循WTO架構兩岸經濟合作 台灣權益才得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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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4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淑芳台北三十日電)「連胡會」讓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備受關注,先前外傳的「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CEPA)與連胡會談及的兩岸共同市場都難實踐,站在台灣的立場,兩岸唯有回到世界貿易組織 (WTO)架構下對等、互惠合作,才能保障台灣權益。   

中國國民黨主席連戰與中共中央總書記胡錦濤昨天會晤後發布新聞公報,談及將共同促進兩岸經濟全面交流,建立兩岸經濟合作機制,加強投資與貿易的往來與保障,並在促進恢復兩岸協商後,優先討論兩岸共同市場問題。

經濟部次長尹啟銘指出,在經濟整合進程中,「共同市場」是比「普遍優惠關稅」 (GSP)、自由貿易區、關稅同盟程度更深的整合,涉及經濟體之間貨品、資本、人員、技術的自由移動,並不容易達成。國際間許多以「共同市場」為名的經濟合作,實質上多停留在關稅同盟階段,兩岸要談共同市場,「路途非常遙遠」。

經濟部國貿局主任秘書何裕良說,兩岸之間最好的經濟互動方式,還是回歸既有的 WTO架構,兩岸原就是 WTO會員體,雙邊經濟關係又很密切,唯有在WTO架構下依對等、互惠原則,透過諮商尋求共識,才能確保台灣的國家地位不被矮化,國家權益也才有保障。

根據關稅暨貿易總協定1994年第24條釋義書,以及WTO服務貿易總協定 (GATS)第5條規定,WTO會員體之間有權簽訂雙邊自由貿易協定或其他類似協定,以增進雙邊經貿合作關係。就法理而言,台灣與中國的確可以在WTO架構下簽署自由貿易協定(FTA),但兩岸情勢與具體效益仍待審慎評估,經貿官員對此態度低調。

多位官員一致表示,推展兩岸經濟合作,不一定需要訂定任何實質協議,WTO多邊機制對台灣最有保障。

經濟部次長陳瑞隆表示,中國在 WTO架構下開放的 市場項目,台灣可以放心地善加掌握,但超出 WTO規範 的臨時性措施或市場開放,就比較讓人擔心,日前中國提到願開放台灣農產品登陸就是一例,台灣必須注意中國市場存有的不確定風險。

何裕良表示,台灣會積極參與 WTO新回合談判,爭 取對台灣最有利的措施和待遇,同時繼續與其他國家洽簽FTA;若遇有兩岸貿易障礙,台灣也會善用WTO爭端解決機制處理,爭取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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