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4月26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淘大食品宣傳所生產的蠔油及豉油「絕不含味精成分」,但被食環署發現含有味精,被判罰款3萬元。
裁判官判決時指,本港許多家庭使用淘大的產品,但其廣告一方面講述味精的害處,又標榜醬油無味精,但沒有提及天然發酵過程會產生味精,有關做法令公眾失望,故判淘大罪成,罰款3萬元,並要支付1700元化驗費。
控罪指,淘大於2003年12月17日,在《東方日報》發布一則廣告,指其產品「淘大蠔油」及「淘大豉油」「絕不含味精成分」。但食環署抽查淘大特級蠔油和淘大瑤柱蠔油,以及淘大金標和銀標豉油樣本,證實分別含有百萬分之4400至4700,及4100至5900的谷氨酸鈉(Monosodium Glutamate,簡稱MSG),結果淘大遭食環署票控發出虛假的食物宣傳品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