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7日訊】觸網以來,對於當今中國的政治醜惡、社會黑暗、民眾苦難已司空見慣,卻難以產生審“醜”疲勞、審“黑”疲勞,審“苦”疲勞,依然動輒激憤不已,拍案而起。遺憾的是老梟一介布衣無權無勢,拍案而起又如何?管什麼用?徒然拍痛手掌、拍穿桌子爾。
張寶亮先生的來函,我撥冗認真讀了複了,覺得應該為他做點什麼至少寫點什麼—-雖然不管什麼用。張先生從警20多年,僅因寫信給領導反映上海公安個別民警造假害民,就被無故辭退;僅因接受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記者採訪,發了幾句牢騷,竟大禍臨頭,遭受無恥迫害!對於遭受迫害的經過,張先生在給我的信中已寫得很清楚,徵得他同意予以公開,我就不重複了。
只要一黨獨大的醜惡政治不變,黑暗和苦難就未有窮期。這無窮盡的苦難不僅屬於體制外平民,也屬於體制內良知未泯正氣尚存者。張先生曾為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副科級民警,有了冤曲,與小老百姓一樣求告無門,居然要向我這個異議分子、專政的物件求援,豈不滑稽豈不可悲?饑不擇食急不擇人呀。遺憾老梟縱然仗義執言,卻不是什麼“領導”,無能力主持公道也。
在中共統治下,豈但普通老百姓?全體國人包括統治階級的“自己人”、“圈內人”都是弱勢群體,大到劉少奇,彭德懷,趙紫揚,一旦受難蒙冤,一樣人權毫無保障,人格任受侮辱,小小張寶亮,又算得了什麼。別說老梟一介布衣,便是有權有勢熱心助人,面對廣泛的社會黑暗、普遍的民眾苦難,也是救不勝救望洋興嘆啊。
只有法治才能保障人權,只有民主才能救中國!
2005-9-7
附一:
尊敬余樟法領導:您好!
煩請您能仗義執言,為我們主持公道。
我原是上海市公安局閘北分局副科級民警,從警20多年。因多次寫信給各部門領導,反映上海公安個別民警造假害民,市局紀委書記黃菊良包庇,我被無故辭退。
我兒子被上海公安造假陷害(具體情況請看材料中給領導的信及給您的電子郵件所講的經過)我作為家長,為了給兒子討個公道,多次寫信給各領導部門反映,都沒用。我就在中國律師網上發表,想找律師幫我搞申訴。
2004年10月希望之聲國際廣播電臺記者打電話來問我情況,我就如實說了事實經過。由於內心感到氣憤,也說了吳志明是江澤民的姨外甥,沒人敢管上海的違法事件等話,這下我的新的一輪災難又來了。
2004年11月1 日,上海市公安局出動大批警力,四個人一班每天24小時包圍我丈母娘家,包圍了四個月之久。(國家警力如此慷慨濫用)
2005年2月4日下午16時許,把我綁架到曹楊派出所,對我進行毒打。打我耳光、打我頭(我現在還半邊頭疼)。一頓暴打之後,逼我承認講吳志明壞話,就是攻擊政府,就是誹謗黨和國家領導人。否則就要弄死我,決對不會有任何人會找到我的屍體,還說如果再寫信告狀就把我送去勞動教養,勞動教養是公安局自己批的,沒有任何部門可以管。(我當了20多年員警,現在被搞糊塗了,他們到底是黑社會、流氓?還是現在上海公安的本質?)同時硬逼著我寫下保證:保證以後決不再申訴,保證以後在任何人面前都不提起我兒子的案子,保證決不接受任何媒體的採訪,保證不向任何領導部門寫信,保證配合政府做好肅清“影響”的宣傳。否則就把我關起來,並到德國去把我兒子抓回來,(因我兒子現在已考到德國留學),把我們父子關到籠子裏讓我們相見。(這就是上海人民警察愛人民的縮影嗎?)
