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3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國際泳聯新規則,允蛙泳選手出發和轉身後在水下做一次蝶泳腿和一次蛙泳腿,然後露出水面做正常蛙泳動作。
此舉解決了游泳界內人士爭論了多年的問題,眾多蛙泳和混合泳選手會因此而高呼“萬歲”。
以前的規則要求,蛙泳中不能出現蝶泳腿的動作,否則將視為犯規。然而,由於出發和轉身後蛙泳技術動作的特徵使然,很容易讓站在岸上執法的裁判“錯判、誤判”冤枉好人。從1978年柏林世錦賽到去年的雅典奧運會上,幾乎每次比賽都有人因此“蒙冤”。
除了蛙泳選手的“福音”外,背泳選手在出發時也可以全身露出水面了,包括腳趾,這樣可以更好地發力。以前的規則是運動員的腳一定要在水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