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5月1日訊】新加坡事件牽動人心,兩位當事的女性法輪功之一的程呂金女士的絕食已經進入第四天了,情況也越來越危急。
在這場极不公正的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判決”后的第二天,新加坡的《聯合早報》報道說“兩學員選擇入獄”,此說法与事實不符。4月27日,當法官重判兩位當事人分別罰款24,000新元和20,000新元,當事人認為判決不公正,要求繼續上訴。在這种情況下,法官本可以持住刑罰,待高庭進一步裁決后再量刑。但她沒這么做,而是強迫兩當事人必須當庭付款。在當事人堅持自己的清白,拒絕繳罰款的情況下,她們被強制關押在樟宜女子監獄,以一周折1,000新元計算,她們將分別被關押長達24周和20周。
事實上,去年法輪功學員曾經与新加坡警方及相關政府部門做了大量的溝通,希望警方撤消起訴。由于警方的堅持起訴,不得不走上法庭已成為當事人證明自己無辜的唯一途徑,而之前的15天听證已經從法律角度足夠證明了她們的無辜。在這种情況下,當庭付款對兩位當事人意味著認罪,而她們從來都認為自己是無辜的。在這种意義上說,法庭沒有給她們机會進一步證明自己的清白。万般無奈之下,程呂金女士曾請求法庭允許帶上自己僅六個月大的女儿,嬰儿還需要母親的哺乳和照顧。法庭拒絕了這一請求,而且堅持自己的無辜,卻成了法官認為當事人無悔過之意,進而重判當事人所有“罪名”成立的原因。此种走投無路的困境是程呂金女士毅然絕食的重要原因。(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