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4日訊】消費者委員會指近年有關醫療組織的投訴有上升趨勢,由03年的10宗,上升至去年的51宗,增加了4倍。昨日,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在討論規管醫療集團問題時,多個醫生組織要求政府立法規管純牟利的醫療集團,但政府則表示暫時無意監管。
在立法會衛生事務委員會的會議上,衛生福利及食物局指過去3年,消費者委員會收到有關醫療組織的投訴有上升趨勢,由03年的10宗,上升至去年的51宗,主要涉及銷售手法問題。
多個醫生組織的代表指出,醫療集團愈開愈多,但暫時並無相關法例規管有關的經營手法,醫療集團只要取得商業登記便可營運,不受專業操守規管,對病人無保障。而且有些醫療集團只顧商業利益,要求醫生為病人提供一些不適當的治療,影響醫生專業自主權。醫生組織代表要求政府立法,規管一些純以牟利方式經營的醫療集團,以保障病人權益。
醫學會會長蔡堅舉例指不良醫療集團購入未經註冊藥物,卻要受僱的醫生使用,出問題時醫生則成為代罪羔羊,承擔責任。
西醫工會會長楊超發批評政府,一直不理會部分醫療集團的不良運作手法。
有議員表示,一定要有一個同等的法律責任來保障病人;不論病人到私家診所或到醫療集團求助,他們所受的保障應當同等。
不過,有醫療集團代表強調,違規只屬個別例子,集團式運作有可取之處,病人同樣獲保障。因為受僱的醫生是受醫務委員會監管的,因此並非對病人無保障,只要當局作出明確指引,集團與醫生的聯營模式亦可以運作得更好。
衛生福利及食物局副秘書長何淑兒回應時說,醫療集團聘用的註冊醫生,專業資格受到規管,同時他們亦有專業指引,確保所有醫生是提供合乎專業倫理和保障病人最佳權益,因此政府無需另行監管,但會考慮提升醫療集團的服務質素。她提醒醫生需要和醫療服務欠佳或侵犯病人權益的機構,保持距離和斷絕來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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