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絕行賄遭免職 張燦軍繼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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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16日訊】(希望之聲特約記者古清儿 艾琳報導)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經貿局副主任科員張燦軍,由于拒絕向上級領導行賄,遭到一連串打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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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燦軍今年41歲,1999年調入山東省泰安市岱岳區環保局,因長時間沒有給他安排工作,他找環保局局長汪德榮解決。局長汪德榮向他索要空調;張燦軍沒有答應。張燦軍說:“現在在机關工作,都要給領導送東西,如果不給,想辦法給你“穿小鞋”即(制裁你),由于我的不配合,叫黑社會打我一頓,我向上反映,由于官官相護,汪先告狀,區委叫岱岳區公安局連續作出了2個行政拘留15日的決定處理我;我不服,依法通過行政复議,上級連續兩次給我撤銷,我等于連續兩次打贏了官司。”

張燦軍官司贏了,以為區委會善待他,結果2002年5月,區委作出撤職決定。
張燦軍開始到市、省和國家信訪局上訪,卻遭到非法拘禁27天。回來后,他開始走法律程式,依法以泰安市政府行政不作為,將泰安市市長賈學英告上了法院。泰安市中級法院、山東省高院均作出不受理決定。

据了解,當時對張燦軍做出“免職”決定的是組織部分管干部的副部長梁傳法,后梁又擔任組織副部長兼人事局長。

2005年3月10日下午,張燦軍找梁傳法,遭到10多名暴徒毆打,向110報警,干警含蓄地告訴他,凶手是人事局長安排的,他們也不好處理。

3月11日上午,張燦軍又去找梁傳法,這次遭到更加殘忍的毆打,求救110,民警不出警;后來,張燦軍被120急救醫生及家人,送醫院救治。期間,有穿警服的人阻止120人員進政府大樓救人。

2005年10月14日上午,由于張燦軍向市委組織部部長李虎反映此事,在岱岳區委書記會議室,對張燦軍進行了長時間毆打,最后,逼張寫下了不再上訪的保證書,至今,張燦軍無法上班,不准上訪。

記者給泰安市委組織部部長李虎打電話(13793811666),他說:“他就是。”后請教他“張的問題”,他說打錯了;記者再撥,沒接听。

記者給泰安市委組織部部長助理蔣永斌(13505388226)打電話,听完問話,給記者泰安市岱岳區委組織部電話(0538-8568010),記者打過去,說:“此事不清楚,領導都不在。”

張燦軍說,他沒有別的辦法,只好向胡錦濤寄控告信 ,如果有誰能夠將控告信交胡錦濤,他將獎賞万元。
(http://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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