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沙井承辦商涉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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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3日訊】大紀元綜合報導/前日沙田源禾路一個沙井,兩名工人吸入有毒氣體不幸死亡。昨日工業傷亡權益會及建築地盤職工會代表,聯同沙井意外的死者家屬,與渠務署開會。他們表示,現時最重要是先處理好死者的身後事,但當局仍未向他們解釋調查結果,渠務署已安排他們於今日與工程的承辦商會面。

其中一名死者家屬昨日下午到渠務署抗議,指署方監管外判工程不力,令工人喪生,要求署方盡快安排承判商與家屬商討善後問題,並盡快查明真相,與及檢討外判工程機制。

工傷權益會總幹事陳錦康說,渠務署事前亦有責任,監管承辦商遵守規定。他又說,承辦商已承諾支付兩名工人的殮葬費。

經濟發展及勞工局常任秘書長張建宗形容是不幸事件,又表示出事的工程由三判負責,會同渠務署研究,減少分判層數,以便監管。

張建宗強調,僱主對員工的安全,有絕對責任,不能疏忽,工人工作時自己亦要採取適當保護措施。

勞工處表示,正調查承建商有否違法。勞工處強調,突擊巡查不限於辦公時間,即使沙井工程在晚間進行,亦不能逃避巡查。

渠務署或會提出檢控

渠務署繼續調查沙田源禾路沙井意外。渠務署技術秘書李鉅標表示,承辦商至今仍未向渠務署提交工作許可證,未能證明事前有進行風險評估;承建商亦無預先通報渠務署會派工人落沙井,不符合約規定。

李鉅標又表示,渠務署已收到承建商報告,但有很多問題要跟進,例如承建商指工人配戴的安全設備,與政府人員現場的觀察有出入。同時亦發現發生意外的沙井不是工程範圍,懷疑承辦商為方便修補4百米外的污水渠,派工人進入沙井抽走積水,令工作在一個乾爽的環境下進行,但事前沒有向渠務署報告這部份的工程。

渠務署初步認為,沙田沙井工業意外的承建商有違反合約條款之嫌,當局或會提出檢控。他強調,若承辦商知會渠務署要進入沙井,署方會派員監察工人進入沙井。◇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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