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二十九日電)在中國購買食用花生油須小心。廣東省工商局昨天公佈,省內市場上銷售的食用花生油不合格高達三成四,其中摻雜其他油脂的問題尤為嚴重。
「澳門日報」今天報導,今年首季,廣東省工商局對省內流通領域銷售的食用花生油質量進行監測,共抽查廣州、深圳、汕頭、東莞、陽江、潮州等六市流通領域三十七家銷售單位經銷的八十二批次花生油商品,合格率僅六成五。
廣東省工商局官員指出,抽查中不合格的花生油主要問題是食品標籤、脂肪酸組成、酸價、相對密度和折光指數等指標不合格,其中脂肪酸組成的合格率最低,在八十二個抽查樣品中有二十二個不合格。
專家指出,脂肪酸組成、相對密度和折光指數能反映油的純度,這三項指標都是分辨花生油真偽的重要特徵。
純正的食用植物油都是由相應的脂肪酸組成的,不同的油脂,其脂肪酸組成成份、相對密度、折光指數基本是固定的。在國家強制性標準中就規定了花生油的脂肪酸組成和含量,如果不符合要求,則說明花生油中摻進了其他的油脂。
這次抽查的花生油樣品中有三批次酸價超標,主要原因:一是因為存放的時間太長,有一批次樣品的生產日期是二零零四年十一月(保質期十八個月),油因貯存不當或貯存時間太長而不斷氧化產生酸敗,導致酸價指標不合格;二是因為原料花生米或原料油存放太長,引起油脂酸敗,也會導致成品油的酸價超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