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記者陳宇被傳喚近21個小時後獲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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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7日訊】因報導公路亂收費問題被四川成都公安傳喚的記者陳宇在被傳喚了近21個小時後,被成都市公安局網監處釋放,但她被有關部門警告不准接受海外媒體的採訪,有分析認為,這不符合中央一月一號開始實施的有關接受海外媒體採訪的政策。

本台在星期一下午電話採訪了正在公安局裡被傳訊的陳宇並作了相關報導,據瞭解,直到星期一晚八點三十五分網監處的警察才將她釋放,關注事件的大陸六四天網的黃琦在得知她被釋放後打電話給她表示慰問,星期二,黃琦對本台表示:陳宇被釋放都是因為海外媒體的壓力。

他說:她第一句話就說我自由了,她感謝你們感謝海內外媒體和朋友們的幫助,然後她介紹了在公安局裡的事,在上午她發出短訊,過了一會兒,外面的電話就打進去了,當時處長就勃然大怒,當著陳宇的面就說,你這個丫頭幹嗎把這事透露出去,然後,不斷有電話打進去,開始是公安警察對他的態度是非常惡劣的,直到下午之後,隨著電話的不斷增多,她就發現公安的態度非常好了,放她的時候把很多東西都還給了她,我覺得以後打擾她的可能性很小。

與陳宇一直有聯絡的徐律師也在星期一晚與陳宇取得了聯繫,星期二,她向記者表示,自陳宇進公安局後,警察就一直沒讓她睡覺。

記者在星期二下午也打電話給陳宇想進一步的瞭解情況,但是陳宇表示;她接到命令不讓她接受海外媒體的採訪。據瞭解,中央一月一號開始實施08年奧運之前有關海外媒體採訪條例並規定只要本人願意的情況下,無需向地方外事部門申請就可以接受海外媒體的採訪,而陳宇被限制接受採訪 ,這與中央精神相違背。

對此,四川異見人士鄧永亮表示;它是一塊招牌,不會有多大的改進,雖然比以前進步一點點,但是沒有多大的實際意義,中共一黨專制,她要封口她會有很多辦法,讓你寫保證,給你巨大的威脅,有的人就不敢接受採訪,也不敢說實話,關鍵是事後他要受迫害,中國老百姓知道這一點,所以說,他們不敢輕易地接受國外記者採訪的。

徐律師透露說,公安傳訊陳宇也是受到上面的壓力。她說:公安傳訊陳宇也是很被迫的,因為上面有人要求公安這樣做的,也不是公安真的要去找她的麻煩,陳宇做的這件事真的是利國利民的事,政府不應該再去找她的麻煩了,如果再找她的麻煩就是太不應該了,那就是政府一錯再錯,如果搞得老百姓都不高興了,那就不好了事情擴大了。

據瞭解,陳宇報導的三河場收費站位於從成都到新都之間的108國道川陝公路。在2005年9月11日這個收費站往成都方向搬家300米之後,將新都和成都之間的兩條原本免費的通道,變成了收費公路。從而引發當地群眾不滿。陳宇首先報到事件後,後在輿論的壓力下,市政府決定承擔債務每年1000萬,新都區政府承擔300萬,因此陳宇被市政府官員記恨並下令傳訊她。

但是據瞭解,陳宇被傳訊後,當地或大陸的其他媒體並沒有像關注三河場違規收費一樣關注陳宇,除了陳宇所在的四川新聞網曾發帖說陳宇失蹤,希望外界關注外,只有海外媒體對此事的關注及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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