士,來表示他們對這個規定是認真執行的,甚至已經超出了他們允許的範圍。
但事實上,你看採訪的這兩個人,不一定就是路透社提出來要去採訪。如果我是路透社的記者的話,我會要求採訪高智晟或者胡佳也可以,我怎麼會去要求採訪鮑彤呢?新聞、新聞,要採訪的是「新聞」人物!鮑彤在現在並不是一個新聞人物,20年前也許…16年前他是個新聞人物,但現在他並不是。現在最能代表中國民主運動的應該是維權運動。但是鮑彤和維權運動沒有任何關係,所以這個我覺得也是中國政府做出的一個姿態而已。
另外,我相信長期在中共的統治下,中國的普通的被採訪人,即使是維權人士,他也會自我約束,為了保證他將來還能夠進行他所希望進行的事業的話,他不會在一次採訪中就把這個給破壞掉;他知道如果他出了軌,也許他將來覺得更神聖、更重要的事業,那就要被毀掉,所以他存在一個自我約束的問題。
西方媒體同樣也存在一個自我約束的問題,這就是為什麼現在中共能夠在這一部分表面上放寬。另外,這裡它只說外國記者有自由採訪權,而本國記者並沒有自由採訪權,這個是很少見的。像在美國的話,他本國記者的權利實際上是最大的。
汪洋:是的,在這個規定當中,它的確是針對外國記者,就是他們享有這些自由;相反的,在中國大陸本身的這些記者,卻不享有自由採訪的權利,這是很奇怪的一件事情。
橫河:我想這有幾個原因。第一個原因是境外記者包括港、澳、台和西方記者,他們採訪作出報導的讀者群,和國內記者所做出報導的讀者群,是完全不一樣的。他們的報導絕大部分是返回到本國內的那些新聞社和他們所代表的報紙,然後在那裏發表出來,所以他們的讀者群是中國大陸以外的讀者。中國政府最希望讓別人看到他有新聞自由形象的是國外。但是,他卻不想讓國內的讀者看到真實的消息,所以這個放寬境外記者又不放寬境內記者,正好達到可以繼續控制國內輿論,卻改善國際形象的好處。我想這是它一個精心策畫的一個考慮。事實上我們已經看到了,就是在最近有一系列的規定,它是加強了而不是減弱了對中國媒體的控制,包括對一些不太聽話的媒體的懲罰,都是這樣。
汪洋:您談到這點讓我想到最近在中國大陸富有盛名的《百姓》雜誌就受到了一個重創,它的主編黃良天被免職了,隨後很多記者也紛紛下崗選擇新的工作,那麼這個也是一個例證,就是在中國大陸這種真正為老百姓說話的維權性質雜誌還是受到很大的壓力和打擊的。
橫河:《百姓》雜誌屬於農業部管,其實是一個官方的綜合雜誌。但是在中國我不得不說有一些新聞媒體人確實是非常勇敢而且是非常盡新聞人的職責的。這就是為什麼在中國大陸被關押的記者占世界最多,也就是說不斷的有一些記者願意出來向中共規定的這些新聞底限去挑戰,能夠秉著自己的良心來報導一些東西。我想《百姓》雜誌就屬於這一類的,他的主編起了很大的作用。
我記得他曾經廣泛報導中國大陸的「圈地運動」,中國現在是叫「無利益衝突襲捲中國」,那麼這個也是《百姓》雜誌報導出來的。他對中國民間的這些被圈地的農民特別關注,我記得最有名的一次就是去年關於江陰暴力拆遷的報導。他們派了非常有力的記者去採訪,在當地被壓制被阻止不讓報導,鬧得非常非常大,引起了國內外廣泛關注。這說明一個什麼問題呢?為什麼這次要把主編撤了,大家都走了,然後它要改變這個《百姓》雜誌的方針,就跟以前對南方報業集團那些處置是一樣的。
《南方週末》是《南方日報》系的,《南方日報》實際上是中共廣東省委的機關報,但是這些重大的中共的官方報紙的副刊或者是賺錢的刊物,由於市場競爭的需要,和一些真的有良心的新聞人在裏面的工作,使他們不斷的在衝擊中共的這些輿論控制。
把《百姓》雜誌懲罰了以後,它是想讓國內的新聞「禁聲」,達到這個目的。那就充分可以看出來,中共現在並不允許任何中國的媒體發出任何非官方聲音。對中宣部或者是官方允許的這種報導範圍,任何「出軌」的,哪怕你是自己的報刊也要懲罰。
汪洋:剛才我們講到《路透社》他們試圖採訪三位人士,那麼第三位他們想採訪的是鄭恩寵律師,非常有名的一個維權律師,但是對他的採訪卻遭到了拒絕和阻撓,那麼這個是和地區有關呢?還是中共它故意的不允許他們去採訪?
