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0日訊】 (大紀元記者 蔡育萍 編譯報導) 菲律賓最高法院對美國法庭去年堅持將菲律賓前獨裁者費迪南多-馬可仕(Ferdinand Marcos)存於瑞士的不當資產6.83億美元判給菲國政府, 表達高度的贊同。
美聯社2月7日引述首席大法官希拉諾-妲薇(Hilario Davide Jr)對此判決的聲明:「至少,菲國主權在美國最高法院已充分地受到尊重。」
同時, 在舊金山的第9美國上訴巡迴法院4日拒絕一群菲律賓人請求將6.83億美元改判為馬可仕獨裁期間對踐踏人權的賠償。不過,3位裁判委員會表示不能推翻美國法庭2004年7月的裁定。
2004年7月,夏威夷地方法院裁定超過九千名在故菲律賓總統馬可仕統治時代遭侵害人權的受難者,可獲四千萬美元的補償金。
夏威夷法官在一九九五年就曾判決,菲國人權受難者可以從馬可仕的資產中獲得二十億美元的補償金,但委任律師說,由於菲國政府對判決提出異議,導致這些人權受難者無法獲得補償金。
據悉, 這些原告想把這筆6.83億美元歸屬於夏威夷地方初審法院1995年的20億美元(歐元16億)。
雖然這筆錢加利息已增至37億美元(歐元30億),但受害者迄今仍得不到一毛錢。去年,夏威夷法庭裁定菲律賓最高法院判決這筆錢充公,「被視為不尊重之裁決。」
菲律賓法律規定,所有馬可仕不義之財,將用於土地改革計畫。不過,總統發言人伊格納西歐-文耶(Ignacio Bunye) 7日宣稱, 政府正致力修改法律, 讓受害者有所賠償。
另一方面,總統葛洛莉雅-馬卡帕加爾-阿羅約(Gloria Macapagal Arroyo)已同意從6.83億美元中, 撥出2億美元(歐元155.5百萬)賠償所有受害者。
馬可仕在1986年2月遭「人民力量」(people power)推翻20年獨裁後,就和家人流亡至美國夏威夷,稍後1989年於檀香山去世,然而他一生卻從未承認其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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