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8日訊】(大紀元記者魏德編譯報導) 在多年與紐約市選舉委員會交涉未果的情況下,四個紐約亞裔團體2月6日上位於曼哈頓的聯邦法院狀告紐約市選舉委員會,要求其在未來的選舉中為亞裔美國人士提供翻譯適當的競選材料和一定數目的亞語服務人員。
這四個亞裔團體是唐人街選民教育聯合會(Chinatown Voter Education Alliance),韓美青年服務和教育中心(Young Korean American Service and Education Center),韓美選民委員會(Korean American Voters’ Council)和華美選民協會(Chinese American Voters Association)。
該訴狀指出,有為數不少的不太會講英文的華裔和韓裔美國人士在去年11月的選舉中遭遇諸多問題,比如印在選票上的中文字太小,不用放大鏡很難看清﹔某些候選人的名字出現翻譯錯誤﹔在某個投票點上,選舉官員因故關閉投票機而改為手動投票,但官員並沒有為來投票的幾十位華裔選民提供翻譯過的選票,造成這些選民的投票困難。
一位叫方梅清(音)的73歲退休華裔老人說,當她在1986年成為美國公民時第一次參加選舉,當來到投票機前時就像盲人一樣甚麼都看不懂。現在參加選舉時雖然可以看到翻譯的選票和說明,但是這一服務的數量和質量都遠遠不夠。她希望能夠獲得選舉委員會更好的幫助,以便可以準確無誤的為自己心目中的候選人投下神聖的一票。
一些隸屬亞美法律保護和教育基金會(Asian American Legal Defense and Education Fund)的成員和律師表示,幾年來他們一直將因語言障礙或翻譯問題而影響投票的事例報告給紐約市選舉委員會,偶爾得到答覆,但通常都得不到回音。
華美選民協會(Chinese American Voters Association)主席葉翰克(音)說,他的團
體多年來向紐約市選舉委員會申請一條提供選舉資訊的中文普通話專線,但未果。目前的一條線是廣東話的,但在皇后區大部份的華裔選民講普通話。他表示亞裔選民希望選舉委員會在許多方面有所改進,而這些改進不只是給亞裔選民的一時幫助,而是要讓這些改進成為選舉過程的一個常規部份。葉翰克也是該訴訟案的原告之一。
亞美法律保護和教育基金會律師馬革潘臺(Glenn D. Magpantay)說,這一訴訟不是
想挑戰去年11月的選舉結果,只是想讓紐約市選舉委員會作出必要的改進,以使英文不好的亞裔美國人不至於因害怕當眾出醜而放棄投票或產生疑惑而影響投票。
這一訴訟是根據美國1965年的《投票權法》而提出的。根據這一法律,在英文水平有限的外裔人士集中的郡或地區,必須為選舉材料提供翻譯和為投票提供相應的外語幫助。在紐約市,這一法律適用於曼哈頓,布魯克林和皇后區。根據2000年的全美人口普查,在這3個區中有92570名註冊的華裔選民只會些許英語,而在皇后區有11835韓裔選民不太會英文。
另據亞美法律保護和教育基金會的出口民調數字顯示,在2004年被調查的7247亞裔選民中,有46%的人表示他們的英文水平有限。在華裔選民中,有56%的人不太會英文,37%的人表示需要語言幫助才可以順利投票。在韓裔選民中,有65%的人不太會英文,42%的人表示需要語言幫助才可以順利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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