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銀波:清理集權統治的歷史深層問題

楊銀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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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9日訊】政治與深層心理

時至今日,世界潮流已經比以往更為猛烈地沖刷著中國這個古老而又遲鈍的國度,價值判斷以及價值重建已成為必然且必要的事情。有許多看似尋常至極的陳規固矩,還有許多從來就沒有得到過清理的歷史深層的大問題,不管曾經得到如何慷慨激昂的認定、宣揚、強調,這些事情的清理工作是必定要有人來做的。

我曾說過,中國的政治不僅在於權力自上而下的統治管理,更在于思想自上而下的控制定格,所以執政者永遠都是政教混同體的角色。這種角色也同樣擴散到了地方、小領域,乃至中國人的內心深處,並漸至暴露出民族性(或曰人民性)的深層心理。理解中國政治,就必須理解中國人的深層心理,以及這些心理的形成淵源。

撥亂反正與一同天下之義

孔子一生致力於「撥亂反正」的事業,這個「撥亂反正」主要包括兩個內容:一是大一統,二是上面控制下面。尤其是後者,更引出一種邏輯──「上樑不正下樑歪」。言外之意:第一,被統治者的正與不正,根源在於統治者;第二,被統治者的正與不正,判斷權、決定權在統治者手中。顏淵也曾說過:「君子之德風,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風必偃。」正是基於這種思想的滲透,中國人向來崇尚明君、清官,歷史上所尋求的最高極限也不過常常傾向於開明的專制主義,是一種對外部世界的要求,而自身卻缺乏內省的力量,自身主權的意識和自身主權的事實問題一直沒有得到解決。

被統治者越是無法自身主權,無法完成對自己的組織駕馭,則統治者集權、一統的程度就越高。從帝國體制到黨國體制,一概都是這種可悲的下場。民主與自由在中國是根底很淺的呼求,倒是統一與團結從來都是重複一萬遍都不累的事情,否則就會「離散不能相和合」(子墨語)。說得更明白些,就是要求與中央保持一致,要求人民聽話、安分、守己。自中央到地方,自地方到基層,自基層到統治者眼中的「小民」、「小老百姓」,都必須以統治者立場為絕對真理,家長式統治制度由此根深蒂固。

所謂「一同天下之義」,訴諸的就是集權統治。歷史上,除了中共以外,沒有任何一個統治者能夠真正達到「一同天下之義」的地步,沒有任何一個統治者能夠把一套嚴密的意識形態及其組織抵達到國家的最基層,直至使得官方哲學滲透到每個人的心靈深處。從「存天理,滅人欲」到「餓死事小,失節事大」,從「三從四德」到「四個服從」、「四項基本原則」,這個統治傳統不但沒有消失,而且還愈演愈烈,相當深刻地根置在了民眾的意識之中。

制約與被制約,合法與不合法

「國」這個繁體字就是最形象的說明:牆內,一把干戈鎮守一些人口。秦朝大一統之前,各個小國基本處於「山頭政治」的局面,所謂「山頭政治」,就是軍事據點,統治者實行的其實就是對外武力征服敵手、對內實行宗主統治的模式,但對於地方鎮守式的管理和對思想的控制還遠遠談不上。秦朝以後,由中央派遣官僚治理地方,至今兩千多年,即使有少量自封為王、自治運動的事情發生,但是大體上這種集權控制的局面仍是常態,甚至大多數時候都是運用「強幹弱枝」的手段,讓中央抬頭,削弱地方。但同時又責令地方「顧全大局」,使得局面利益缺乏合法性,唯有全局利益才是正統。說明白點,其實質就是中央利益才是正統。

無論體制內外,從過去的士大夫、在野名士,到現在的各級官員、民間學者,常常不敢直截了當地為自身權力、利益而鬥爭,多數人只能「打著紅旗反紅旗」,先強調效忠、為黨好、為民好、為國好,而後才敢作出建議或意見,所謂「死諫」、「衛道」、「捍衛國家利益」、「維護人民利益」、「促進黨的進步」,都是這種懦弱、愚忠、委曲求全的表現。中國人極少能夠站在局部利益、個體權利的角度,來與當政者談判、交涉,一旦如此,必成所謂「大逆不道」、「搞分裂」、「破壞安定團結」之類的居心匪徒。

