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3月14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
法援署將於明日起,推行法援婚姻訴訟個案家事調解試驗計劃。
法援署發言人表示,推行試驗計劃的決定,是因應民事司法制度改革工作小組在報告書中提出的建議。建議指法援署除提供資助進行法律訴訟外,亦應有權就合適的個案協助當事人進行調解。
試驗計劃將為期十二個月,以便評估將法援擴展至為婚姻訴訟個案提供調解服務的經濟效益和影響。
根據該試驗計劃,獲批法援的婚姻訴訟個案受助人,如願意試行以調解方式解決與另一方的糾紛,會獲轉介往司法機構的調解統籌主任辦事處。
該辦事處會安排雙方參加家事調解講座,並評估個案是否適合以調解方式處理。如該辦事處認為個案適合,便會協助雙方從調解員名冊中揀選一名調解員。
發言人強調,參加家事調解計劃與否,純屬自願。同時,法援署會為參與計劃的受助人和另一方支付調解員的費用。
由於試驗計劃涉及的個案的法律程序需要一段時間才會結束,法援署預期在二○○七至2008年度完成對試驗計劃結果的評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