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清漣:從陳光誠、高智晟事件看中國統治手段的非正當化

何清漣

【大紀元8月25日訊】最近發生的陳光誠案件與高智晟案件,再一次驗證了筆者多年來的憂慮:以政府行為黑社會化、公共權力私人化、政治暴力公開化與普遍化為主要特點的政治嬗變已成定局,這一過程可以概括為「統治手段非正當化」。

中國政治領域發生的這三大嬗變,其根本原因是從90年代開始,中國的經濟改革已經逐漸墮變為統治精英集團掠奪公共財富而自利的藉口,這種財富分配極不公平的格局最終導致社會結構非正義化,中國政府也因此而陷入統治合法性危機之中。這種合法性危機與其說是中國公眾覺悟到社會主義體制的掠奪性與專制性,還不如說是政府行為與官員作為打破了中共為了維系統治曾高度依賴的意識形態神話--這一意識形態神話的主調是:社會主義國家中,人民既是國家的主人,也是國家財富的主人。中國共產黨政府是人民的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為人民服務。

失去了意識形態神話的支撐之後,面對底層民眾日益強烈的反抗,為了維護掠奪民眾的自利需要,堅持社會主義道路的中國政府只能走上一條不歸路:借助於非正當的統治手段鎮壓一切反對力量。這種統治手段的非正當性主要表現為政府日常行政已經越來越依賴於暴力。近幾年來,中國政府行為的暴力化特別引人注目。這種暴力分別體現在幾個層面上:

第一個層面是員警、稅務、工商、城管、農村計劃生育等部門在執法過程中針對弱勢群體的暴力。由於這種暴力針對的施暴對象常常被迫選擇沉默與忍受,即使有反抗也主要是個體行為。這種一盤散沙式的反抗,不會引致中國政府的統治危機感。中國政府也意識到這種執法行為的非正當性,但歸結於「執法人員的法制觀念薄弱」。

第二個層面是政府與黑社會組織勾結濫用暴力、或者政府部門直接使用黑社會手段大規模掠奪民眾的生存資源,如農民的土地與城市居民的住房。這種暴力借助的是統治權力,滿足的是地方政府與精英集團的利益,而且往往有當地政府頒布的行政性法規做為依據,以合法的形式公然行之於世,是統治者憑仗權力濫用暴力對被統治者進行傷害,其暴虐程度已經遠遠超過執法人員執行公務過程的公務化暴力,而是一種典型的國家非正義行為。

第三個層面是借助特務統治加強社會控制。自九十年代後期開始,特務部門國安部已經廣泛滲透社會領域,借助於現代科技手段對一切被當局視為異議者的人士進行跟蹤、監控。而國安部門對權力的濫用較之政府部門更肆無忌憚,屢屢採用國家誣陷手段對付維權人士。這些國家誣陷手段除了濫用罪名,如危害國家安全罪、洩露國家機密罪、陰謀顛覆政府罪等之外,還包括栽贓誣陷,如2006年8月北京律師許志永去山東為陳光誠辯護,結果被地方當局誣以盜竊罪而拘留;郭飛雄在去北京的火車上被誣以假票乘車而被拘留。而最嚴重的則是政府為了規避行政責任大量指使黑社會組織成員(即「不明身份的暴徒」)出面,對異議人士與維權人士施以肉體淩虐與殘害。在大學裡則實行資訊員制度,在學生中培養兼職特務,監控教師的課堂言論。

中國政府統治手段的非正當化的原因,是統治者出於政權合法性的恐懼。統治集團深知目前的非正義社會結構已經使得中國政府如同坐在火山口上,而民主化的結果可能就是對掠奪者進行清算,因而他們拒斥民主化的態度比八十年代要堅決得多。這種統治手段的非正當化的要害就是依靠赤裸裸的暴力統治,這既是毛澤東當年「槍桿子裡面出政權」這一口號的新政治變種,其精神也與黑社會憑借暴力立足一脈相通。這種暴力肆虐的結果,使得中國民間社會與政府之間的博弈空間日漸逼窄,使中國人權事業的推進面臨更大的困難。

這種統治手段的非正當化內植於中國政治體系當中,是中國當今權力秩序運作的必然邏輯結果,絕對不是「部分政府官員素質低、法制意識不強」所致,因此僅僅依靠懲治幾個官吏不可能遏止各地政府統治手段非正當化趨勢。換言之,只有改變了目前中國這種非正義的社會結構,才有可能遏止政府行為的黑社會化。而要改變目前這種非正義的社會結構,還得改變製造出這種非正義社會結構的政治體制。

《華夏電子報》第154期(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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