然而,這又是一個最壞的局面。既然局部、個體缺乏合法性,而整體、大局才有合法性,那麼一旦局部、個體遭到徹底否定,局部、個體就可能逐鹿、爭奪「整體、大局」的代表者──中央,以尋求徹底的合法性。這種事情在歷史上是有過許多次的,要麼武裝割據,要麼問鼎天下,其實都等同於否定中央,並自視為新的合法的中央。這就是中國歷代起義的「打天下集團」,他們都是特別崇尚「槍桿子裡出政權」的那幫人。而後,又是反覆循環,攻擊敵對勢力,鎮壓異議勢力,馴服不服從勢力,削平地方勢力……。

長此以往,被統治者習慣並麻木於制約與被制約,後天形成的奴性根深蒂固。這表現在:(1)有制約時,喪失個性和基本權利;(2)無制約時,一盤散沙。「一盤散沙」是被視為「亂」的,所以又要千方百計去組織,以求穩定。農村無業青年,被征去當兵;城市打工民工,被要求參加官方工會。這些都是當某類群體已經散到「亂」的程度,以至於犯罪率高漲到威脅社會安定、威脅制度穩定的時候,才會去做的重點工作。但另一方面,卻又必須去故意分散、弱化民眾,以防止民眾集群式的力量過於強大。以土地而言,即以劃分成小塊的方式,包產到戶,使戶與戶之間呈現分散局面,農戶各自生產,各自安身立命,你顧你的,我顧我的,打消自我組織的可能性。

全局與局部之間法權界限模糊

近代西方的民主政治有兩個最可稱道的地方,一是多元化,二是地方自治,這兩點的背景是權力分立和抗衡。即使在他們分封建制的時代,關於君主的王室特權、貴族的特權、教會的特權、市民階層與自由市的自治權,都有憲章式的明文規定,並且這種規定還成為切實可行的公開的政治遊戲法則,大家彼此遵守,為近代民主政治奠定了基礎。也就是說,在統治者與被統治者之間,關於局部利益和個體利益的抗爭,是完全合法且公開的。

這一點,在中國就有著層層限制。一旦不能「顧全大局」,並威脅到某些既得利益者的利益,民眾且不說群體性、行動式地表達不滿,就是訴諸於公共場所拉個抗議橫幅也可能遭到懲戒,或者訴諸於文字表達也要經過諸多艱難努力才可能見諸於本國媒體,其後果究竟是有利還是有害也很難說。連因言治罪也未可去除,則其它的「抗」變為「衡」,恐怕更是高風險、高成本的事情。進一步說,局部利益、地方利益去跟中央利益談判、抗爭,其成功率也很低,而且也多是在全局範疇內考慮利益的劃分份額。

既然局部、地方難以合法化,那麼一旦局部、地方被否決、抹平,則必然選擇不符合中央文法的分裂形式,而斷不會訴諸於地方自治或者聯邦制的模式。即使至今所謂「村民自治」,其自治權力也時時受到壓制、藐視,村委會與黨支部的矛盾更成為學界焦點。既然重視到中央與地方、全局與局部、整體與個體之間法權界限不明、法權觀念模糊這些問題,那麼民族主義的狂熱興起和動不動就「萬眾一心」的運動,也就非常容易解釋了。坦白說,中國的家國觀念、民族主義、全民運動,對於「對外鬥爭」而言,而有一些益處的,但是一旦到了「對內建設」的層面,地方、局部、個體犧牲的成本太大,將不利於真正意義上的長治久安和民主進步。

19世紀末的中、日戰爭,日方狂熱的民族主義和軍國主義,一方面為攻打中國奠定了深厚的基礎,但另一方面也使日本一度成為遭人唾棄的侵略者,其政府本身也在戰爭結束之後大感國民狂熱背後的危機所在。具體到中國,民族主義縱然也有「以天下為己任」的宗教觀,但它往往是作為統治者的棋子、牌術來予以施展,要的時候就大為煽動,不要的時候就予以遏制。「愛國」這個主義,竟然也使得民眾不能相當清楚地知道時間、場合、方式上的具體安排。一旦民族主義遭到遏制,在已經犧牲局部、個體之後,傾向於國家、統治者的表達方式也被禁止,那麼法權的界限問題也就更模糊。