一直到第2 天早上將我放回。並在我家門口留下一輛車,四人人監視我。在派出所內,他們還對我進行犯罪嫌疑人的拍照,提取雙手指紋,對著錄像機朗讀保證書。(人民的人格尊嚴、人生權力就這樣被踐踏)
上海公安他們也知道他們上述的卑鄙行為,如果有領導出面管一管,他們肯定站不住腳的。所以他們現在像瘋了似的到處在追殺我,要滅活口。
尊敬的領導,我為了替我兒子申冤,討個公道,現在卻遭到這樣的處境,我們全家真心真意向您求救,只能拜託您幫幫我們吧!
員警造假害人民,法院辯稱是“瑕疵”!這是哪個朝代的王法???(公安法院一條龍服務???)
附二:
尊敬的余樟法領導:您好!
在“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今天,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公然敢明目張膽捏造事實、刑訊逼供、竊取我私人通訊記錄,在法院訴訟階段,還敢篡改偽造法律文書,搞冤假錯案,陷害優秀大學生。簡直到了登峰造極、沒有人性的地步!!!
煩請您能在百忙之中為我們老百姓主持公道,伸張正義,維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尊嚴。
我兒子是上海大學學生,學生會幹部,小學是校優秀學生,中學是三好學生,團支部書記,有學校獎狀證明為證。
2002年9 月30日上午,被上海大學派出所負責人尤麗芬親戚打傷左眼反而遭上海大學派出所上級機關文保分局陷害,編造假材料(法庭當庭證實)誣陷我兒子毆打他人,傷天害理到了沒人性的地步。我們老百姓現在是有理沒處說、有冤沒處申,官官相護。難道連中央領導也管不了上海的文保分局這股披著合法外衣的“惡勢力”麼?!
事實如下:
1. 2002年9月30日上午,我兒子因在上海大學食堂排隊買早飯,被前來插隊的另兩名學生趙某、宋某(上海大學派出所負責人尤麗芬親戚)毆打致傷左眼(有當天照片、驗傷單為證)。
2.我兒子隨後去校醫院包紮眼睛,回教室上課途中,正好碰到趙某,我兒子要求他去學校老師那解決問題。趙某不肯去,另兩名同學上前拉拉扯扯,時間一分鐘左右,我兒子始終未動手。
3.隨後,趙某又叫宋某(尤麗芬親戚)。宋某又叫了20多名學生衝到校醫院門口對我兒子等三人進行毆打。
4.當天中午,我兒子在上海大學派出所開了驗傷單去大場醫院驗傷,下午將驗傷單交給上海大學派出所民警。(現在材料中,我兒子驗傷單已被員警抽掉了)
5. 當天下午5點左右,另一名同學周某到上海大學派出所證明我兒子被打的情況,但遭民警拒絕,後在袁萍老師的帶領下又一次去派出所作筆錄。(現在材料中,這份筆錄也被員警抽掉了)。
6.晚上在上海大學宿舍門口照相館拍了數碼相片(我兒子被打傷左眼照片),班主任袁萍,班長李暢知道拍照情況。
7.2002年10月7 日下午,上海市文保公安分局原治安副科長王進喜在上海大學派出所打電話叫我去上海大學派出所。王進喜講:“尤麗芬這個人很不錯的,我們市局很多領導的小孩考大學缺幾分,都是我來找尤麗芬的,都給解決讀大學了,市局紀委原副書記陳榮華的女兒也是我找尤麗芬幫忙,弄進大學讀書了。這次你要給我面子,給你兒子小小的處分,大家就算了。”我聽了後非常氣憤,隨後與王進喜發生爭吵。
8.10月15日上午9時許,王進喜帶了7,8 名民警開了警車,到上海大學將正在上課的我兒子抓到了文保分局(根本沒有傳喚證,材料中沒有簽名的傳喚證是員警自己後補的)關押在一間房間內,不給飯吃,不給上廁所。打我兒子頭、耳光,開足冷空調,硬要我兒子承認打過人,也沒作任何記錄(但現在卻出現了一份員警偽造的,沒有我兒子簽名的筆錄)一直關押到深夜11點多,非法關押長達14小時。在我愛人交涉下,才將我兒子放回。到家後我兒子怕冷發高燒,到醫院搶救接氧氣,診斷為肺炎(有病歷,上海盧灣法院開庭時已遞交法庭及驗傷單收據)。
