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訪殺妻冤案當事人:金錢難補償

人氣 1
標籤:

【大紀元2月14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張光華2006年2月14日北京報導)一名被判犯有殺妻罪的囚犯在坐了11年牢獄之後,他的妻子又出現在人世的錯判事件在中國已經成為眾所周知的一樁冤案。獄中度過11年的佘祥林雖然現在已經獲得政府賠償和人身自由,但是他覺得精神上受到的創傷無法彌補。

佘祥林因為殺妻罪而被判15年有期徒刑。他服刑11年之後於去年4月被法庭宣判無罪釋放。這是因為他的妻子張在玉在消失了11年之後又出現在湖北的家鄉,從而洗刷了他的罪名。

2006年的新年是佘祥林第一個恢復自由身之後的新年。佘祥林說,能有今天,他已經很知足了。他表示,能夠走出監獄,當然是由於他妻子的出現使得整個冤案翻案,也表示國家看到了司法上的缺陷。

*佘祥林:認錯算是一種進步*

佘祥林說:“張在玉,因為她是一個顛覆性的證據,沒有她的出現的話,沒有誰來給我作出這個證據的。這個證據應該是個偶然的證據吧。張在玉就是我的前妻,她的出現就是對我的幫助。但是也不能 否定我們國家法制的進步,它能夠承認這一點,能夠承認自己的錯,在以前來說可以說是不可能的,但是現在就是說,能夠承認自己的錯,這就算是一種進步吧。”

佘祥林到現在還是很迷惑,這麼重要的證人怎麼會讓他白白冤枉被關了11年才出現呢?他說:“這對我來說,到現在都還是一個迷。我想這應該不是偶然的吧,可能有些其他的原因。剛剛在我出獄的時候出現的話,真的我感到很痛苦,因為這麼多年來,她應該有很多這樣的機會。”

佘祥林還無法擺脫的另外一個陰影就是當年在村子裡的一個池塘確實有一個女子的屍體,到底誰是兇手?這個案子如何收場?他說:“其實這個案子非常失敗的,到現在為止真的很失敗,因為我是受害者,我知道失去親人的感覺是甚麼感覺。那個無名女士她也是個人,她也有家庭,她也有自己的子女,有自己的丈夫,有自己的爹爹婆婆,她都有的。在這次新年的時候,我一直到現在我都在想這個問題。”

*冤案當事人感到孤獨*

佘祥林的妻子張在玉在12年前離家出走到山東,已經和別人結婚生子。佘祥林知道不能強求破鏡難圓,因為那會對張在玉現在的家庭造成傷害。現年39歲的佘祥林覺得他需要一個工作,讓自己忙忙碌碌的,他說他喜歡那種整天匆忙的感覺,不過他認為,他現在更需要的是一個溫暖的家。

佘祥林說:“沒家的感覺真的很苦的,很孤獨的很苦的。雖然說我不怕孤獨,但是人有些時候還是渴望改變一下。但是要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你要找個家的話,你總要對家庭要負責任的,有沒有承擔這個責任的能力,是另外一回事。我認為我自己我好像沒有這個能力。我不是自卑,我是實事求是。”

去年10月27號,佘祥林和湖北京山縣公安局達成了賠償協議,公安局向佘祥林和他的家人賠償了45萬元,這個冤獄的賠償案件就此完結。佘祥林覺得,這個案子不是能用金錢來衡量的,他失去了許多東西不是金錢能夠買得回來的,而國家對受害公民的補償也只能做到物質方面的賠償。

*法律還清白 法治需改善*

佘祥林說:“希望在以後對受害人當事人精神上的賠償給予考慮。精神上的賠償非常關鍵,就是作為我自己本人來說,我經歷過的,我知道,被關押了十幾年的損害,精神上的損害肯定要遠遠大於被實際關押的時間的損害。精神賠償應該有的。”

佘祥林感覺雖然法律還給了他的清白,但是就以一個冤假錯案的受害人來說,法治的環境是需要改善的。他說:“法制的進程,法制的完善,對人權的尊重,對公民人身權利的維護,這肯定是最重要的。”

相關新聞
佘祥林殺妻案新進展 請名律師代理索賠
由佘祥林殺妻冤獄案看中國的冤案
冷萬寶:從幾起殺妻冤案看中國司法制度
殺妻冤案重審:法庭上佘祥林只說四句話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