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曼娜香港二十四日電)據報導,一名年輕少婦約一年前在廣州增城商場偷取一包奶粉後,被商場四名保安及經理暴打致死。廣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昨天對四名兇手從輕處理,判處七年到十三年不等有期徒刑。
廣州信息時報今天報導,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九日上午,三十二歲湖北婦女劉小蘭在廣州市增城新塘鎮東坑五橫路英佳購物商場偷取一包售價為二十一元人民幣的奶粉後,被保安員張學鋒發現,雖然該女子一直哀求,但保安員不放過她,並向經理呂梁報告。
其後呂梁叫張學鋒和另外一名保安王俊將劉小蘭帶到商場四樓的保安宿舍內,用布條將劉小蘭的手捆綁在窗戶的鐵欄杆上,分別用木板和鐵衣架等物對劉小蘭進行毆打,期間保安黃春華也參與毆打。
儘管劉小蘭哀求各人放過她,但施暴者並沒有理睬,直到晚上六時左右,劉小蘭頭破血流,兩隻胳膊上的肉被打得翻出來,話也說不出來,只能一抽一抽地往外吐氣。
報導表示,打人者隨後將已剩半條命的劉小蘭從樓上抬下來,扔到商場後門外。
當晚九時許,警察聞訊趕到,將劉小蘭送往廣東省水電二局職工醫院住院治療,同月二十三日轉至廣州市華僑醫院。二零零五年一月七日,劉小蘭終因搶救無效死亡。經法醫鑒定,劉小蘭全身嚴重軟組織被挫傷,也有顱內出血。
事發後,英佳百貨商場與劉小蘭家屬達成賠償協定,商場向死者家屬支付二十萬元人民幣,但民事賠償並不能免除其刑事責任。去年一月十九日,張學鋒和王俊因涉嫌故意傷害被警方逮捕,三月三日,呂梁和黃春華也落入法網。
去年八月二十四日,經廣州市人民檢察院起訴,廣州市中級法院公開審理此案。呂梁等四人在庭上承認了打人事實,但卻辯稱事情是因死者偷盜奶粉而起,本身也有過錯,請求法院考慮從輕處理。
法院指出,劉小蘭因偷竊奶粉引起案件,她雖負有一定責任,但由於呂梁、王俊等人沒有採取合法手段解決問題,對劉小蘭進行捆綁、毆打等不法行為,最終導致她死亡。法院認為,四名被告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並導致死亡的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應依法嚴懲。
不過,法院考慮到商場方面在案發後賠償了死者家屬現金,呂梁等人又有自首情節,決定酌情從輕處罰。法院昨天以故意傷害罪判處呂梁十三年有期徒刑,張學鋒、王俊兩人同獲十一年刑期,黃春華入獄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