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協批中共新聞管理條例不合理

【大紀元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據中共當局於10日發佈管制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新聞信息的管理條例,要求外國通訊社在中國境內發佈信息要經過中共官方新華社批准與安排。香港記者協會主席胡麗雲批評有關條例不合理,而且間接影響港、澳、台的新聞自由。

胡麗雲說:「這項條例的存在不等於我們認同它的規管是合理的,它把這個規管的範圍擴闊到香港、澳門甚至台灣,我們覺得更加不合理,因為這種規管間接影響了新聞自由。」

她指出,現在香港很多新聞媒體都要和國內的新聞媒體有一個合作的關係:「我們很多時會把新聞材料給國內的人士,如合作伙伴,讓他們能夠刊登這些新聞消息。當這些規管出現了的時候,很自然這些新聞材料也必然要經過篩選,也一定要符合中共所講的一些規定,才能在國內刊登。」

國內及港新聞自由將受影響

胡麗雲指在這種情況下,媒體老闆在有新聞發生時可能要求記者寫兩個版本,一個在國內發佈,一個在香港發佈,不過這並不實際,所以很可能最終只有一條稿,由於香港沒有限制,這條新聞將根據國內的限制和框架來報導,這樣除了令國內人民失去知情權外,香港市民的知情權也會間接受到影響。

談到中共較早時頒發有關限制國內突發事件處理的條例草案時,胡麗雲說:「我不知道草案是否已經通過了,這個和現在的規定,都會有影響。」

胡麗雲表示,最好是港府再次向中共有關部門或是中聯辦詳細的表達,香港賴以成功的基石——新聞自由的意義和價值在哪裏,讓它們清楚新聞自由的重要性,也讓它們明白到香港的新聞媒體的運作是怎麼樣的。

被問到外國通訊社有沒有向記協反映對中共訂定的有關條例的憂慮時,胡麗雲說沒有,不過海外的新聞媒體就有向記協的徵求意見。

胡麗雲說:「我們的建議很簡單:如果現時的行政法規定下來,有這個規管定下來,就要看這個規管是否合理,是否有抵觸憲法,若然是有的話,我覺得最理想的途徑是到法院進行辯論,看究竟這個行政規管是否合理。」

她說,記協會在舉行內部會議後,跟進和了解有關條例對新聞自由及媒體採訪的影響。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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