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7月2日訊】2004年6月20日晚,沈陽市民楊泉在浴池內洗澡時,無意將水花濺到公安局副局長周宏斌身上,雙方引起爭鬥,後被帶到黃河派出所內遭公安人員的毆打、虐待“勞教”的威脅,無望中喝下廁所內的潔廁劑,導致60%的胃被切除……
據新文化報報導,2004年6月20日傍晚,楊泉等人為好友程順華大姐過生日,飯後,大家一看才17時30分,天色還早,於是就到沈陽市皇姑區的清泉湖洗浴中心洗澡。
當楊泉習慣的一頭紮進熱水池,水花卻濺到池內泡澡的三個人臉上。並與這三個人發生爭執。爭鬥中,對方一個50多歲個子較矮的人大喊:“我是公安局長!”楊泉以爲對方糊人,想也沒想便對他大聲說道:“你是公安局長,那我還是公安廳長呢!”聽後,對方的臉突然變得通紅,半天沒有說話。18時30分許,近20名民警來到洗浴中心。楊泉與一個朋友帶到黃河派出所。
事後,楊泉才知道,報警的就是與他發生爭吵的男子,正是沈陽市公安局皇姑分局的副局長,名叫周宏斌,主管單位後勤。據楊泉講,當時他對我說:“這回相信我是局長了吧!”楊泉說那時他又沒穿制服,也沒亮警察証,我也沒犯法,當時就是不肯表現出馴服的樣子,還挺著脖子說:“現在我也不認為你是局長,在我心目中的公安局長不是你這樣的。”這話讓周宏斌非常惱火,他狠狠地說:“我非讓你認識認識我這個局長不可。”對此情節,事後周宏斌副局長在接受當地媒體採訪時曾堅決否認。
據了解,周宏斌事後曾對媒體承認當時撥打的是皇姑區公安分局調度值班室電話,調集了周邊數個派出所的警力。
隨後,楊泉被民警帶到該派出所5樓的一個屋內。據楊泉說,他被帶到5樓後,幾名民警先搶下他的手機,然後就對他拳打腳踢,他立刻用雙手護住了頭,蜷曲著身體,還不停地叫喊著救命。從23時30分許至次日2時30分許,警方對他進行了近3個小時的審訊。
被押的第二日,一天也沒人理睬他,他想要回手機跟家人聯系,也被拒絕了。更讓他無法忍受的是,整整一天,他沒吃一口飯,情緒失控的他在19時,還曾抽搐倒在派出所,到醫院打完安定後,又被帶回派出所。但民警吳志文對此予以否認。
後來楊泉從民警那裏得知,可能會面臨勞動教養。楊泉說:“一想到要被教養,我一下子蒙了。當時我心裡不停地想:我死了算了,我要以死上告。”於是楊泉趁在衛生間“方便”之機,將放在牆角的一瓶潔廁劑一飲而盡。
2004年6月22日7時許,楊泉的妻子潘愛華得知情況趕到醫院時,看到丈夫躺在床上,臉色蒼白,雙眼緊閉,插著鼻試管,床頭下放著一個臉盆,臉盆內滿是粘稠的血絲。
7月20日,由於病情惡化,剛剛出院幾天的楊泉又回到沈陽市第四人民醫院接受治療。主治醫生李力川接受採訪時說,當時楊泉的胃部在胃鏡下就是個扁扁的“片兒”,整個胃部已經完全黏合。8月11日,楊泉轉入中國醫大二院。接觸了60%的胃,雖然沒有生命危險,但他連喝粥也很容易造成堵塞,估計需要兩年時間可能稍有恢復,能夠進食少量流食,但也不排除受損胃部繼續惡化和因食量減退等原因導致的並發症。
2004年10月25日,楊泉因尋舋滋事再次被沈陽市公安局皇姑分局傳喚。直到他身體無法支持,才讓他回家。10月28日,楊泉由於病情加重,住進了遼寧中醫院附屬醫院。
對於楊泉在派出所喝下潔廁劑這一事件,律師夏文林認為,雖然喝潔廁劑這一行為是楊泉的個人行為,但導致他喝下潔廁劑,與他在派出所被非法留置,並在留置期間受到了警方不公正的待遇,甚至是人身攻擊有著密不可分的聯系。
二次入院後楊泉決定將黃河派出所告上法庭。2004年10月初,沈陽市皇姑區人民法院接受了楊泉訴訟黃河派出所非法留置其48小時的請求。2005年4月29日13時30分許,收到了法院的敗訴行政判決書後,楊泉繼續上訴至沈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楊泉在醫療費近20萬,變賣房產、母親生病、生意只能由妻子一人打理、孩子都沒時間管情況下,表示絕不放棄,一定要討一個說法。據悉目前此案正在調查之中。(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