橫河:剛才我們說採訪的新聞人物,鄭恩寵就應該是一個新聞人物了,偏偏這個重要的新聞人物沒有採訪到。我想這裏有幾個因素:第一個是中央和上海之爭,大家知道中央最近剛剛處理了上海的陳良宇,其目的就是打擊上海的地方勢力,所以上海現在不敢跟中央公開挑戰,但是只要能夠消極抵抗的,它會消極抵抗,所以有一個充分的理由是說鄭恩寵是在剝奪政治權利的期間,所以他不能接受採訪。
當然這是一個藉口,因為政治權利並不包括見記者的權利,那是公民權利,所謂政治權利就是選舉權和被選舉權,見記者不影響這個。那上海的保安就說的很乾脆了,「什麼新規定我們這裏不適用」。上海公開拿出來的理由是「政治權利」,它還有一個比較能拿的出的理由是,你是採訪奧運。它沒有這麼說。上海當局可以拿出個理由,你是採訪奧運我們這裏沒有奧運,你上北京去採訪去。
我相信中央在做出這個規定來的時候,它那個第二條就已經很明確了,其實中央也不希望記者到全國各地去亂跑、去亂採訪,要不然就不會做出第二條規定來。所以上海這個做法正中下懷。中央可以說壞人不是我做的是上海做的,但是它也滿足了不讓記者全國跑的這種做法。
因為上海現在公開對抗中央的機會並不多,而且這個膽子也沒有這麼大,因為誰真的要對抗中央,現在就可以很容易叫誰下臺,這是在一個風口上。這也充分說明了即使是外國記者、外國的新聞社,這條規定公布實施以後,他們採訪實際上還是受限制的,並沒有說你可以真的自由採訪。
汪洋:您剛才談到在中國做記者很不容易。最近異議人士作家劉水就寫了一篇文章,把2006年稱為「黑色的中國記者人權災難年」。劉水本人就曾經做過八家媒體的記者,以敢言而著稱,在警方的干擾下,他曾經屢屢被報社辭退。在他的文章中他舉了四個例子:第一個例子就是2006年8月11日《中國海洋報》浙江記者站的記者昝愛宗,被杭州市公安局的網監分局以「散佈謠言故意擾亂社會公共秩序罪」行政拘留了七天。起因是在2006年7月29日,浙江杭州市的蕭山區政府動用防暴警察和武警,拆毀了一座基督教的教堂,並且毆傷、拘留阻止拆毀教堂的無辜市民數十人,昝愛宗先後撰寫了一系列的文章,把事件的真相披露給海內外,也由此惹上了這個官司。
橫河:你可以看到給他的罪名是「散佈謠言」。其實當時的衝突因為現在手機都能拍錄像所以很多錄像傳到海外來了,那麼昝愛宗報導的全都是真實的消息,結果在中共官方的嘴巴裏,真實的消息卻變成了謠言,在它的媒體報導上謊言卻是大行其道。大家都已經知道,《人民日報》只有日期是真的,別的都是假的。這實際上還是跟中共這幾十年來的宣傳口徑和控制輿論的方法是一模一樣的,它沒有改變。這是2006年發生的事情。
汪洋:其實不僅是國內的記者遭到這樣的迫害,國外記者的遭遇也好不了多少。像2006年8月25日《紐約時報》的駐京研究員趙巖就被以欺詐罪判刑三年。2004年9月17日,趙巖被指稱在《紐約時報》發表文章,提前洩露了江澤民將辭去中央軍委主席的消息,而被以「洩密罪」逮捕。2004年4月胡錦濤訪美前,趙巖是被撤銷了指控但是隨後又恢復了指控,宣判時法院是將「洩密罪」改判為「欺詐罪」。
橫河:這個例子其實是非常有意思,因為在胡錦濤訪美前,趙巖被撤銷指控,訪美一結束又恢復了。現在在國外有一種呼聲,特別是中共活體摘取法輪功學員器官的消息在國外現在得到廣泛政界的關注和媒體的報導,這跟一年前已經不一樣了,很多重量級的政界人物提出來,中共這樣的行為不適於辦奧運會,就是對中共辦奧運會的資格提出了一個質疑,要去重新審查。在這種情況下,也就是中共需要西方媒體或者是西方政要支持的時候,它就會釋出一點信號來,這種釋出的信號實際上還是以前那種作法沒有改變,就拿中國的一些知名的異議人士做人質。
