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日訊】(新唐人熱點互動採訪報導) 聯結收看
觀眾朋友們大家好,歡迎您收看《熱點互動》節目,我是主持人林曉旭。日前中國大陸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二次會議,針對「突發事件應對法草案」,作出了初步的審議,這個草案就在可能發生和已經發生的突發事件過程中,政府部門以及公民所享有的權力、義務以及可能受到的懲罰做出了相應的規定。但是,這個規定引起了相當大的爭議。在今天的節目裏,我們就請本台特約評論員韋實跟我們做一個點評。
主持人:韋實,歡迎來到我們節目中。
韋實:林曉旭你好,觀眾朋友大家好。
主持人:韋實,這個草案推出的過程中,本身我知道前期在推送過程就有一些爭議,那麼推出來以後,很多人研究了這個條款,覺得有很大的這個模糊地帶,可以這麼說。那我看完一遍以後我最大的印象,就覺得好像它裏面有很多是行政命令,不像這個法規。不知道你的感受是什麼樣?
韋實:它主要的問題它來源於是這個緊急狀態法,那麼它現在是一個主的草案,就是我們現在談的這個。但是它下面它指導了一些非常小的法案,你比如說像這個核方面的法案、公共衛生法案,那麼還有一些就說這個,其實各個市你比如說,北京、上海、天津這些也都有一個小的草案,就是這種「突發事件草案」。
但是最大的問題是這個草案是國務院定了以後,它送給人大去審計,但是所有這個各級政府是這個草案的直接執行者、監督者,那麼所有一切對國務院負責。這相當於國務院自己定了一個法案,自己去執行這個法案,然後自己去監督各級政府執行的怎麼樣。
主持人:這裏面你等於說,我就把這個所謂的法案名字叫作「行政命令」就好,因為國務院按理來說只有權限來定行政命令而不是法案。
韋實:這個不是這樣。因為以前這個中國的作法,肯定先鎮壓後立法。那麼現在這個經過這麼長時間了吧,我講就是更加奸詐狡猾了!就是說我們先立法。反正這些手段一直都在用,也不是今天才弄出來這麼一個東西。但是這不是立法嗎?誰再有什麼你總有個天理,我們立這個法你怎麼不去看這個法呀?
那麼還有一點,你比如說現在大家都在看球,這個德國對上阿根廷了,你說場上弄個三個裁判,二個旁邊一個主裁判,你說這個球是不是不用踢了?可是問題是我們中國人這麼長時間,就等於說所有的法都是給老百姓立的。球的話還畢竟是個小事,那麼你生活之中立法、司法、執法三權都在一塊的話,那這個社會一定是非常專制的。
那麼換句話講,這個裏面官員如果做錯什麼事情,要黨內的警告記過,那就比如說這個拉姆斯菲爾德今天虐囚了,遭受共和黨內的嚴重警告處分,那你覺得這個事情是不是很荒謬?可是這就是中國的一個現狀,就說法規和行政命令混為一談,立法、司法、執法混為一談,那麼整個國務院其實是對中共負責的,黨和國家混為一談,黨的這個法律和黨的行政命令絕不等於一個國家的根本法律。
主持人:而且這一次的過程特別突顯了你人大本身只是一個橡皮圖章,那麼國務院給你這個草案,你基本上也是通過的嘛!因為如果你稍為有點常識的人看一下,你整個法律草案過程中你沒有任何監督,如果政府濫用權力,那民眾應該怎麼辦?根本沒有任何條款是針對這一點的。
韋實:而且說這個橡皮圖章,它的確是橡皮圖章,同時還有另外一部法叫作《反壟斷法》。《反壟斷法》是前後審議了十年,那麼到現在還是基本屬於擱淺,剛剛審議的一個狀態,就是因為它涉及了中國這個包括外資在內的,比如說電信、能源、交通還有整個一些地產,這些壟斷的行業,這些行業統統都是不幹的,所以真正百分九十二點一的人關心這個《反壟斷法》。可是這個法,在人大遲遲過不去,因為這個人大批與不批還是要聽上面的命令。
所以說一邊是打人、整人的法,非常容易說批就批了;而真正維護老百姓權益,去打擊行政的壟斷和真正資源的壟斷,這樣的法卻遲遲在這個整個人大通不過去。這實際上也是全體中國人民的一個悲哀,但是時間長了人們也覺得你說了也沒用,第一,你立不了法;第二點,人家也有法不依;第三,「六四」的時候沒法人家不也開槍了嗎?所以說時間長了,大夥反而這樣的推波逐流,那麼一輪一輪就出現這個法裡面有非常多可以越過憲法,直接去迫害中國人的條例。
主持人:對,這一點其實是非常危險的,特別是它給予了公安部門特別大的權利,現在如果任何地方出了一點騷亂或者民眾維權的一些集體靜坐,如果警察扣個帽子,我說這是你擾亂社會秩序,他馬上就可以採用各種強制手段,而現在有個法律可以依據了,這就很可怕了。民眾沒有辦法說我有方法去維護自己的權利。
韋實:我也舉個例子,這裡邊講就是說,在突發事件下,可以對一個建築物或者一片東西斷水、斷電、斷能源。好,現在大家可能覺得那你出現薩斯之類的這也不是什麼壞事。那麼比如說強制拆遷的時候,這也是突發事件對不對?你迫壞社會秩序,不好意思斷水、斷電、斷能源,不由得你不把房子讓出來。
那咱們再說大一點,你比如說維權人士、異見人士或咱們講這些自願的人士,那也不用黑社會了,直接把房子給你圍上說你這裡邊鬧了霍亂、鬧了薩斯、鬧了非典或者說禽流感,你這個人十天、二十天出不來,不由得你不乖乖的配合,不然的話你自己變成骨頭都不一定。
還有比如說,警察可以用武力驅散持械或是大規模衝突的人群,這裡面就非常有它的淺台詞在裡面,什麼叫「大規模衝突的事情」?那麼比如上街上訪算不算?靜坐算不算?維權的這些算不算?還有一個就是說不能非法的去拿人家的財產,但是如果拿了人家的財產,合法的拿了以後又沒有歸還,這也屬於非法的;可是那個法卻沒有講,就說在什麼情況下可以拿人家的錢是合法的呢?這又不知道。
主持人:我想到時候給個行政處分之後,你就變成合法拿人家財產了,對不對?
