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7日訊】(美國之音記者:張蓉湘2006年11月7日台北報導)台灣總統陳水扁表示,國務機要費曾經用來支付外國公關公司。他說,這家公關公司表示,如果台灣不續約,就要跟中國簽約,他出於擔心對國家利益的影響而決定續約。對此,美國卡西迪公關公司表示,陳水扁總統的資訊錯誤。
台灣總統陳水扁對高檢署查黑中心檢查官說明國務機要費流向的時候提出六項秘密外交支出,其中一項是向外國公關公司付款。陳水扁總統星期天在針對國務機要費所開的記者會上表示,這家公關公司告訴他,如果不續約,就會跟中國簽約,因此最後續約兩年,而所用的經費就是國務機要費。
*陳水扁:考慮國家利益決定簽約*
陳水扁說:“到2004年當選連任,這家公關公司說,如果不繼續跟他們簽約,就要跑去跟中國簽約,因為中國要僱用這家公司。當時衡量,這是攸關國家利益,他們過去替我們做這麼多事,這麼久也知道這麼多秘密,如果讓他們走了,對國家的利益可能會有很大影響,所以最後決定繼續簽約兩年。』
陳水扁總統在記者會上並沒有明說這家公關公司的名字,不過,美國卡西迪公司透過電子郵件發表聲明說,陳總統的資訊有誤。
卡西迪公司表示:“陳總統的訊息錯誤。本公司從來沒有在任何時刻威脅要跟任何人分享任何資訊,未來任何時候當然也不會這麼做。卡西迪公司堅守嚴格的紀律,把客戶的所有資料視為最嚴格的機密加以維護。本公司堅守最高的道德標準,而對這個承諾的任何暗示或者質疑顯然都是錯誤的。”
*公關公司簽約有保密條款*
台灣外交部發言人王建業星期二表示,台灣跟外國公關公司簽約的時候有保密條款,契約有效期間公關公司不得跟包括中國在內的第三者分享資訊,解約之後則有誠信原則,公關公司不跟後來的客戶分享之前客戶的資訊。
王建業說:“之前我們大概跟美國還有12家公司簽有公關的和約,基本上我們都會在約中要求保密條款,內容大致為:雙方的業務來往屬於機密,不能提供給第三者。”
陳水扁總統在記者會上說,檢察官起訴書所寫的F案,前身是C案。不具名的官員對中文部記者表示,C案指的是美國卡西迪公司,F案指的是福特公司,也就是前美國國務院主管情報研究的助理國務卿卡爾.福特的諮詢公司,卡爾福特也擔任卡西迪公司的執行副總裁。
美國尼爾遜報導的主筆尼爾遜說,卡爾福特是一位值得尊敬與信賴的人,不過陳總統的話點出一個事實,那就是:中國竭盡全力在國際上孤立台灣,包括僱用曾經為台灣工作的公關公司,即使到現在,中國也在非洲以及拉丁美洲挖台灣的牆腳。
*兩岸均聘請美公關公司遊說*
海峽兩岸在美國都聘請公關公司進行遊說。依照美國法律,公關公司必須向美國司法部申報所得。卡西迪公司是美國著名的公關公司,曾經協助前台灣總統李登輝在任內訪問母校康乃爾大學。
台灣國安局表示,國安局委託民間基金會從1994年7月到2003年6月為止,跟卡西迪公司簽約執行專案工作。2003年6月合約期滿之後,國安局就沒有再支付卡西迪案的任何經費。按照陳水扁總統的說法,2004年續約之後的費用由國務機要費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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