多元化抗衡在中國的艱難

這種問題,即使在古代羅馬也很少存在。因為羅馬對於多元化的權力制衡有著相當清楚的界定,諸如:執政官的王權、護民官的抗議權、元老院的貴族權、公民大會的民權,以及非常時期為了應付變故才容許出現的獨裁權等,都非常清楚。應該說,中國的確缺乏這個傳統。到了近代,在華人社會也確曾興起權力制衡的實踐運動,並漸漸呈現為多黨制的格局。中國大陸要走向這一步,從最基礎的條件來說,起碼有三個:(1)要有地方上的自由傳統;(2)要有基層的民主傳統;(3)要有全民的多元化權力制衡的觀念和實踐。放在中國當前現實而言,在這三個條件當中──尤其是前兩個條件──,哪怕實現一個條件,也是很艱難的事情。

由於長期的一元化權力結構,導致中國各地方淪為一黨之下的官僚駐在地,很難形成自治單位。也就是說,地方的自由與基層的民主,統統受制於一黨所固定的全局利益。但是,自由和民主的核心卻恰恰在於自主權,這個自主權與所謂「顧全大局」的帝國式、黨國式的統治權是相牴觸的,幾乎達至水火不相容的地步。民國初期,宋教仁移植兩黨政治,結果遭人暗殺。而那些黨的實質,卻多半是打天下集團,並以軍事武力為保障,而後才形成組黨現象。國民黨、共產黨,同樣如此。更深刻地說,即使無法組成軍事力量,那些沒有槍桿子的黨也常常需要從事滲透軍閥、軍隊的工作,以作為黨的保障力量而努力。這樣的多黨局勢,即使是為共和而效力,也常常被逼到武裝隔據、軍閥混戰的形態。

兩千多年來,無論是君主政治還是黨主政治,「超穩定」時代的中國都沒有跳出一元權力的統治遊戲。君主時代的朋黨之爭,民國時代的多黨之爭,中共時代的一黨專政,其實都是在玩「誰奪得中央,誰就代表整體」的遊戲,進而以匪、亂黨、反革命來加諸於敵手,完全是赤裸裸的成王敗寇邏輯。當然,取消多黨制、否定多黨制之後,欲減少反對勢力,就不能光用鎮壓、抹殺、弱化、分散、邊緣的手段,另一種辦法也是一種戰鬥,號稱「統戰」。具體到國內,恐怕連「統戰」也談不上了,應該叫「吸收依附勢力」,比如人大、政協,大致便是如此。

這種辦法,國民黨其實也曾用過,那就是國民大會之類。具體到共產黨,一直用到現在,形式基本上沒有太大變化。有人說中國的所謂「民主黨派」,其實僅僅是共產黨的黨外支部,一語點中要害。的確,追究現存「民主黨派」的歷史,也確有其形成的原因,比如大陸存在的國民黨左派、國民黨降官降將、某些大學教授、某些大學行政人員、某些工商界人士、某些醫生護士、某些專家、某些工程師、某些台灣知識分子,這些人要麼是知名人士,要麼不宜加入中共,但生存於大陸,就須彼此統一戰線。代表也罷,協商也罷,說到底,還是統一壓倒民主。直至今天,高喊統一團結的聲音,仍然遠遠多於高喊民主自由的聲音,以至於多元化抗衡幾乎成為不可能的事情。

弱化社會,以及政權控制下的組織

如上所述,集權的辦法,一個是推,一個是拉,一個對外,一個朝內。今天我們看到底層弱勢群體的狀態,很多人單從表面狀態去反映其悲淒,但是更深刻地說,這種狀態其實也是「推」的集權手段。這種事情,中國有過,柬埔寨有過,蘇聯也有過。柬埔寨的波爾.波特的赤東農民軍,取得政權後就將城市剷平,並將人口疏散到農村,形成各個孤立的小單元,而後用國家機器監控每個小單元。蘇聯的蘇維埃政權在分配給農民土地之後,全國處於普遍的小農經濟之中。不久出現階層分化和資本發展勢力,這種社會力量對專制的蘇維埃政權構成了威脅,蘇維埃政權隨即將發展經濟的功能從社會中搶奪出來,亦即:由國家集中地去搾取農民的剩餘勞動,農民從此再度回到農奴狀態。唯一不同的是,以前他們是「貴族大莊院的農奴」,現在他們是「國家的農奴」,而且境況比以前更悲慘。

