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霸佔土地重傷3人,輕傷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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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7月13日訊】四川省安岳縣奎安村為土地維權,2005年7月7日打成重傷3人,輕傷6人。

四川省安岳縣修建普州大道橋在縣主管部門領導的授意下,由安岳縣凱發公司承包修建。由於政府部門未與被佔用土地的菜農開會協商簽訂補償協議書,施工方就利用政府的職權霸佔土地,於2005年5月初強行施工。經老百姓多次要求施工方出未用地手續方能動工。但開發商一直拒絕出示,仍繼續動工,施工方便支使黑打手,2005年7月7日將我們的農民打傷9人,其中重傷3人,現正在人民醫院搶救。我們向公安派出所報案後,派出所叫我們自己先出錢醫治,但政府部門至今未出面解決。因傷者無錢墊支治療費,醫院將其停止治療,有的傷者危在旦夕,但黨政領導不予過問。我們氣憤不已,喊天不應。

他們強行佔用了一畝多土地,不但不給被償費,反將農民打傷,這是當今不依法用地,侵犯農民利益的惡性事件,請上級及時嚴肅查處。以體現立黨為公,執政為民的宗旨和懲治腐敗的力度。為此,特向您們呼救討個公道,為民作主,並請採訪報道,進行輿論監督。
現有住院重傷人員:吳華秀(82歲) 黎安亮(35歲) 付忠健(35歲)
現有輕傷人員:陳大玉、陳明軍、唐紹芳、楊白芬、謝光秀、陳明群﹔

電話:013088301264(轉)
反映人:四川省安岳縣岳陽鎮
奎安村三隊全體村民
二00五年七月十日

2002年6月11日,強佔259畝土地,數百官警齊上陣

打傷8人,關押81歲老人等3人
465位失地農民要求補償、追查!
四川省安岳縣岳陽鎮北壩一社全體社員

征地92畝,佔地350畝,強制超佔295畝,集體土地被流失295畝,被貪官污利瞞上欺下吞沒。四川省安岳縣北壩村一社蔬菜地465位,失地農民強烈要求解決子子孫孫的生存權及補償問題。

理由如下:
1、1993年,安岳縣經濟技術開發辦,協議征用本社92畝部分計稅面積的土地。而政府以人均8000元的土地補償費買下了465位農民子子孫孫的生存權,強佔本社土地259畝太不公平了,並於2002年強行入場超面積開發。

2、 2002年6月11日,政府強佔手段非常惡劣,縣委四大領導班子,把人民當黑社會、當敵人來整。開發商入場時政府組織公、檢、法全部干警、所有單位人員及社會閑雜人員等上千執法人員圍攻毒打農民,不許各家各戶搶收蔬菜,不許亂說亂動,更嚴重的是當場打傷農民8人,重傷1人,抓捕關押3人,其中打癱致殘1 人,關押一位81歲的老農民楊海清,還關押一位61歲的老人和一位38歲的過路農民。81歲的老人於2004年6月帶癱含冤死去,傷殘人員用去不少的醫藥費。

這種為強佔土地把人民當敵人的違法行為,在法制社會的今天,請求政府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3、為強佔土地,當時政府用推土機將全部蔬菜、包谷白白推掉。

4、以上入場及關押人員經過政府錄音錄像,還在安岳電視上“慶功偉大的勝利”。

5、全社村民經過12年,多次反應維權至今未解決。再次請政府給一個明確說法。

謝謝!
注:附1、上訴書 2、簽字名單
聯系人:鄧明章 13088301264
反應人:李光宜 0832-4580522
楊玉凱0832-4669175等全社社員簽字蓋章

上 訴 書

上訴人:四川省安岳縣岳陽鎮北壩村一社161戶農民。
被訴單位:四川省安岳縣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簡稱開發辦)
事 由:一九九三年開發辦統征我社土地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使農民無法生活。

1、征地未辦征地手續。
2、征少佔多。(征用92畝,佔去350多畝。)
3、截留土地補償費,少付安置補助費,未付附著物基礎建設賠償費。
4、農民沒有了土地,人均8000元補償是否能過一生。
5、評理討說法犯何罪,還遭執法者毆打,法律何在。

一、 300多畝土地為啥按92畝計稅面積給征用了,我社實際土地(在縣黨案局查証):計稅面積是1988畝其他土地有: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竹林、院壩、田埂土坎、機耕道、排水溝、蓄水池、山糞池等土地面積120余畝,累計3188畝,在一九九三年縣開發辦來我社征地時雙方協議的是征用92畝計稅面積,也經過審批的,有証據的,到現在開發辦說是:“隻要征用了計稅面積的就等於征用了全部的土地。”這種說法正確嗎?根據《國土法》和省市縣的文件政策都沒有這項規定,憑開發辦就可以立這項法規嗎?

