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5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香港資深大律師胡漢清表示,立法會應跟進修訂執法部門竊聽的法例,他們應向法庭申請進行竊聽。
胡漢清在電台節目中表示,現時執法部門竊聽,可向行政長官申請,但應改為向法庭申請,增加透明度,亦可幫助廉署的調查工作。
他指出,執法部門申請以竊聽方式調查,出現失衡情況,其中以廉署最為嚴重。
律政師長梁愛詩表示,他們要等待處理外判律師的報告,再研究法官的判辭,與廉政公署商討後,再決定是否上訴。她強調,廉署是可合法竊聽的。
廉署早前在調查承建商涉嫌賄賂房屋署工程師陳裘大期間,指示污點證人盜錄被告與律師之間的對話,有關蒐證手法被指違反《基本法》賦予律師與客戶之間的保密特權,區域法院法官昨日亦批評廉署的蒐證手法侵犯法律保密特權,公然漠視被告的權利,令審訊不能公平進行,屬濫用程序,不但羞辱公眾良知,亦嚴重打擊市民對司法制度的信心,決定終止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