韋實:最大的問題就是這些事情都存在。那還有一點就是說,媒體在報導具體處理這些事情的過程和結果的時候,這些如果是媒體自己去報了,沒有經過當地政府的話,罰款五萬到十萬;那麼如果說媒體造謠的話,也罰五萬到十萬。初看一下這沒有什麼,但問題就是怎麼處理這些事情呢?
這些真實的事情媒體都不能報,就是說以後你看的就等《新華社》或者各地官員發一個稿出來就好了。這就造成中國以後很可能看不到所謂薩斯或者禽流感或者哈爾濱毒水或者是礦難,這些事情的大規模流行,為什麼呢?從媒體就已經掐斷了。那麼這對中國人是不是好事呢?我想如果不是蔣醫生那一席話的話,而且他還在找國外的媒體,那麼肯定死的北京人、中國人會更多,那麼你能說這是一個好事嗎?
主持人:這裡邊其實很敏感的地帶,它就是規定媒體不能違反規定,擅自發佈有關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的情況以及事態發展的資訊,這裡面把所有的資訊都包括在裡面,媒體都不能隨意報,那政府就完全擁有這個信息的壟斷權。所以如果再發生類似薩斯或者禽流感真的在中國爆發了,你根本就沒有辦法拿到一手的信息。
所以如果按照這樣的法規來做,我覺得以後中國的新聞工作者可能都要變成博客的寫作者,拋棄媒體身份,我也許真的知道什麼情況,我自己寫一點東西到博客上或者到論壇上發一發,可能唯有這樣的渠道。
韋實:很多善良的中國人也一直在希望說這個黨能夠改好、黨能夠改良,那麼人覺得說哪一天中國媒體業放開了,黨可能改革了,我們給它一點時間吧!再給它幾年,十年、二十年。可是殊不知你看到中國人整體的道德水準是被黨弄的下滑的,就是說你今天的人絶不可能比五十年代的人更加憂國憂民,為整體考慮。
黨的體系都回復不到它剛開始創建時候的那個水準了,你怎麼能希望一個在下滑的體制去自己改良、自己變好了,對不對?那本身就不是好的東西,它還在下滑,你怎麼能指望黨一天變好,這就是一個例子。什麼叫媒體的公開化、什麼叫媒體的改革?現在沒有往前進反而倒退嘛,對不對?起碼在國民黨的時候沒有說去封《新華日報》的嘴,沒有說讓你不去報導這些戰況也好或者一些具體的事情。而現在都已經到了這個時候,連事情怎麼發生的,怎麼處理的基本事實都不報導,那要把老百姓當傻子嗎?
而且這開了一個所有政府合法打擊媒體的先河,你看世界各國的法律,除了塔利班那種政權或者伊拉克政權咱們先不談之外,正常任何一個政權都要保護媒體或者言論自由。媒體的自由就是在於它報導真實情況,如果連真話都不讓講,那也不叫媒體了,等於說中國整個的媒體都去報吃喝嫖賭,報一片大好,報官方規定的資訊,或者報一些現在大家都喜歡看的花邊新聞。
而真正的新聞,對不起,你想知道真正的信息在哪裡?從行政上已經把你打掉了,這個五萬和十萬絶不是從單位出的,那麼就有一個連坐制度,總編、記者你給我拿這筆錢出來,那麼有良知的人面臨的不只是坐牢了,還面臨一個經濟上的制裁,那誰閒著沒事給老百姓去說真話啊?
