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倖嫚香港三日電)香港一名四十六歲父親因為懲罰兒子裸體遊街,今天被法庭判處接受十八個月的感化。
根據判決,被告在接受感化期間,必須居住在感化官安排的居所並接受心理輔導,且要按指示才能定期與兩名兒子見面。
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八日,被告回家時發現三歲兒子哭泣,認為是十歲的大兒子所為,於是懲罰他脫光衣服及步出住所大廈門口裸體示眾。
期間,大廈管理員報警求助。香港當局經過調查後,決定起訴這位「非常父親」。
據稱,這名父親過去也曾因為同類案件被法庭判處守行為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