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自由作家李建平被判刑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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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0月26日訊】(大紀元記者辛菲採訪報導) 山東自由作家、原淄博醫療器械公司董事長李建平今天(25日)上午9點半被山東省淄博市法院以「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2年。他當庭提出上訴。

李建平因在海外網站發表批評中共當局、關注大陸人權的文章,而於去年5月27日被當地公安刑事拘留,今年4月12日開庭審理,但直到半年多後的今天才宣判。期間,罪名曾由「誹謗政府罪」改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檢察院先後兩次將該案退回公安機關要求補充偵查。

由於辯護律師張星水目前在國外,因此沒有參加今天的宣判。

李建平妻子續暉參加了旁聽。她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我們很不服氣,這個案子整個過程,從程序上到內容上,都是不合法的。判多少年那是量刑輕重的問題,但是他沒有違法,一天都不應該判。

對於檢察院起訴時指控的31篇文章,法院認定了18篇。

續暉對此說,那些文章是否都是李建平寫的,現在還無法判斷。法院之前對文章的內容一直避諱不談,李建平也只確認6篇文章是他寫的。至於其它文章是否是他寫的,並沒有進行法庭認定。

她說,但更關鍵的問題是,上次庭審時只是走形式,只是在討論證據是否充分,而法官並沒有就案件本身的實質作辯論,他並沒有證明這些文章是否有「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性質,哪些具體內容、又是如何「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的?法院在重要的事情上,都是糊里糊塗、不清不楚的,沒有給明確交待。

至於為什麼開庭半年多後才宣判,續暉表示,她也多次問過法官,法官有時稱,這是謹慎刑事;有時說,他做不了主;有時又稱,我估計這個月就能下來。

她說,對李建平的關押是嚴重的超期羈押,本身是違法的。我想可能有背後的原因,不是法官能掌控的,也許在等上面的批示吧。

續暉很擔憂先生的身體,她說,今天看上去,他身體不如從前,臉色很不好。

續暉最後呼籲外界持續關注此案。她說,我先生只是發表憂國憂民的情懷,並沒有觸犯任何法律,根本不應該被判刑。

李建平,現年39歲,畢業於上海建材學院。89年學運時曾是上海高校自治聯合會主要發起人之一。在校期間曾任上海市大學生聯合會理事長、會刊主編。1990年8月後從事經濟、文化研究,並擔任山東某電子公司負責人。他近年來在《議報》、《大紀元》、《民主中國》等海外網站發表了一些批評中共當局、關注大陸人權的文章。

2005年5月26日,山東省淄博市網絡檢查委員會的工作人員到李建平家,以電腦裡有淫穢圖像為理由把他帶走。次日公安機關以「涉嫌譭謗罪」將他拘留,並搜查了他的家,之後一直將他拘押於山東淄博市看守所。

同年6月30日,淄博市檢察院下達批捕書,理由是「涉嫌譭謗」,表示李建平在海外網站發表譭謗政府的文章。8月30日移交到淄博市檢察院,罪名由「涉嫌譭謗罪」改為「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10月12日淄博市檢察院又將該案退回淄博市公安局補充偵查。11月13日淄博市公安局補充偵查完畢移送至淄博市檢察院,12月26日檢察院第二次將該案退回淄博市公安局補充偵查。

2006年1月26日,淄博市公安局補充偵查完畢後再次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2月27日李建平的辯護律師張星水向淄博市檢察院遞交《關於李建平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不予起訴的律師意見書》。3月9日淄博市檢察院向淄博市中級法院提起公訴。4月12日開庭審理。(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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