主持人:這個處罰對媒體來說是相當嚴厲的。實際上如果一些官員受到比如說在突發事件過程中他們瀆職罪之類的,你做五萬、十萬對現在這麼多貪官實際上根本就是小事。那即使比如像煤礦突發事故,真的去追查那間煤礦礦主,你罰個幾百萬也沒有什麼問題,也根本不解決問題。
所以罰款本身做為一個手段,做為一個法規甚至連具體的罰款數目都規定到這樣的法律條文裡面,我覺得這個事情實際上是很荒唐的一件事,按理來說很多事情是應該追究刑事責任,應該上法庭去審判的,根據不同事情的嚴重程度來決定你應該要受什麼樣的刑,現在全部變成這樣子。如果真的是一個媒體記者,比如他真的非常嚴重的到處造謠,製造民眾恐慌,造成很多人失去生命,那絶對是刑事責任,怎麼可能說罰個五萬、十萬塊就能解決呢?
韋實:這裡面還有一點,除了媒體以外還有官員。那麼官員第一條是什麼呢?他即使不向上級報告,這個是要他負責的,這要「問責」,實際上就是説你得要讓國務院知道。因為像哈爾濱毒水那次,地方官自己先斬後奏了,它最不想看到就是失去控制,所以說這件事情怎麼處理沒有問題,你能不能罩得住,能不能直接讓中央大老們知道,關鍵時刻要把地方官拋出去當替罪羊。
但是這個原則是決不准替罪羊自己開始用頭腦自己去思考或者自己去執行,就是說處理的好不好,如果你報到中央上,事情也平息了,至於死多少人這絶不是中央要關心的,這法規裡面只有這麼一個信息;不然的話可以看到,具體怎麼樣疏散群眾,怎麼保護生命責任,這才應該是這個法案的主體。如果在疏散之中造成人命死亡,造成來不急疏散,這才是要對官員問職的,而不是說第一時間不報告國務院才是你的失職。
主持人:因為很多情況下時間要緊,你根本來不急等待官方的資訊。剛才舉的松花江的例子也是有這樣的傳聞,當初為了等國務院的命令拖了很長的時間。所以這裡面我是覺得也反應了現在政府本身非常擔心的狀況,就是突發事件現在越來越多,它現在突發事件的定義很廣,不管是政治或者自然衛生、公共衛生之類的。它現在非常廣,社會的矛盾很多,像萬洲或各種事件,往往是警察一點點事情處理不好,就引起萬人騷動,所以它實際上是自己本身的危機太大了,所以它趕緊找一個法律來支撐,是不是這樣子?
韋實:還有它裡面規定電視台媒體、外交的領館這些重要的東西,必要的時候可以立警戒線。那麼這裡面還有一點,就是它在面臨著中國人的覺醒,會利用媒體發佈一些真實的信息,這個是它絶對不願意看到的。所以說這個法規整體的意思就是要對社會在合法,當然它自己法的情況下,進行更嚴密的控制,以更嚴密的手段來進行自己給自己一個合法的依據。
實際上它已經涵蓋了中國生活的方方面面,從財產和人的生命、居住、遷徙包括信息的得到,就等於說這是給你精心製造一個合法的鐵籠子,那麼可能很多人也覺得我沒辦法,這個立法不是我立的,我也不能去監督或者我也不能上街去遊行,那麼怎麼辦?那麼這可能還是回到我們的原點,一直在討論的一個問題,就是說中國人的命運由誰來承擔?誰去負責民族的責任?每個中國人應該做什麼?
主持人:如果這些法律用一些白話來解釋就是剥奪了媒體的權利,給公安行政部門更多的權利,那隨時可以剝奪財產。這個情況只要扣個帽子說是突發事件,你就完蛋了!
韋實:而且聽起來更好聽,突發事件,人們都覺得還是解決我的確實生活問題,為我好。
主持人:在這過程中有很多利益可能被侵犯。如果在美國,我們記得當時「911」恐怖事情發生以後,媒體起了相當大的作用,人們在監督,在為了國家的安全這麼大的前提下,它是否有侵犯個人隱私權之類的,這都是媒體報出來的,如果沒有這樣的話,那確實政府就是濫用權利。在中國,現在是極權統治,人們好像已經忘了問這個問題,是嗎?
韋實:如果是美國看到這麼一個新聞,全美國人民團結在以布什總統為首的共和黨成員周圍,與恐怖分子做鬥爭,美國形勢一片大好,那我想美國絶對不會成為今天這麼一個國家,美國人的生活也不會像「911」之後能夠有序的維持社會的運轉,那整個來講,對整個社會是一個災難,甚至現在全世界包括解體的那些前蘇聯國家,沒有任何的民眾想要回到天天看這種新聞的老路上去。
主持人:感謝您收看這一期的《熱點互動》節目,我們下一期節目再見。
(據新唐人電視台《熱點互動》節目錄音整理7/2/2006 3:39:53 A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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