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涉及基本法司法覆核案件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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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3月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劉耀玲2006年3月7日香港報導)香港民間近年來越來越多使用司法覆核的方法來挑戰政府的決定,使涉及基本法條文司法覆核的案件增加。

梁國雄等立法會議員不久前指特首的秘密監察行政命令不符合基本法,提出司法覆核。香港法院判決政府敗訴,但是考慮到撤銷命令會出現法律真空,決定給予政府6個月的寬限期。梁國雄認為應該即時禁止秘密監察行為,又提出上訴。

香港特區政府最近面臨另一宗司法覆核案的挑戰,這次要面對的是新界鄉議局。他們協助村民挑戰政府沒收私人家禽而拒絕賠償,指有關決定違反了基本法保護私有財產的有關條文。

*律政司長表示司法覆核增加很自然*

對於就基本法條文進行司法覆核案件增加,香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星期一表示,基本法對人權的保障範圍廣闊,加上執行日子尚短,很多條文沒有清晰定案,由一份新憲法對保障人權而衍生出更多司法覆核的官司是很自然的事情。

香港大學法律學院助理教授張達明也同意這個看法,他說:“透過司法覆核途徑,透過法院監督行政機關所作的決定是否符合法律,是基本法本身的設計,而司法覆核案件增加,也可以說是在法治社會裏,當公民意識慢慢提高時很自然的現象,是正常的做法。”

香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認為,最理想的情況是市民與政府有互信的基礎,有些事情便無須要透過法庭解決。

香港大學的張達明說,並非鼓勵市民事無大小都要法庭解決,不過另一方面,應該珍惜法院作為最後把關者,當行政部門的決定確實在法律上超越權限時,也應該容許市民去法院尋求幫助的權利。他說:“最重要的是所有人都尊重法庭獨立的決定,因此不希望再看見人大常委會再度釋法,因為釋法會凌駕於法院獨立的決定,這才是應該憂慮的。”

香港回歸中國8年多,北京就香港人子女居留權和政制問題三次解釋基本法,澄清條文之中出現的灰色地帶。

香港律政司司長黃仁龍表示,明白釋法對香港司法制度帶來的衝擊,所以他說在任內會儘量避免釋法。但是他重申,人大擁有對基本法的釋法權,因此不能完全抹煞釋法的可能性,但會儘量讓衝擊減至最少。

*人大基本法委員會人事變動*

另一方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問題提供意見的基本法委員會最近出現人事變動,由香港前律政司司長梁愛詩出任副主任,並且加入多位熟悉基本法的專家。有報導說,中央把基本法委員會升格,日後會加強研究基本法有爭議的條文,並會主動就立法原意做出解釋,避免讓香港大律師的輿論佔上風。

香港大學的法律學者張達明則不贊成由基本法委員會來解釋條文。他說,如果基本法的條文出現問題,應該透過正式的修改途徑,而不應該透過並非法院的組織來進行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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