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28日訊】〔自由時報記者黃美珠/竹市報導〕男子謝嘉俊,今年4月底三更半夜跑到別人公寓頂樓加蓋的曬衣場偷2條女用絲襪,結果換來6個月有期徒刑,原因是加蓋後的屋頂,仍算「住宅」,他犯了6個月起跳的「夜間侵入住宅竊盜罪」。
判決書指出,28歲的謝嘉俊本來就有竊盜前科,且剛在去年7月中執行完畢,再犯本案已算累犯,所以儘管根本沒人住在曬衣場內,他所偷的絲襪也價值不高,但本身行為就已符合加重其刑的要件。
然而法官最後只有判6個月的基本刑度,且還可以易科罰金,主要還是考慮其行為所造成的實際損害很低,在情輕法重下,才再酌量減刑之故。
判決書指出,謝嘉俊是在4月28日凌晨3時許,趁新竹市民權路上某公寓大門沒鎖,侵入後沿著樓梯間爬到該公寓4樓樓頂,在鐵皮加蓋屋頂而成的公共曬衣場內,偷走了謝姓女子等所有的膚色、黑色絲襪2條。
隨後他沿著樓梯間下樓,並且趴在地上,透過大門門縫,偷窺住在2樓的呂姓女子,呂女發現後花容失色,趕緊打電話給張姓男友前去護花。
張某抵達呂女所住公寓後,逐樓層搜查可疑份子,恰巧碰到手持前述2條絲襪的謝某下樓,因謝某並非該公寓住戶,因此張某將其攔住後報警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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