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4日訊】北京籍中年女人劉某,在廣州酒後和女鄰居吵架,廣州警察賴某接警後到場處理。劉某不服賴某的處理,便招來20餘人毆打賴某,致使賴某哭著給她下跪求饒。
據2006年3月1日新京報報道,2005年7月22日,廣州市天河區公安分局林和派出所當晚值班警察賴某和溫某接到報警稱,在天河區某樓道,49歲的劉某酒後拍打鄰居202房門,稱那家女主人勾引自己的丈夫。雙方發生爭吵,互相潑水。當時兩人接警後就身穿警服佩帶警槍開著警車來到現場。
警察賴某證實,來到現場後賴某即馬上表明自己的警察身份,當時賴某曾兩次上前制止劉某向202房潑水,劉毫不理會,罵他們,並說她認識公安部門很多領導,威脅要處理他們,還邊說「我不要你們警察管,我認識你們領導,我打電話給他們。」邊打電話說自己被警察欺負。
隨後兩名男子來到現場,對警察賴某說,「你知不知道她什麼背景?今天你們領導不處理你,明天我們就搞掂你。」兩人按住賴某,劉某用手扯賴某的頭髮、打他的臉、撕扯他的警服。劉某說,「我丈夫官至副部級,我兒子的官都比你大,打你就打你啦。」 賴某打電話回派出所要求增援。
不久,賴某上級林和街派出所所長郭某來到現場。只聽其中一男子對郭某發火:「你是怎麼做所長的,你信不信我整得你明天就沒所長當。」 當時劉某走到賴某旁邊,用手扯住賴的耳朵說:「明天打個電話給你們部長,把你的職撤了。」賴某沒敢反抗也沒敢說話。
十餘分鐘後,又來了約20名男子,抓賴某的頭髮、扼他脖子,賴某連喊「救命」。 有人按住他的頭,要他向劉下跪認錯,並用力踢他,使他跪倒在地。後來賴某忍受不了踢打,就跪著向劉說:「大姐,對不起,請你原諒,我錯了。」那些人才放了他。賴某在同事的攙扶下上了警車離開現場。
現在,警察賴某和溫某已被調離原派出所。近日,廣州中級法院作出終審裁定,劉某犯妨害公務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半。判決書顯示,被告人劉某,高中文化,北京戶籍,現住廣州天河區林和路某樓204房。
劉某雖然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此事件在網壇上引起的反響卻一時難平。有網民針對此事件發表評論文章稱:出幾個這樣的「女人」不足為怪,也不足為怕。可怕的是,我們負責保一方平安的警察連自己也保護不了,如何能幫助普通老百姓伸張正義呢?本來是負有扶正袪邪、懲惡揚善神聖使命和職責的人警察察眼睜睜看著自己的同行遭受蹂躪時竟然無所作為、無能為力,他們還怎麼保護人民的利益不受侵犯,別人又怎麼敢見義勇為呢?
網民還質疑,劉某究竟仗誰的勢?那20名打手究竟是些什麼人?該不該處理?在這件事情中的兩位當事警察賴和溫也已被調離原派出所,是他們自願調離的嗎?還是雙方各打50大板,真像那些打手們說的一樣,是被搞「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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