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國家領導人的財產不應成為「國家機密」

人氣 2
標籤:

【大紀元1月15日訊】(希望之聲記者李明報導)近期,為舒緩國際社會的壓力,以及應對2007年中共十七大和2008年奧運的召開,中共高調的進行反貪肅貪,上海市委書記陳良宇、國家統計局局長邱曉華、河北省委書記程維高等貪官相繼落馬。但大陸一些維權人士認為,反對腐敗,卻不反對滋生腐敗的制度,是假反腐。如果是真反腐,就應該徹底改變中共的體制。

署名「野火」的中國大陸維權人士也向希望之聲投書,他認為要反腐,國家領導人的財產就不應成為「國家機密」;但是,他指出,現在中共一黨專制的體制下,要實行公佈最高領導人的財產也是不可能實現的。以下請聽署名「野火」,題為:國家領導人的財產不應成為「國家機密」的文章節選——

國家領導人的財產不應成為「國家機密」 連接收聽
作者:野火

八九六四發生前夕,學生領袖們對政府高官有一個重要的請求,就是希望政府領導人定期公佈自己的收入及家庭成員的財產來源。那個時候,陳希同在與學生代表對話時,明確表示,只要學生們回去復課,聽黨和政府的話,以後一定會按期公佈政府首長的合法收入和有關財產來源。當我遠在千里之外看到轉播的這一幕後,心想,堂堂首都父母官,在大庭廣眾之下,在全國觀眾面前擲地有聲的承諾,該不會輕易失言吧,為此,我甚至還希望學生代表們見好就收呢,不要繼續追問了。

記得陳希同在回答學生提問的工資收入是,每個月七七八八加起來大約就他伸出的四個手指頭那麼少:我當時懷著學生一樣天真善良之心至少對他存有70%以上的信任度。可是結果後來呢,被當做權力鬥爭犧牲品的這位陳政治局委員,其被披露的私產不禁令世人瞠目結舌,兒子開寶馬,做酒店,自己則座擁幾處豪華別墅,金屋藏嬌醉生夢死……真是瀟灑得不知今夕何夕了。

陳希同乃至陳良宇的大案均可說明,任何敷衍地、虛情假意地公佈家庭財產,都是達不到任何監督效果的,愚弄人民最終只能是自我毀滅的下場。

後來貴為國家總理的李鵬等國家領導人分別在不同場合公開許諾將會不定期地公佈領導人的收入狀況,但時至今日,卻早已成為煙消雲散的政治謊言。

現在世界上除了部分中東地區的國家和非洲國家以外,絕大部分歐美西方文明國家以及許多亞洲國家都實施了每年定期公佈國家領導人家庭私人財產及其合法來源的制度。但中國至今還沒有這樣相應的財產透明制度。雖然中國早已加入WTO,但是上述已成為世界各國慣例的做法中國政府卻遲遲不願接軌。既然中共當局一再表示要融入世界潮流,那麼,為什麼在這一方面總是遮遮掩掩地不願逐漸融入進去呢?

如果按照發達國家的制度,不光是國家元首,各級官員和議員都要定期公佈其財產和收支狀況,並要接受監察機構和新聞媒體、民眾的監督。可以說,官員財產進行申報已是國際慣例。

據中國《新聞週刊》第43期披露,已經揭露的中國省部級以上幹部的貪污腐化案已越來越多。一九九八年,省部級幹部被查辦的有十二人,一九九九年上升到十七人,二○○○年被查處的省部級以上幹部又上升到二十二人……

如果六四不以血洗天安門廣場來回答學生們提出懲治腐敗的要求,如果當時就開始直到今天都在定期向全國人民公佈國家領導人的個人財產,那麼,就肯定不會有像現在這樣「腐敗越反越腐」的現象存在。

如果開放報禁和網禁,民眾可以議政並當街發表演講,可以合法結社適度遊行等享有最起碼自由發表自己意見的公民權利,和對一個政權最起碼的監督權利,如果定期公佈領導人的個人財產,那麼,就不必像現在的大力推行 「反腐倡廉」了。

但是,現在在一黨專制的體制下,要實行公佈最高領導人的財產也是如鏡花水月般的夢想不可能實現。人大代表也多是政府官員,所謂人大監督政府實際上是自己監督自己。因為「人性自私的」, 所以自己監督自己是完全不成立且荒唐可笑的行為。

既然要反腐倡廉就應當從上至下,而不是相反。只有將中共中央政治局以上領導人本人、配偶以及子女的家庭財產來源並說明他們的配偶及子女是否有經商情況向全社會進行公示,才是取信於民、遏止腐敗、走向民主法治的必由之路。

各級政府官員上至國家領導人不過是一階公職人員。在中國領導人沒有或無意於做到全部申報個人財產即做到財產透明化之前,先還是不要高談闊論反腐倡廉的好。

隨著世界民主化潮流的進程,對國家領導人的個人財產進行監督必成為不可逆轉的發展趨勢。各級政府官員包括國家領導人的收入不可能再是「國家機密」。

您剛才收聽的是署名「野火」,題為:國家領導人的財產不應成為「國家機密」的文章節選.(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郝龍斌參加電視辯論 政見主打清廉政策
蘇貞昌:閣員財產強制信託 若有疏漏把它補好
【秦鵬直播】大S和汪小菲離婚 網友為何吵翻?
【熱點互動】疑雲罩三峽 大壩安全嗎?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