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林惠君台北六日電)以信用卡繳交定期定額基金的消費者要注意了,雖然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基於維護投資者權益,同意信用卡可申購定期定額基金,但申購者不可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功能,繳交定期定額基金,避免扭曲信用卡本質。
銀行局日前發函給銀行公會表示,鑒於定期定額基金性質雖非屬高財務槓桿投資,但仍是應自負盈虧的商品,如以信用卡申購投資而動用循環信用功能,將以較一般消費性貸款為高的循環利率計息。
為避免持卡人擴增信用,及維護已與發卡機構簽訂契約從事以信用卡從事理財行為的投資者權益,銀行局同意民眾以信用卡申購定期定額基金,但不得動用信用卡循環信用功能,避免扭曲信用卡本質。
另外,有關發卡機構電腦系統未能將持卡人所申購定期定額基金款在當期入帳並繳清者,銀行局也要求發卡機構在今年10月1日前完成電腦系統更新。但銀行局指出,上述規定不溯及已辦理信用卡申購定期定額基金的舊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