二、截留農民的土地補償費,附著物基礎設施賠償費,少補安置補助費。根據《國土法》和省市縣文件政策,關於征地補償若干規定征用農村集體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補給農民的三種補償費:及土地補償,按征地前三年平均年產值的六倍計算我社土地費應算7200元一畝,但農民一分錢也沒得到,安置補助費,按四倍計算,縣政府規定,應安置人員均不低於8000元,我社農民有分8000元的,有分6000元的,也有分 4000元的不等,我社的土地被佔完,也隻享受了這點補助費,就一無所有的過一生。
三、對於青苗附著物基礎設施按實際賠償的政策,隻可能是天方夜談的。
我社就有高陽層提灌站,機耕道、排水溝、山糞池、蓄水池、沼氣池、晒壩、保坎、竹林、樹林、果樹、桑樹、灌木等等。都是農民多年投工投勞投資金建起來的,花費資金兩百多萬元,至2002年6月強行賠償八萬多元,這些不合理的事,農民代表多次找開發辦,縣政府求他們解決以上征地補償不合理問題,縣政府根本不接見,隻有副縣長在2002年3月16日接見一次,2001年11月縣開發辦接見一次,他們的解釋是說:“《國土法》是針對全國性的,《省實施辦法》,沒有數額,地區縣府文件有數額的他們說是文字表達不清楚,至於補償農民的人均八千元是土地費和安置補助費兩樣之和計算的還給多了”。等之言論,以文件規定數額根本沒有兩樣之和的條款。

四、縣政府強搶土地,農民悲聲鶴唳
2002年6月10日,安岳縣政府組織召開了:整頓城市建設用地秩序動員大會,號召全縣公檢法院武警大隊,政府各企事業人員一千多人,說什麼:“為了實踐“三個代表”為了全縣廣大人民利益,要搞城市建設﹔必須要把被統征社農民的全部土地交出來,否則就要動用千軍萬馬。奪也要奪回來,要象攻佔山頭,打保壘一樣勇往直前,誰敢來阻擋就抓誰,安岳的監獄裝不下,還有外縣的監獄關”。還警告各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一要為政府效力﹔二要為親戚朋友做工作﹔三要以身作則交出自己的土地﹔四要一切行動聽指揮﹔不准泄漏秘密﹔不准為農民說話,講人情﹔不准打退堂鼓﹔不准為農民出謀劃策,在幕後指使人﹔不准參與阻擾施工進場,否則就要受到有工作的取消工作,有官職的罷免官職,有退休的不給勞保費,干個體經商的要沒收營業執照”。

五、農民評理論討法遭到暴打,殘病一身無處訴
2002年6月11日六點起,安岳縣政府召集各武裝人員和工作人員一千多人進駐北壩一社161戶農民家,每家去五人給農民做工作,其他五百多武裝人員和社會閑雜打工人員五百多人,強行砍毀蔬菜和糧食作物70余畝,我社十多個農民去收被毀的菜則走到被毀地現場圍欄邊,(街道中線時)被一百多執法人員暴打,打傷8人,逮捕3人,癱瘓1人到2004年7月26日含冤死去。多次找政府索賠醫藥費,而政府官員一分不給,反說農民阻擾了施工建設,他們是為了執法,請問我們農民是犯了那條法律條款,我們自己在土改時共產黨就分給農民的土地一直種到至今,縣政府開發辦憑什麼說土地是他們的,就是政府要沒收,也得要辦沒收手續或文件,可一樣都沒有,憑空白地搶奪我社200多畝土地,農民不敢說一句話,講一句理,反說農民是小集團黑社會是和政府作對的敵對勢力,他們要號召全縣武裝像攻山頭一樣打跨這些農民,所以我們這些農民土地被搶,房屋被拆,打工無人要,做生間沒本錢,辦企業沒技術,就連做土工都沾不上邊的農民也遭到嚴厲懲治的下場,執法者在慶功大會上宣稱“這次施工進場取得了偉大勝利,輝煌成果”。可農民單憑8000元用上幾十年,月平均十多元錢又怎樣生活下去,我們上訪信訪多次,沒有一個官員敢為農民說一句公道話,辦一件公道事,真是喊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投官官不理,起訴官司打不贏,自鬧遭鎮壓受判刑。
政府官員還警告農民說:“要自知之明,窮不與富斗,富不與官斗,民告官判不彎”等言論就體現了我國依法治國綱領,何時能實現!
六、安岳縣政府開發辦為統征我社土地違反的國家法律法規十七項之多
1、為征地面積瞞上欺下法﹔2、征地審批法﹔3、合同協議法﹔4、少征多佔法﹔5、截留土地補償法﹔6、克扣青苗附著物基礎設施賠償法﹔7、財產保護法﹔8、侵權責任法﹔9、故意傷害公民身體法﹔10、剝奪公民自由法﹔11、用暴力脅迫搶奪土地法﹔12、暴力打傷公民索賠法﹔13、毀壞糧食蔬菜青苗法﹔14、法院抓捕公民越權法﹔15、荒蕪耕地十年之久荒蕪法﹔16、被征地農民失業法﹔17、造成被征地農民生活困難法﹔等違法行為隻有安岳縣開發辦敢於做得出來。

此致!

