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8日訊】問﹕我兄弟去年有DUI(酒後駕車)的記錄﹐他能申請入籍嗎?
答﹕ 回答此問題須考慮各種因素﹐比如﹕所在州的法律﹐法律對DUI的心理要求和以往的案例。聯邦法院和移民上訴委員會對於DUI是否屬於道德敗壞罪行(CMT)有不同的決定。一般來說﹐簡單的DUI輕罪不至於導致申請人不能滿足證明道德良好的入籍要求。但是﹐如果DUI涉及嚴重犯罪的因素﹐那麼申請人可能不能滿足入籍條件﹔比如﹐在弗羅里達州﹐DUI定罪不需要有心理上的犯罪因素﹐或只需要疏忽大意﹐有位被告因為DUI並造成嚴重人身傷害被判重罪。而聯邦最高法院推翻了下級法院的裁定﹐確認根據弗州的法律﹐被告沒有故意犯罪的要素﹐DUI不是重罪。反而言之﹐如果州的法律規定DUI包含故意犯罪因素﹐那麼被判DUI就是重罪﹐ 有DUI記錄的外國人就不能入籍。
所以﹐關於你的兄弟能否入籍﹐取決與他的DUI發生在哪個州﹖他應該諮詢發生DUI的州的律師﹐了解該州對DUI的定義﹐然後才能決定是否有資格申請入籍。此外﹐有些地區的移民局拒絕批准那些在三年或五年內有DUI記錄的人入籍。
問﹕我的一位朋友沒有做後備預登記(SSS)﹐這是否會影響入籍申請?
答﹕ 沒有登記後備預不會永久影響入籍。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故意不登記﹐那麼此人不能滿足道德良好的入籍要求。按照法律﹐每個男性公民或永久居民在18週歲和 26週歲之間必須登記後備預﹐如果不登記﹐那麼在26週歲後五年內或三年內(如果是通過婚姻取得綠卡者) 不能申請入籍﹐除非申請人能證明其不知道此法律或不是故意不登記。如果申請人在26歲前持F1和H1等非簽證進入美國﹐在取得綠卡時已經超過26週歲﹐那麼不受此條件限制。如果申請人已經過超過了31週歲﹐那麼僅僅不登記後備預不是拒絕入籍的理由。
提供上述答案者﹕法學博士朱偉律師為紐約新州執業律師﹐聯係電話﹕718-353-8380。律師事務所地址:36-40 Main Street, #507, Flushing, NY 11354。(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