以前就說它抓了人,到時候、需要就放一個,它改善人權了。我們以前開玩笑說,它要抓十個人每年放一個的話,它可以跟西方談判談十年。那麼現在也是一樣的,趙巖被撤銷指控,它需要給他訪美營造一個所謂「和諧」的氣氛,現在不是說外交也要「和諧」嗎?釋出一種和諧的氣氛來。那麼奧運會要舉辦了,所以釋出一個和諧的信號。所以媒體也可以自由的去採訪了,就是跟趙巖被撤銷指控是一模一樣的。
這就是說,中共它短期時間釋放這些人也好、新聞自由的採訪也好,都是它能隨時收回去,它不一定要等到奧運會結束時才收回去。你的每一個單獨的案例它可以把你收回去。說這個案子不適合,影響我們國家穩定,所以可以把你收回去,它隨時可以把你收回去,所以這並不是改善。我並不認為,如果這種能稱為改善,我更不認為它是一種好現象。
因為如果你認為它改變了、你認為這是一個好個現象,那麼你就會很滿意。我們實際上應該是對中共現在的這個新聞自由,人權狀況很不滿意。要不斷的給它施加壓力,如果你認為它是改善了那你的壓力就減輕了,實際上過幾天把它收回去以後,一切都回到原來的位置上,甚至是比原來還要變本加厲,因為它會把那個補回來。它覺得前一段時間給你一點自由了、它虧掉了,它要變本加厲收回去。
你看洩露國家機密罪,江澤民要辭去中央軍委主席,這種消息怎麼能算洩露國家機密,怎麼能成為國家機密。中國今天自稱是一個已經開放的社會,是一個和諧的社會了,但是一個軍委主席或者是一個黨的主席,它什麼時候按照法定的程序離開它的那個位置卻是一個國家機密。
這是一件非常荒唐的事情。任何領導人的更換在任何一個現代的社會裏,都是公開的,人民有知情權。如果這個領導人是人民選的出來的話,人民有權利叫他下臺、更不用說是知情權了,人民是應該有控制權。結果你們黑箱操作還把它做成是一個國家機密,還把這個洩露機密的人判了刑。這充分說明在這個案子上中共的人權狀態,和它的政治結構都是非常、非常落後腐朽,根本就不能適應現代潮流的。
汪洋:剛才介紹這個趙巖的案子。也是同樣2006年8月31日,新加坡《海峽時報》的東亞的特派員首席記者,香港公民程翔以「間諜罪」被判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一年,沒收個人的財產人民幣三十萬元。他是在2005年4月22日以「涉嫌為台灣提供「國家秘密罪」」,而被拘傳關押的。整個案件也是引起國際上相當廣泛的關注。
橫河:中共最近判的幾個案子都是一樣的。它在整個收集證據、提交證據和審判的過程,都有很多、很多的漏洞。比如,不通知家屬也是一樣的,當他們的律師把這個提出來以後,法庭都匆匆否決掉了。這一種判決是一種政治判決,不是一種法律判決。就是說它事先已經給你預定了有罪,然後把你判罪。
其實這個罪名本身就很奇怪。它是所謂的「間諜罪」,所以它說,這件事情牽涉到「國家機密」不能夠公開開庭,於是在法庭裡面怎麼審的都沒有公布。這個案子現在我們一直不知道它的內幕究竟怎麼樣。但是有一點是可以知道的,它說的是涉嫌為台灣提供國家秘密,那麼這就很奇怪了。因為程翔本人他在政治上的色彩普遍是被認為親中的、親中國大陸這邊的。而且他在台灣的問題上,他是屬於支持兩岸統一的。就是他並不是獨派的,如果有這樣的事情的話,他一般是會有一個政治傾向,特別像記者或是政治人物他都會有一個政治傾向,很多人做這種事情並不是為了錢、而是為了這個政治觀點。
既然他在政治上是親中、而且主張統一的,他不大可能在台灣問題上把中國大陸這些情報交給台灣當局。可能這是一個很大的冤案。我認為是一個冤案,當然內幕現在我們並不清楚。但是我知道是程翔的哥哥程曦,他形容他兩次去北京探望程翔的時候,說是程翔當時是一臉呆滯乾扁枯澀,他自己都說怪他自己中國情結太深了。
