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9日訊】一段時間以來,要制定“反分裂法”的消息甚囂塵上,我不以為然,也不肯置評,但我心裏仍不免覺得好笑——制定一部法律國家就統一了?離開這部法律國家就無法統一、就被分裂了?恕我孤陋寡聞,也許真的進入“依法治國”時代了,完成國家統一這種事情都可以用法律來解決了。以前開拓疆域、統一國土,靠的是武力,進入現代以來,雖然武力仍然有用,但統一主要靠文明手段,靠文化的先進,比如兩個德國的統一。在20世紀一半的時間裏,世界曾以武力對抗的形式分為東西兩個半球,長期對峙,但最後還是依靠文化、制度的先進優劣才分出勝負,起決定性作用的,也不是武力。
中國臺灣海峽兩岸的分裂,究其根源,其實就是20世紀冷戰的一部分,冷戰在全世界已經結束,但在臺灣海峽和朝鮮半島等地區依然殘留,就像春暖花開時節,在某些陰暗的角落,總會有暫時不化的寒冰,並不奇怪。冷戰寒冰在角落暫時不化,說明人類理性的光芒還沒有照耀,節氣還未來臨,寒氣借助地形的有利還會繼續負隅頑抗一段時間。海峽兩岸的分裂,就是在寒冷季節中國人身上留下的一道深深的裂口,筆者就有親屬被分隔兩岸50年,切身體會了分離之痛。傷口的癒合需要時間,當然也離不開兩岸中國人的努力,但以我的愚見,這次制定“反分裂法”就是於統一無益的努力。
制定“反分裂法”的人大代表未經我的選舉,其他被代表的人是否投過票我不得而知,至少我本人不曾直接、間接投過票,所以我根本不關心他們如何開會、如何立法、立何種法。但在網路上看到介紹,說這次立“反分裂法”,是要宣示統一的決心,表示不會放棄和平統一的機會,但同時對武力統一設置了條件和程式,方便動武,以便將來萬一需要武力統一時“有法可依”。原來就是這樣“反分裂”的,原來就是這樣用法律統一祖國的。在我看來,無須這部“反分裂法”,祖國一樣可以統一,有了這部“反分裂法”,祖國未必就能統一。因為使中國不能統一的原因在大陸而不在臺灣,兩岸無法統一的障礙也在大陸而不在臺灣。早在國民黨主政臺灣時期,就一直堅持三民主義統一中國的立場,到後期更明確提出“民主均富”統一中國,但中國大陸一方幾十年時間不予理睬,直到國民黨的“統一中國”被迫淪為謊言、致使民進黨得勢,開始以鬧獨立贏得臺灣人心時,大陸一方才有些著急了。著急是好事,說明大陸一方不願意看著中國分裂。但著急之後不免“病急亂投醫”,比如這次制定“反分裂法”。如果大陸真的想看到祖國統一,覺得國家利益高於一黨一派利益,就應該欣然在“一國一制民主自由”的方針下,與臺灣一方平等談判,以多黨公平競爭 的方式,立即實現中國統一。
我並非癡人說夢,民主自由統一中國是臺灣始終堅持的,陳水扁近日也表示希望台灣的民主能夠對中國產生燈塔的領航作用,也希望大陸會民主化。陳水扁指出,如果有一天臺灣的人民選擇與中國統一,必須在他們的政治情況能充分協調,兩岸都享有民主選舉、多黨政治及中立的軍隊,以及言論自由。此外,中國的平均所得也應該與臺灣人民的相當。這說明,只要大陸一方認可民主自由方式統一中國,兩岸就不存在分歧,就可以立即進入統一的談判,統一指日可待。
但現在,大陸一方回避這個追求統一的“實質要件”,卻緣木求魚,搞一個“反分裂法”的“形式要件”,避實就虛。這個“反分裂法”也許無助於兩岸統一,還很可能使對岸的中國人更加傷心,使裂痕加深,使統一的目標更加遙遠。近日臺灣民眾已經走上街頭,表達了他們的對“反分裂法”的不滿,就是明證。這更加深了我的憂慮。
據說全國人大今天就要審議這部“反分裂法”,因此我呼籲一切愛國的、渴望祖國早日統一的人,都應該把關注、努力的方向放在“實質要件”而非“形式要件”上,且莫誤國。
2005-3-8
作者為自由撰稿人,居中國大陸
──轉載自《觀察》網站(http://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