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4日訊】廣東汕尾的武裝員警開槍殺人了!武警們荷槍實彈甚至出動防暴裝甲車對付的是一群失去土地和海灣湖泊而生活無著的沿海漁民,這些漁民因為祖祖輩輩賴以生存的土地和「母親湖」被廉價佔用而表達了一些不滿,去政府部門表示了一點抗議,於是乎,不知道是哪一級的上級領導認定:他們該殺!不殺不足以維護「穩定」大局,維持「和諧社會」!
得知這個消息時,我正承蒙廣東公安部門的「抬舉」,剛剛被迫從原在深圳打工的公司辭職(當地公安同志多次騷擾到我公司老闆和經理命令公司必須辭退我,且給我的多位朋友下達「任務」要求他們「配合」公安部門做我的工作勸我離開深圳),終於如深圳公安同志所願離開了深圳,到外地朋友處流浪,那天在北方一座海濱城市清冷的早晨,我正由當地一位朋友陪同前去一高校欲為自己另謀「飯碗」,在學校辦公室走廊,朋友接了一個手機電話,接著我詫異地發現,一位七尺昂藏的漢子 居然悄悄流淚了!「男兒有淚不輕彈」,我覺得自己不便多問。片刻平靜之後,他告訴我原委:剛才是一位元國外留學生打來電話,告訴他廣東汕尾東洲村失地農民的上訪維權活動在前一天遭到政府部門武力鎮壓,武警開槍射殺維權農民,甚至出動了防暴裝甲車,據當地農民提供的消息稱,至少已有6人死亡,多人受傷。
這個消息令我和朋友均頓感心情沉重!身為律師的朋友更因他此前曾接到過村民邀約欲委託其為代理律師,卻因朋友所在地司法局的阻撓而最終未能接案不停自責!他痛心而內疚地說,如果自己當初接下這個案子,或許一定程度上能有機會阻止悲劇的發生。
我想寬慰朋友說這不是你的責任,即便當時你介入了這個案子,也未必就能阻止今天的悲劇,而自己卻極有可能成為了另一個朱九虎或郭飛熊……終於我無言。
隨 後的幾天,我們時常議論到這個話題,也關注著網上披露的點滴新消息,由於當局全面封鎖出事的汕尾東洲坑村並禁止海內外媒體的自由採訪報導,我們只能聽到一 些流傳於坊間的「傳聞」和看到「廣東省汕尾市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在事發5天後通過「新華網廣東頻道」披露的「官方消息」,據「官方消息」稱:「‘12.6’事件是一起由極少數人挑起的打、砸、燒嚴重違法事件,執法幹警在執法過程中被迫鳴槍警告,由於現場非常混亂,造成誤死誤傷,共有3人死亡、8人受傷,其中3人重傷。」「村民手持大刀、鋼叉、木棍、炸藥、汽油燃燒瓶、魚炮,圍攻、襲擊風力發電廠主控樓,大量投擲魚炮和汽油燃燒瓶,導致廠內多處 起火……並向現場執法幹警發動暴力襲擊,不斷投擲石塊、魚炮、汽油燃燒瓶等……在現場十分緊急的情況下,執法幹警被迫鳴槍警告,由於當時天色已黑,現場非常混亂,造成誤死誤傷……」而民間「傳聞」則與「官方消息」相去甚遠,包括死亡人數,當地村民也認為遠不止3人!12月17日,「汕尾市人民政府新聞發言人」再次向《南方日報》等當地新聞媒體重申:「‘12.6’事件是由極少數人挑起的打、砸、燒甚至對我現場執法公安民警發動暴力襲擊的嚴重違法事件。」「事件的起因是從今年6月份起,當地東洲坑村極少數為首滋事分子,煽動部分村民對建設中的汕尾火力發電廠征地補償提出不合理要求,採取封堵省道廠道、阻撓 電廠施工、扣押車輛人質、攻擊政府機關辦公場所和工作人員等過激甚至違法行為,要脅政府滿足其無理要求。政府一直對此保持高度克制,做了大量艱苦、耐心的工作,時間長達數月之久,事態逐步正在可控範圍內由大化小,問題朝著有利於解決的方向發展。在這種情況下東洲坑村極少數為首滋事分子不肯善罷甘休,為繼續擴大事態,把鬧事範圍擴展到離東洲坑村8公里開外的施公寮村,把攻擊目標指向與東洲坑村並無征地關係的風力發電廠。12月6日對坐落在施公寮村的風力發電廠實施打、砸、燒嚴重違法行為,設置路障封堵道路,向現場執法民警大量投擲魚炮、汽油燃燒瓶等,從而釀成嚴重違法事件。目前,事態已得到控制,有關善後處 置工作正在緊張有序地進行。」而據海外媒體想方設法突破重重封鎖對當地目擊者的有限採訪認為,死亡人數在十幾到二十人左右,超過五十人受傷,另有數十人失蹤下落不明(因警方至今仍在緝捕一些「鬧事」村民,部分村民被迫逃亡外地)。海外媒體報導並稱官方捏造死因強迫死者家屬簽字,一些家屬至今未見死者遺體,有死者遺體被直接送入火葬場毀屍滅證等。
對海外媒體報導與官方口徑的截然不同,有海外媒體質疑:如果當局所言屬實,何不允許記者自由採訪報導?讓記者自由採訪村民,看他們怎麼說,到底補償是否合理?「12.6」事件起因、經過如何?有多少人被打死?是怎麼被打死的?為何要對事件發生地採取嚴密的新聞封鎖?——從老式的依靠行政命令禁止國內傳媒報導這一事件,到運用最先進的互聯網過濾和控制資訊流通技術,設置過濾詞禁止國內網站張貼有關信息,禁止搜索引擎搜索和事件相關的關鍵字,甚至連美國的google網站都不能例外——所有這一切,只有一個目的,那就是阻止全國人民瞭解事實真相。
一面如竊賊掖贓般掩蓋著事實,一面卻擺出「真相」的臉譜要脅公議;早已從道義的底線跌落深淵,卻儼然以「正義在握」的旗號威嚇民眾。對廣東地方當局的目無法 治蠻不講理,筆者是深有切身體會。半年來的親身經歷和耳聞目睹所見所聞,令我不禁懷疑:曾在近代史上發源了康梁「戊戌變法」和孫中山推翻帝制的「革命」而深刻影響中國歷史進程的廣東,在改革開放之初憑藉廣東人「敢為天下先」的精神不但充分利用「市場經濟」優勢創下經濟發展奇跡,同時也在南中國開創了中國大陸相對言論自由一隅陣地(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曾經的《南方週末》和《南方都市報》)的廣東,如今竟已淪為法治的「蠻荒之地」?