就像是五十年代初,廣大的華僑特別是一些科學家滿懷熱忱在周恩來的號召下,衝破帝國主義的阻攔,回到中國大陸去參加社會主義的建設。沒過十年,1957年開始反右,就把其中一批人打成反右派。他們的同學在美國都成了世界著名的科學家,而當時他們比這些同學出色的多。回國以後幾十年就在監獄裡面、在勞改農場裡面,或在被批判中渡過了。他們的錯誤不是中國的情結太深,而是他們沒有搞清楚中共和中國的區別,把他對中國的一腔熱忱放到中共的身上去了。完完全全就是一個判斷錯誤。如果說這些人有錯誤的話,我覺得他們的錯誤就是沒有搞清楚中共和中國的區別。
汪洋:剛才我們談到有三位記者、包括程翔還有《紐約時報》特派員趙巖以及大陸《中國海洋報》的記者昝愛宗,這三位記者的遭遇讓我們看到在中國大陸今天的記者,不論是海外的記者還是國內的記者,其實他們都沒有最基本的言論的自由。
在12月30日,薩達姆被送上刑架,這也為2006年劃下一個句號,因為2006年我看見有三位獨裁者先後被送上絞架,或者死於羈押當中。另兩個是智利的獨裁者皮諾切特和前斯拉夫的獨裁者米洛捨維奇,他們倆個人都是死於羈押當中。回想2006年三個的獨裁者先後死去,也讓人對2007年充滿了一種希望,希望2007年這個世界能走向更民主、更加和平的方向。
橫河:2006年三個獨裁者死了,如果我們仔細看一下的話,在三位獨裁者除了智利的前獨裁者,因為是在南美70年代軍事政變上台的;另外二個,薩達姆和米洛捨維奇,在某種程度上都是中共的朋友,中共對米洛捨維奇一直是支持的。
米洛捨維奇發動了四次戰爭,在整個巴爾幹地區發生了一些戰爭,中共媒體報導是一直都站在獨裁者米洛捨維奇這邊。在伊拉克戰爭當中中共媒體也是一直是在歡呼薩達姆的軍事力量對美軍的戰爭。一直到薩達姆被推翻以後,中共的媒體基本上還是站在薩達姆這邊。
所以薩達姆的被處死和米洛捨維奇的去世,不管這些國家朝什麼地方發展,獨裁者本身的下場給中共某些犯下罪行的人是一個很嚴重的警告。
這些人都被審判了,特別是薩達姆。最後給他定的罪名是一個村莊的滅絕案,殺了一百多人。國際上非常的認真,他的每案子都要去審理的,要把它全部審理完就沒完沒了了,因為他一個案子就要審一年多,非常花時間,所以最終判他定罪的就是這個案子。他謀殺了一百多人,那麼這個作為判他處死刑就夠了,你判他一百個死刑也是死刑,判他一個死刑也是死刑。
對於在中共統治期間曾經對人民犯下罪行,包括在「六四」的時候犯下的罪行,再前面的我相信大部分的人已經作古了,你沒法再去對死人追究;但是我想從「六四」的屠殺和對法輪功的鎮壓,殺死了這麼多人,那麼這些責任人也是最終要被審判的,而且最終是要按照國際法來審判的。其實不用國際法,就用中國現有自己的法律都足以送他們上絞架的。所以這個對他們是一個很嚴重的警告。
因為這是一種象徵,你知道嗎?怎麼會三個當今殘存下來罪重的獨裁者,在一年之內去世了,你說沒有天意?你怎麼想像。1976年中國的領導三巨頭同時去世,難道沒有天意?那就表示一個時代已經結束了。我相信這也代表一個獨裁的時代要結束了。
汪洋:我想古話說「天網恢恢、疏而不漏」,那麼這三個獨裁者的去世,也讓世界上包括中共內部犯下罪行的那些人,看到行惡者的下場,對他們也是一種震懾。
汪洋:好了,聽眾朋友今天我們這個節目就到這裡,謝謝您的收聽、也祝您新年快樂。
橫河:謝謝汪洋,也謝謝大家。◇(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