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美芳:維護身心障礙者基本人權

謝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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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9日訊】 八月十六日台灣媒體報導一位身心障礙朋友三度受困火車車廂消息。此事件只是冰山一角,政府在身心障礙福利行政上,雖有努力,但是努力不夠。舉例來說:部分地方政府未將違反無障礙設施的罰款收入成立基金作為改善無障礙設施經費、未開辦身心障礙者創業貸款、未開辦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業務、未設置專責單位(或人員)辦理身心障礙者權益事項、未訂定身心障礙福利機構設置標準、未定期辦理身心障礙者生活需求調查、未辦理社區服務、未辦理居家服務、未辦理首次購屋貸款利息補助、未辦理無自有房屋租金補助…等業務。這些努力不夠的事項,使得身心障礙朋友的「通行權」、「工作權」、「教育權」、「財產權」…等基本人權難以獲得保障。

此外,從監察院網站可以查到的「社會福利總體檢專案調查報告」的第226 頁也明白點出:專供身心障礙朋友就業使用的「身心障礙者就業基金」竟然有部分被拿來支付非必要的出國考察,或挪用作為在高級觀光飯店或風景區辦理訓練、研習、觀摩、座談…等費用,實在浪費民脂民膏。

我國的人權表現,可與世界先進國家相比美。但是,面對身心障礙福利行政許多待努力改善的事項,我們期待中央定期考核並向媒體公佈相關機關維護身心障礙者人權的成績,促使相關機關正視問題癥結,致力維護身心障礙者的基本人權,並持續提高我國在國際間保障人權的優越地位。

(作者為教育事業員工)(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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