近半年來,深圳警方連續兩次蠻橫剝奪我的工作權利,卻心虛地不願給我出具任何紙面的證據手續,因為他們心知肚明:這種卑劣行徑在法律上完全站不住腳!當他們當面無理指責我「你在這裏影響到深圳的‘安定’,希望你最好哪來回哪去」,我要求他們給予我正式的檔手續告知我依據哪一條法律法規須將我「逐」出深圳時,他們無言以對;而在他們向我深圳的朋友下達「任務」要其「配合」勸說我離開深圳時,朋友被告知我在深圳「不受歡迎」的理由有三:一是和朋友去了趟番禺看守所試圖探望郭飛熊先生捲入「群體性事件」;二是接受「海外敵對勢力」控制的外電採訪;三是我在深圳交往的一些人都是些有問題的「不安定分子」,那位仍在「體制內」就職的朋友當即不以為然地反問:「就這些?你們這些理由也統統擺不上臺面啊。」
與我個人的遭遇類似,在廣東的其他朋友也「有幸」體 驗過:「觀點」網站站長野渡君因堅持不懈開辦獨立人文網站,屢敗屢戰,非但網站頻遭封殺至今已被關閉近50次,在現實生活中自己的生存空間也一再受壓,他在廣州租住的居所被當地公安不斷騷擾房東,致使其一年內被迫搬遷四五次,員警甚至「株連」到家屬多次騷擾野渡妻子工作的公司,要求其公司辭退她或將她調離 至廣州以外偏遠地區的分公司;另一位網友煙波漁者則在今年五月因在網上報導深圳反日遊行的有關情況而被深圳警方無理羈押審查80來天,後雖因找不到任何夠得上「起訴」的「證據」而被警方無奈釋放,警方卻還是禁止他從事原先的媒體記者工作而使他丟掉了工作,當他在中山市另謀得一份商場打工的工作後,與我的情況相似,「聞訊」的中山警方也向其工作的商場打去電話告知此人「有問題」不得聘用,迫使其不得不辭職離開中山。不久前廣州番禺太石村農民不過依法罷免選舉 村委會,結果卻是村民委託的法律顧問郭飛雄先生被以「聚眾擾亂社會秩序」罪名抓捕至今系獄;幾位村民代表也遭逮捕被關押至今;另一位為村民提供法律援助的 湖北省枝江市人大代表呂邦列先生竟在陪同外國記者前往採訪時被當地基層政府雇傭打手行兇毆打至昏迷,並兩次被強制送返原籍;中山大學艾曉明教授陪同郭豔、唐荊陵兩位律師前去太石村正常履行律師職責時,也被基層政府雇傭打手追打險遭不測。而一月前郭豔、唐荊陵兩位接受太石村民委託的律師,已在合同期內被所在 律師事務所無理解聘。
上文我的那位律師朋友認為:汕尾事件中若村民果真有「暴力襲警」行為在先,地方政府也有需檢討反思之處:太石村民依 法維權的結局令人心寒!讓有類似維權要求的其他地區民眾幾乎看不到半點希望!在自身利益得不到任何保障的前提下,民眾產生激烈的對抗情緒,甚或鋌而走險采 取過激行為,也是有可能的。我想起10月初在廣州拜訪艾曉明教授時,艾老師曾不無憂慮地表達過類似的意思,她認為太石村村民的維權行動是完全合法的,在法 律容許的範圍之內,而最終卻遭至這樣的結局,「這讓那些村民們怎麼想?如何能接受?如果他們從此絕望,走上對抗的道路,無論對於他們個人,或對整個社會,都將是悲劇性的。」「郭飛雄們做的事情,其實是在幫助政府化解矛盾,解決衝突,是真正有利於‘建設和諧社會’的,卻被當作‘幕後黑手’、‘擾亂社會秩序’的嫌犯抓起來……」
互聯網資訊時代資訊傳播技術的進步,已使得政府當局隨心所欲將人民長久置於黑暗之中的蒙昧年代成為過去。面對眾目睽睽 之下的太石村、東洲村和更多的民間維權抗爭,不知道諸如張德江們的「父母官」和高高在上的中央政府下一步將如何應對?是如同外交部發言人秦剛在答記者問時 強調的:「不管怎樣,中國是依法治國,處理這些問題一定會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亡羊補牢,在法治的軌道上妥善處理社會問題緩解矛盾衝突,真正「依法治 國」、「建設和諧社會」,還是繼續一面封鎖網路封鎖媒體唯我獨尊,一面持續動用高壓「滅火」令十億神州俱成「法治蠻荒之地」,直至火山噴發而不可收拾的那一天來臨?這是個生死攸關的問題。
2005年12月20日於旅途中
作者為獨立中文筆會會員,居中國大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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