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8日訊】在「5.4」運動的最高潮,北大校長蔡元培頗為理性地選擇了激流勇退,他留給北大師生的最為經典的一句話是「殺君馬者道旁兒」。意思是說,千里馬雖然跑得快,還是會被路邊夾道歡迎的小孩子們的拍手叫好,給活活累死的。在我看來,陳光誠案已經處於關鍵時刻,能夠陷他於絕境之中的,並不是黑惡當局的違法審判,反而是他的朋友們過於激烈的吹捧拔高。
關於陳光誠案的一點疑問
將近一個多月的時間裡,我的博客被封殺,家裡的網絡鏈接莫名其妙地被中斷。經過持續不斷地一再堅持,一位很年輕的小伙子,不知道是認真還是演戲,帶著我遊覽了社區幾乎所有的網線,最後以沒有任何問題的結論給我演示,我的電腦可以上網了。看著出現在電腦屏幕上的網頁,我既感到興奮又感到無奈。
作為一個餓著肚子在河南農村長大的中年人,我現在已經變得很容易知足。無論是妻子高興時做出的美食,還是朋友聚會時吃到的美餐,都令我有一種幸福的感受。我既不會向以主宰者加大救星自居的「三個代表」感恩,也不會向根本就沒有辦法證明其確實存在的「上帝」感恩;而只是低調地承認,隨著時間的推移,依然停留在前文明時代的當下中國社會,比起最為野蠻邪惡的毛澤東時代,還是進步了那麼一點。然而,這一點進步又是極其有限也極其脆弱的。我苦心經營的博客專欄,不知道在哪裡辦公的「北京新聞辦」一句口令,就可以煙消雲散。自己花錢購買的網絡服務,反而演變成了網絡封鎖。一名記者朋友在作為私人空間的博客專欄中調侃了作為公共事件的「神六」上天,就被跑到加拿大的一名愛國華人告到最高權力面前,這名記者的工作權力連同生存權力,被來自最高層的一句口令給輕輕打碎了。貴州記者李元龍和湖南記者陽小青被判刑,更加充分地證明,沒有獨立的司法體系、獨立的公共輿論以及與此相配套的公平公正的程序正義,來強力監督公共權力特別是最高權力,當下的中國社會無論物質生活如何膨脹,都是一個既不穩定更不安全的野蠻社會,或者說是弱肉強食的叢林社會。山東省臨沂市沂南縣雙堠鎮東師古村的盲人維權者陳光誠,就是陷入「苛政猛於虎」的虎口之中的又一塊硬骨頭。
關於陳光誠案,我已經連續寫作了《陳光誠與溫家寶:中國的人權和政權》、《沂市委書記李群的無恥和無能》、《人權殺手李群涉嫌綁架共產黨》、《師古村要變大邱莊》、《關於陳光誠案與薩達姆案的簡單比較》等多篇文章,其中突破理性閥限的一些情緒化議論,直接導致我自己的博客專欄慘遭封殺。回過頭來想一想,在寫作這些文章的同時,我的內心深處一直存在著一些解不開的疑問:儘管陳光誠的哥哥陳光富在2006年5月4日接受採訪時當面告訴我,陳光誠夫婦和老母親現在吃的還是父親生前留下的糧食。儘管直接採訪過陳光誠的楊子雲告訴我,陳光誠夫婦使用的筆記本電腦,都是北京朋友捐獻的舊電腦。儘管陳光誠對妻子袁偉靜有過著名的表白:「很多很多人都有你這種想法,說同樣的話,都在講這個社會如何如何不好,多麼多麼黑暗。可是,你有沒有想過,你為這個社會做了什麼?哪怕只說一句公道話,幹一件公道事;哪怕把這個社會不好的地方,改變一點點,盡一點點力也好。假如人人都能這樣,那咱們的社會肯定能改變。」
我依然不太明白,陳光誠夫婦對於自己的生活,究竟有什麼樣的打算?!
