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6月22日訊】編者按:親愛的讀者朋友們,大紀元网站与移民律師李維先生合作推出「移民問答」信箱專欄,回答讀者有關移民法律、移民法最新動向或在移民申請過程中的具體問題,李維先生于1991年在佛羅里達州的斯特森大學法學院(Stetson University College of Law) 獲得法律學位,從事移民法律工作有十二年多,是美國移民律師協會的會員。歡迎讀者聯系我們:usalife@epochtimes.com。
問題二百一十六﹕我已收到I-485批准通知書﹐並蓋了綠卡章。我是雇佣類第二优先﹐來自中國大陸。我的丈夫及8 歲的儿子還在中國,我要如何將他們辦來美國?
解答:因為在你申報I-485那一刻他們已經是你的太太和儿子了,所以他們可以在廣州領館以派生受益人身份申請隨后申請(follow-to-join)。首先,你需要在移民局服務中心或當地移民局申請I-824,要求移民局將你的檔案送到領事館。國家簽証中心不管僱佣類的隨后申請。申請I-824 時﹐要附上你的I-485批准通知書,I-140批准通過書(上面證明你的优先日是什么時候),你太太和儿子的生出證,你的結婚證,還有你太太及儿子目前的地址和電話。一旦I-824批准了,就可以通知廣州領館要求四號包。
關於是否需要I-824﹐具體要看各個領館的具體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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