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8月11日訊】據海南當地媒體報導,海南省國資委原副主任,興業聚酯原董事長劉連璉因涉嫌受賄400多萬、兩千多萬財產來源不明,8月10日被海南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劉連璉當庭表示上訴。
一次就受賄400萬
據法院查明,2000年初,劉連璉擔任海南省興業聚酯股份有限公司(下稱興業公司)董事長期間,該公司股票即將上市發行。劉連璉預計興業股票上市後會賺錢,就打電話與江蘇省太倉市對外貿易公司(下稱太倉公司)總經理時建明聯繫,商談太倉公司以戰略投資者的身份申購興業公司股票事宜。
雙方談妥所得利潤平分。太倉公司決定由其下屬的三家公司共同出資人民幣2200萬元,借用江蘇雅鹿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的名義申購。2000年5月,雅鹿公司以一般法人的身份購得興業公司的股票181萬餘股,價值人民幣近800萬元。同年9月至12月期間,太倉公司將興業公司的股票陸續拋售完畢,獲利約人民幣1697萬元。2001年7月至2002年4月期間,時建明按事先約定,將人民幣400萬元分批交給劉連璉。
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法院查明:劉連璉有現金及存款437萬多元人民幣、226萬美元、192萬元港幣、335英鎊、100萬日元。興業公司內部職工股票86500股;匹斯克內部職工股票5000股,股票共價值人民幣11.48万元。
另外,她還有房產3套,共價值人民幣約350萬元,其中海口市海甸四東路泰和花園一號樓1152房一套,北京市朝陽區工體東路8號康堡花園A座3單元1605號房一套,北京市力鴻花園6號樓2單元502號房一套;有購買房產支出的稅款和手續費等費用共9萬多元。
除去能說明來源的財產外,劉連璉尚有209萬多元人民幣、224萬多美元、192萬多元港幣、335英鎊、100萬日元不能說明合法來源。
法院判定劉連璉犯受賄罪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數罪並罰,執行無期徒刑,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宣判後,劉連璉表示她認為判決量刑過重,有可能提起上訴。
據資料,劉連璉今年52歲,江蘇洪澤縣人,碩士研究生學歷,1978年到1996年歷任國家紡織工業部生產司工程師、綜合計劃司技改處副處長。1996年,劉連璉來到海南,歷任海南省紡織工業總公司、海南興業聚酯股份有限公司、華南華順實業有限公司、海南翔業科技開發公司等多家公司的總經理、董事長、黨 委書記等要職,後又任海南省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還是海南省三屆人大代表。(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