毛澤東們提倡的雷鋒式的「毫不利己,專門利人」,顯然是專制狂人的道德愚民。被稱譽為「赤腳律師」的陳光誠,所扮演的應該是或主要是以法維權而不是以德維權的現代角色。陳光誠原本是可以在沂南縣中醫院從事一份專業醫師的工作的。他的妻子袁偉靜在結婚前,曾經是一名有固定收入的教師。陳光誠夫婦與普通的正常人一樣,需要有一份相對獨立的經濟來源以維持自己的家庭生活。然而,他們卻義無反顧地選擇了沒有固定收入的職業維權者的角色。在享受退休福利的父親去世之後,陳光誠夫婦的主要生活來源,應該是親友的捐和2005年1月由陳光誠負責執行的NED(美國民主基金會)山東項目。這樣的項目是不具備持續性的,項目終結之後儘管可以申請相關的後續項目,陳光誠夫婦連同他們的兩個孩子,也是不可以一直依賴項目經費維持生計的。
我自己是被父母象豬崽子一樣極其草率地生育和撫養的,對於無節制地生育子女的不負責的農村父母,一直不抱什麼好感。相應地,對於中國政府所實行的計劃生育的基本國策,我是持基本認同的態度的。我所要反對和抗議的,只是政府當局採用凌駕於法律程序之上公然侵犯人權的暴力方式,來強制推行所謂的「計劃生育」;以及基層官員及其僱用的流氓打手,假借「計劃生育」的名義野蠻掠奪農村居民的私有財產。陳光誠夫婦違背既定的計劃生育政策,在沒有足夠的撫養能力的情況下接連生育兩個孩子,儘管沒有構成犯罪,卻已經犯下嚴重過錯。他們在沒有認真檢討自己的過錯的情況下,帶頭檢舉發生在臨沂地區的暴力計生的犯罪行為,雖然有其正當性的一面,卻也因為自己的瑕疵而影響了這一檢舉的公信力。
即使單純從策略上考慮,陳光誠也混淆了舉報人和調查人的角色界限。既然有外來的維權人士特別是法律工作者介入調查,行動不便的陳光誠,作為舉報人完全可以退居幕後,而不是奮不顧身地衝鋒陷陣。參與調查的李健、滕彪、郭玉閃等人,在取得足夠證據的情況下,首先應該做的是依照現行的法律程序和制度安排,與政府部門進行理性溝通和良性互動,而不是撇開程序正義,一上來就選擇在網絡上製造轟動效應。
灑水降溫與點火升級
由於近一段時間不能上網,關於陳光誠案的信息,我只能通過一些朋友發來的短信以及朋友之間的聚會片面瞭解。保存在手機中的幾條短信頗有歷史文獻價值,現予抄錄:
◆其一、「15:30趙昕等人一起到法院申請旁聽證時,刑廳王、於兩個庭長告知我們說:陳光誠案補充偵察,延期開庭!」發送於2006年7月19日16:15:54。
◆其二、「陳光誠案延期開庭。許已返京。」發送於2006年7月19日19:00:50。
◆其三、「老高車上所有人的東西,錢、多個相幾〔機〕、電腦、物品全部被搶劫一空!」發送於2006年7月20日13:56:38。
◆其四、「我們正在往東師古村去看陳光誠家人和孩子的路上,我們相信每個人都是天父所造,都有人性和良心,我們只求對光誠的親友說一聲,也對看守他的人說一聲:你們都是我們的弟兄姐妹,我愛你們……趙昕。」發送於2006年7月20日15:10:26。
◆其五、「已經瘋狂地把我們全打出來了!所有人身上的衣服全被撕碎,甚至差點把車又砸了。」發送於2006年7月20日16:20:02。
2006年7月24日能夠上網之後,我先是搜索到了署名林青的文章《脫光了多好!山東臨沂之行有感》,其中詳細介紹了孫文廣、高智晟、趙昕、劉京生、馬文都、李金平、鄧永亮、趙輝、禁止吸煙、李海、陳青林等十多人,於2006年7月20日下午2點在東師古村遭受流氓打手圍追阻截的全過程。文章末尾是北京維權人士陳青林莫名其妙的一番話:「山東漢子陳光誠的所作所為真正做到了『三個代表』,他的案子也因此特別有代表意義。我來沂南的原因很簡單,就是希望『社會公正』能夠在中國這片土地上得以實現。」
稍有常識的人都應該知道,無論是「幾個代表」,都必須先徵得被代表的當事人的正式授權。陳光誠的以法維權,首先應該遵守的是公平公正的程序正義,而不是象陳青林所說的那樣去爭奪野蠻專制的「三個代表」。所謂的「山東漢子陳光誠的所作所為真正做到了『三個代表』」,與真正的「社會公正」完全是背道而馳的兩個路徑。