中國的土地革命,也是把土地分給農民,將貧富懸殊剷平,讓農民形成各個孤立的小單元。不久之後也出現階層分化和資本發展勢力,中共繼而推動「人民公社運動」,搞政社合一,強力維持平均狀態,完全不尊重經濟規律,簡直是胡搞!這三個歷史片段,說明了兩個問題:第一,分散民眾,是為了弱化社會力量,使社會呈現小國寡民的狀態;第二,組織民眾,也是在政權控制下進行的組織,壓制民眾自我組織的可能性。倘若今天的中國沒有私營企業和非政府組織(NGO),那麼其它大部分所謂的「群眾組織」,基本上都是國家組織的延伸,根本談不上民眾的自主權。

我們的責任:強大社會、民眾、個體

國家過於強大的後果,是社會的無生機、民眾的無力量以及個體的不發達,在整體上缺乏創造力。至今,這些狀況依然存在。比如:一盤散沙,社會缺乏自我組織的能力和意識,悶聲發大財,自顧自家門,「防人之心不可無」,「逢人只說三分話」;缺乏內省意識和膽魄,缺乏批判態度和力量,反而總以外部規範來定義自己以及定義一切,泛道德主義和泛規範主義四處橫流,幾乎等同於自我意識的自殺行為;劃圈圈,拉山頭,黨同伐異,壁壘森嚴,等級制度尤存,對外封閉,內外有別;地方上各自為政,官民關係緊張,警民關係更以層出不窮的襲警案件突顯其危機。

還比如:一刀切,個性被壓制,抹殺創造力,剷平異議,從意識形態到組織力量,統統打擊不同勢力;永遠斷絕不了「太平」、「平均主義」的慾望,要求「大家都一樣」,整個社會向下看;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行政訴訟難於上青天,權大於法的現象大量存在,「以官當刑」的情況時有發生,黨內紀律處理與刑罰處理針對著不同的人群;固執的鎖國心態仍然根深蒂固,真正面對外國時又極難不卑不亢,連當年李鴻章的氣魄魅力也難以學到幾分,正如魯迅在《隨感錄》裡所說:「中國人對於異族,歷來只有兩樣稱呼:一樣是禽獸,一樣是聖上。從沒有稱他朋友,說他也同我們一樣的。」

追溯這一系列問題的根源、演化,將是一個龐大的工程。我們應當重新審視唯物論,瞭解什麼才是人,知道理性、道德與情感在如何彼此滲透,觀察兒童、少年、青年、中年、老年各階段的整體呈現狀態。以及:人格是如何被壓縮的?個性是如何被抹殺的?類型是如何定論的?人道主義是如何體現的?中國的本土精神何在?歷代皇朝的治國策略是怎樣變化的?歷代起義、奪權的勢力是憑什麼成功,又為什麼失敗的?近代被迫打開國門是如何進行的?康梁維新是怎麼破產的?孫中山的共和理想又是如何破滅的?然後再來關注國共內戰,以及1949年之後大陸、台灣的苦難與不同程度的賽跑。

我們需要瞭解紅色恐怖,瞭解整肅運動,瞭解白色恐怖,瞭解威權統治,瞭解共產黨現行制度,瞭解民進黨、國民黨現行制度,對比兩岸在政治、軍事、經濟、文化、教育等多方面的差異與互動,進而對比東方與西方,看一看:差距在哪裡?問題在哪裡?別人在想什麼、做什麼?而我們又在想什麼、做什麼?把各省、各市、各區、各鎮、各村的材料都集中一下,對比一下,然後又看一看:差距在哪裡?問題在哪裡?或者,至少不要產生對政治的超級冷感,因為這與你相關,切切相關!多走一些地方,多看一些書,多瞭解一些情況,多反思一下自己,多推動一些事情,多增加一些經驗,多吸收一些思想,多整合一些觀念。這個工程,才是真正的「人人有責」啊。

轉自《民主論壇》(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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