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問答(345) 建議批准也可能是一件好事兒

人氣 54
標籤:

【大紀元8月31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email protected]

問題三百四十五﹕我剛剛取得庇護資格,是建議批准。律師告訴我現在都是建議批准,他給我的信說在作背景調查,我不知道是不是這樣的。還有我想和女友結婚,但女友在中國,我在這里,我也不能回中國,她也不能來。請問,可不可以去其他國家結婚,美國是否承認我們在其他國家的結婚,因為我以后還要申請她了,或者是不是還有其他辦法﹖

解答: 法律上並沒有規定面試通過後拿到的都是建議批准。只有在面試時﹐你的背景調查和其它的程序還沒有完成﹐所以移民官不能給你正式的批准。拿到建議批准對你這個情形來說是件好事兒﹐因為如果你拿的是正式的批准﹐你和你女友再結婚的話﹐就晚了。她就不能成為派生庇護受益人了。現在問題是你倆要在哪兒結婚。你目前還不能申請回美證﹐只能申請打工許可卡。所以如果你的非移民身份作廢了﹐你就不能出境。如果你的非移民身份還有效﹐你可以去第三國﹐像新加坡﹐或其它國家你倆可以都可以取得簽証的國家﹐到那兒去結婚。只要婚姻在那個國家合法﹐而在美國不是非法的﹐美國政府就承認。

大紀元首發,轉載請注明大紀元
(http://www.dajiyuan.com)

相關新聞
移民問答(335) 庇護綠卡還是婚姻綠卡
移民問答(336) 僱佣類綠卡的申請有的與現在僱佣公司無關
移民問答(337)  關於H-1B第6年後延期問題
移民問答(338)  綠卡抽獎的案件號碼就是排列號碼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