在李柏光「2006年7月21日於北京」的文章《陳光誠與李群之間的「孟良崮戰役」》中,我第一次瞭解到「陳光誠連續六次到法院起訴鎮政府,都獲得勝訴!」的故事,以及陳光誠起訴沂南縣公安局行政不作為的故事,都是在李柏光的法律支持和遙控指揮下得以完成的。2004年3月「兩會」期間,來自河北唐山的庫區移民聯名罷免市委書記張和的人大代表資格,也是在正式簽訂代理合同的李柏光的遙控指揮下進行的。當我替逃亡之中的俞梅蓀和張友仁緊急吶喊十多天之後,並不相識的李柏光才在事態平息的情況下打電話告訴我,他和趙巖是這場群體事件的幕後主角。我本人於不知不覺中,只是扮演了他的牽線傀儡。
比起與法律意義上的「當事人」即河北唐山及秦皇島的庫區移民正式簽訂代理合同的李柏光,我更加認同的是許志永和李勁松等人低調理性的程序正義和道義擔當。作為法律代理人,首先應該親臨現場為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並且替當事人承擔一部分的風險和責任;其次還要把非理性的法外事件,盡可能地納入程序正義的法律軌道之中予以建設性解決。在法律程序還沒有正式展開更沒有窮盡的情況下,我對於高智晟律師和趙昕等人帶有一定示威性質的「往東師古村去看陳光誠家人和孩子」,也是有所保留的。封鎖東師古村的男女打手,大多是為了蠅頭小利甘願供黑惡官員驅使利用的無權者,不足以成為示威的對象。即使在法律程序已經窮盡的情況下非要採取示威性的法外行動,也應該向北京的最高當局去示威抗議,至少也應該去找李群等人示威抗議。
從另一方面來說,作為以法維權的理性維權者,似乎也應該確立這樣一個基本的判斷:給對手留下一個退步的餘地和台階,同時也給自己留一個退步的餘地和台階。千萬不能把拿槍的歹徒逼到牆角,從而逼迫歹徒們非理性地選擇「6.4」式的禍國殃民和血腥屠殺。
在許志永所說的「一個政府對一個盲人的戰爭」中,我當然是站在盲人陳光誠一邊抗議強權犯罪的。但是,作為一名公開監督公共權力的現代公民和公開捍衛普世人權的人道主義者,我所信守的是「費厄潑賴」(fairplay)的程序正義,而不是魯迅式的公然蔑視「費厄潑賴」的無限正義和極端思維。陳光誠並不是一個道德完人,而是一個有瑕疵、有過錯的普通人。他和迄今為止依然沒有得到釋放的趙巖一樣,是有錯而無罪的維權者。黑惡官員的犯罪行為應該追究卻得不到追究,並不是維權者拒絕承認自己的一份過錯的絕對理由。我希望於陳光誠和袁偉靜夫婦的,是在恢復自由之後先不要忙著去充當職業維權者,而是想辦法安排好自己相對獨立的家庭生活。我希望於高智晟律師和趙昕們的,不是群體性的示威活動,而是象許志永那樣以低調理性的孤膽智慧,深入到臨沂民間去進一步調查當地的暴力計生案例,從而把所有公然侵犯人權的黑惡官員及其流氓打手記錄在案,為後續的更大規模的法律訴訟提供第一手的確鑿證據。
據張星水律師介紹,《中國產經新聞報》記者陽小青因報導湖南省隆回縣委書記楊建新等人的腐敗問題,被當地公安局以涉嫌「敲詐勒索」罪起訴,並且被判處一年徒刑。由於代理律師與相關部門的良性合作,隆回縣委書記楊建新,很快被調任邵陽市政協副秘書長,從而結束了自己的政治生命。在我看來,陳光誠案的成功運動,是有可能以陳光誠的無罪認錯為代價獲得釋放的。即使李群等人想加碼升級,陳光誠被判處緩刑或實刑的政治代價,很有可能是李群等人弄巧成拙地結束自己的政治生命。作為陳光誠的朋友,目前更加需要的應該是灑水降溫而不是點火升級。
(2006-07-25於北京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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