9.11月19日上午9時許,王進喜又一次帶了7,8 名民警,開了警車到上海大學,將正在考試的我兒子抓到文保局,也沒有傳喚證(現在材料中,文保分局又一次偽造了沒有我兒子簽名的傳喚證)。一直關押到晚上22點多。並開出了拘留我兒子15天處罰決定書,罪名是毆打他人(趙偉)造成輕微傷害(沒有司法鑒定,是文保分局憑權力認定的結論)。但是,趙偉的筆錄上清清楚楚的寫道:“我不知道是誰打我,我不能瞎說。”換言之,是文保分局員警認定我兒子打人,那我兒子就該背上打人的罪名!!!(有趙偉本人筆錄為證)
10.2002年11月20日,我們向上海市公安局法制處提出行政復議。但是,市局法制處根本不予理睬,2002年12月30日作出了維持文保分局的決定。
11.2003年1 月,我們向上海市盧灣區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盧灣法院開庭,我方律師當庭指出文保分局先開拘留單,沒有司法鑒定傷勢的結論,僅憑上海員警的認定,並偽造我兒子“事先告知筆錄的簽名”、後找旁證材料等程式違法,但盧灣法院於2003年6 月10日仍作出維持文保分局的判決。
12.2003年6 月,我們向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8月7日,一中院開庭,在法庭上文保分局將前面所提王清筆錄時間偽造篡改提前,被審判長當庭揭穿,文保分局應訴人也只好當庭承認了偽造筆錄時間的事實。但奇怪的是:2003年8 月28日,一中院以文保分局篡改偽造法律文書為“瑕疵”為由,又一次為文保分局辯護、開脫,做出了維持文保分局的判決。法院的天平傾斜了。
13.2003年9 月,我們向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提出申訴,高院只看文保分局偽造好的書面材料,(就是偽造好的材料也是漏洞百出)於2004年3月8日作出駁回我們申訴的決定。
14. 我兒子因被上海市文保公安局栽贓陷害,作為家長,我多次向有關部門領導寫信反映,反映文保分局“辦黑案”,反映市局紀委書記黃菊良包庇縱容,但信件都轉到了黃菊良手中,惹怒了黃菊良。認為我拿了公安工資,卻要講公安的黑暗面,公然對我打擊報復。以“莫須有”的罪名將我辭退。
15. 因文保分局竊聽我家電話,我們在上海盧灣法院又起訴了文保分局侵犯公民通信自由,但盧灣法院駁回我們的起訴,我們又上訴到上海市一中院,一中院也駁回了我們。(公民通訊沒有保障)
2004年3月1日,我因為兒子被上海政法部門陷害想不通,買了車票到北京散散心,3月2日中午到了北京,當時我已買了3月3號回上海的飛機票。3月2日晚上,上海市公安局紀委副書記曹德林帶領7,8名忠實的隨從將我綁架回上海,又是拍錄影、又是拍照,並扣押我隨身一切物品,包括我私人錢財,我兒子打官司的律師代理意見書等證據材料(上海公安喪心病狂到如此地步,嚴重侵犯人權),隨後非法關押我48小時。因我母親聽到此噩耗,煤氣中毒送到上海85醫院搶救,上海公安才將我放回,並連續全天監視3天3夜,限制我人身自由,我氣憤之下,跑掉了。4月5日又莫名其妙的將我辭退。簡直到了沒有黨紀國法的地步。
上海公安簡直成了黃菊良私人開設的地方武裝。在“立黨為功、執政為民”的口號下,害了我兒子一生,又來害我,害我們全家。傷天害理、天理不容!!!上海公安可以公開造假,陷害優秀大學生,老百姓不能反映,反映了就要被辭退,不知現在是什麼朝代!
我患疾病,長期病假在家一年多,無故將我辭退,不但看病不能,而且斷我今後生活來源,真是慘無人道!害得我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這與黨中央、提出得“執政為民”精神哪一點相符?有權就有一切的霸權主義不顧人民死活?憑權力打擊報復就沒有人管!!!上海難道真的與黨中央平起平坐?現在的黨中央難道真的管不了上海的批著“合法”外衣的惡勢力?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公民受冤屈,黨中央都管不了,那麼我們還能找誰?
懇請給與回覆!
上海市桂巷新村79號1511室
手機 :13023286289
家電:62162989
郵編:200062
張寶亮
(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