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9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email protected]。
問題二百三十六﹕我先生是H1B, 我于2004年2月份遞交H4申請材料(從F1轉H4), 在等待批准期間(3月份)我先生(因公司合并等原因)轉入新公司名下工作,工作地點及性質均未發生改變,但新公司仍重新申請H1B,有效期至2007年4月(舊的有效期至2005年8月),得到新的H1B批准(這就是所謂的I-94卡嗎?)后于4月份我們立即寫信給VERMONT移民中心說明此事(但未交申請費或填寫申請表格),并要求基于新的H1B申請H4。但5月份(大概1個半月后)收到H4批准,有效期起始和截止同舊的H-IB(2002–2005年8月)。現在我想申請新的H4,可有被告知只須辦H4延期即可。這有區別嗎?
我是從中國大陸來的,我還有另外一种身份,2003年底我以注冊護士同時遞交了140和485及工卡申請(我先生也以我的名義遞交了I-485申請,但未申請工卡),3月份得到工卡和I-140批准后開始上班。2005年初得知案件已轉至當地移民局,同時又听說EB-3移民簽證需等配額,但于2005年5月份又听說有只給注冊護士的配額。2004年6月我開始申請VISASCREEN CERTIFICATION, 由于未能通過英文口語考試,這個證書至今還未拿到(在I-485面談時,這個證書是必須的)。我很擔心我的CASE處理太快,如果給我多一些時間,我可能會通過考試,或我先生那邊有進展。我的問題是:
(1) 我很想知道案例轉至當地移民局后是怎樣的處理,大約要多長時間;如通知我去面談,我能以怎樣的理由要求延期或取消?這會否影響我先生從H1B到綠卡申請? 至少我可以再次申請I-485和工卡繼續上班﹖
(2) 現有的工卡還有半年就要過期,需要申請新的工卡,材料是寄給VERMONT 移民中心還是當地移民局?
(3) 我們很想回國一次。有人說H, L, O 身份者持回美紙入境不會影響其非移民身份,但未提及是H1還是H4;象我們這樣,先生是H1B,我是H4,但都是以我的名義遞交I-485申請。您對此有何建議,是申請回美紙還是回國后到美國駐中國大使館申請簽證?
解答﹕ 你必須要基於你先生新的H-1B延期來申請你的H-4延期。換句話說﹐你的H-4有效期應該必須要和你先生的H-1B 有效期一樣。你不需要同他一塊申請延期﹐但你必須在他的H-1B批准後的一段合理時間內申請H-4延期。你可以申請回美紙或用H-1B/H-4簽証旅行。如果你是中國大陸來的﹐申請回美紙比申請簽証容易。用回美紙回到美國並不會使H-1B/H-4失效。
當僱佣類的I-485轉到當地移民局時﹐當地移民局辦公室會根據你在服務中心申請時的優先日來將案子放在待審的抽屜。所以﹐你什麼時候會面試取決於當地移民局的審理時間。如果I-485 被拒的理由是因為visa screening 的結果﹐你可以在服務中心基於I-140 的批准再次申請I-485。但兩個工卡之間會有間隔。我想﹐你應該有90天補交包括visa screening結果的時間。如果你確定你在90天內不會收到你的visa screening 證書﹐你可以再次申請I-485/I-765﹐所以在第一個I-485被拒時﹐你已經收到新的工卡了。
如果你自己能申請H-1B是最好﹐你就不需要依靠申請打工許可工卡來工作了。
大紀元首發,轉載請注明大紀元(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