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25日訊】證監會成功檢控尹慧芝,指其協助及教唆另一人製造中國創新投資有限公司的股份交投活躍的虛假或屬誤導性表象。
證監會在調查中發現於02年1月至11月期間,尹慧芝收取另一名人士提供的金錢報酬,以便透過4間經紀行買賣中國創新股份,當中並無涉及股份的實益擁有權轉讓,目的只是為了推高中國創新股份的市價,因而違反《證券條例》。
尹慧芝昨在東區裁判署承認5項控罪,案件押後至3月11日宣判。證監會發言人表示,有關罪行最高罰款為5萬元及監禁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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