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輿論呼籲當局徹底防堵食品監督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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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健輝香港二十日電)自中國多個省市發現鰻魚製品含致癌物質「孔雀石綠」後,香港當局抽驗市場上鰻魚和白鱔產品,結果發現八成五含有孔雀石綠,引起輿論高度關注。香港明報、星島日報等多家媒體今天發表社論指出,當局必須盡快防堵這些弊病,成立食物安全中心徹底改善香港的食品監督制度。

明報社論表示,港府在市面採集多個活鰻魚和鰻魚製品樣品中,驗出致癌化學物孔雀石綠,暴露一連串食品安全漏洞,例如進口含有毒物質的活魚不受法令規範,中國回收問題食物沒有通報香港,超市和餐廳持有的安全證明書不明確,以及食環署和漁護署職權不分等。

社論指出,鰻魚事故可能是上天對香港的隱藏祝福,透過這次食品安全危機,促使香港徹底改善食品安全制度。在這項變革中,主事官員必須假設,中國對食物的安全保證不能盡信,必須有本地的獨立抽查化驗作為雙重保障。

社論強調,鰻魚是極重要的出口農產品,有一套非常嚴格的品質檢定和發證制度,竟然也會頻頻驗出違禁藥物,導致全國回收,其他監察較寬鬆的食物品質就可想而知。

成報的社論表示,衛生及福利局局長周一嶽昨天宣佈,化驗結果顯示在港出售的鰻魚含有孔雀石綠,但必須進行緊急修法,下週五才能禁止有關產品出售。現行法令有不足之處,無疑增加了官員處理事件的難度;但對於人命關天的食品安全問題,官員還是應該有更高的警覺性,採取更積極和進取的干預措施,以市民健康為優先考慮。

社論認為,綜觀特區政府處理這次事件的過程,週二獲悉中國緊急回收鰻魚及立即停止出口,當時並沒有採取緊急行動;週三香港方面開始抽驗市面產品,港府也只是呼籲市民暫時停吃鰻魚;及至昨日週五有了化驗結果,官員才決定緊急立法規管,惟相關法令需七天後才正式生效,等於市面上的毒鰻魚可「合法」售賣七日。從決策過程來說,特區政府的做法固然合乎既定的程序;但從危機應變角度來說,政府的干預措施則未免過分謹慎。

星島日報的社論表示,港府化驗出市面抽檢鰻魚樣品日前已證實含孔雀石綠,但卻要待下星期才可能公告,將孔雀石綠列入食物內有害物質名單予以規範,比起之前暫停進口深圳及河南凍豬肉,似乎又放慢了腳步。

社論指出,在這段「有毒不禁」的法律真空期,購入了可能含孔雀石綠的商家,可以乘機銷售貨物,市民健康則「貴客自理」,畢竟政府已作出警告。這種作法並不適當,也引起社會對政府「慢動作」產生種種聯想,無疑極具諷刺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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