北壩村一社161戶農民
2005年6月22日

北壩村549人八年維權報告:征地93.9,用地265畝

尊敬的領導:
報告人:四川省安岳縣岳陽鎮北壩村二、三社全體村民549人代表:錢玉民
報告事項:
1、要求征地單位安岳縣人民政府統一征地辦公室履行征地93.9畝協議,補償超佔土地171.1畝的全部手續。
2、要求按現時地價補償171.1畝土地征用費等費用。
3、盡快完善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
報告依據:
1、(川價函[1996]565號)文隻批耕地93.9畝 附件1
2、(安府土[1996]90號)文隻征耕地93.9畝 附件2
3、1996.7.2征地協議書二社57畝,三社36.9畝,合計939畝 附件3
4、(川奧司發[2005]08號)文開發商用地265畝 附件4

綜上所述,請各領導查實解決。此呈。

報 告 人:549人代表 錢玉民
聯系電話:0832-4540125(轉)

2005年5月5日

川府函[1996]565號

人民政府關於安岳縣岳陽鎮政府等
六個單位的建設項目征用土地的批復
內江市人民政府:
內府國土[1996]19號請示 ,現復如下:
一、同意征用安岳縣岳陽鎮北壩村二、三社耕地62600平方米(93.9 畝),作為安岳縣岳陽鎮政府修建辦公綜合樓、職工宿舍和生活設施,新建三家壩幼兒園、北壩小學和敬老院﹔安岳縣中醫院新建門診綜合樓、住院部及生活配套設施,安岳縣岳陽農副產品經銷公司新建三家壩農副產品批發市場、營業門市及大棚市場等配套設施用地。
二、同意被征地單位718名農民轉為非農業人口,其中符合招工條件的208名經公証後自謀職業,其余人員按規定發給生活補助費不留後遺症。所需“農轉非”指標,在省下達給內江市的征地“農轉非”計劃指標中解決。
三、同意撤銷土地被全部征用的安岳縣岳陽鎮北壩村二、三社建制。
四川省人民政府公章

2005年5月2日晚原北壩村二、三社
部份村民學習四川奧鑫公司(2005)8號文件
座談會記要

地 點:閑樂園
人 員:略
文件內容:奧鑫公司向鎮政府反映王家壩群眾要求的問題的報告。1、土地批少佔多問題﹔2、王家壩失地農民社保問題﹔3、帳目不清問題。
以上人員達成以下共識:1、支持開發﹔2、奧鑫公司在省政府批文通知(93.9畝)內施工,村民不得阻撓、刁難任何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個人行為自行負責﹔ 3、要求公司督促政府盡快解決原北壩村二、三社村民提出的具體問題﹔4、凡與原北壩村二、三社村民無關的社會人員不准參與所有事務。

王家壩全體村民
2005年5月5日
——

川奧司發[2005]08號

關於王家壩群眾向公司反映的幾個具體問題的
報 告
安岳縣岳陽鎮人民政府:
我司於2005年4月14日早晨6點左右對王家壩片區項目進行了開工平場,由於群眾對過去征地等有疑問,致使平場受阻,通過我司職工和國安大隊蔡紅彪等同志多方勸解和座談,最後群眾要求公司將他們所提出的事宜及時向鎮政府匯報:
一、土地批少用多
當時岳陽開發公司征地隻有93.9畝,現在用地是265畝,他們認為用地不合法。
二、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
群眾認為中央在2004年關於失地農民的養老保險有相關方面的政策,而安岳縣遲遲未動,群眾要求政府有一個明確的答復。
三、帳目不清
在征地時,兩個社隻有549人,報農轉非時,政府上報了718人,群眾認為的賬目不清。
王家壩群眾提出的問題還有很多,公司已採取了分別和集體對話,但效果不佳,為了盡快啟運王家壩片區項目,開發東大街及普州大道,我司建議鎮政府組織有關部門召開一次王家壩群眾代表會,將他們所提出的有關事項按照政策作詳細的解釋,盡快消除誤會,以使我司能夠正常施工。
特此報告!
四川奧鑫實業有限公司
二00五年四月十四日
(http://www.dajiyuan.com)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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