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帑助私樓業主賠償不恰當

標籤: ,

【大紀元11月23日報導】(據明報新聞網報導)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說,以公帑協助私人樓宇的業主償還判定債項,並不恰當。

鑑於近日發生鋁窗墜下事件,何志平指,政府鼓勵業主自行購買第三者意外保險,如法庭裁定某一業主須負上賠償責任,業主便須自行承擔賠償金額。

何志平認為,以公帑助私人樓宇業主償還判定債項並不恰當,至於設立基金,要求全港所有樓宇的業主供款,以協助那些因沒有妥善管理和維修樓宇而使發生意外導致第三者傷亡的業主,也有欠公允。

相關新聞
李登輝敗訴  宋楚瑜要求黨內低調
李登輝判賠宋楚瑜千萬  橘委:終止謾罵歪風
證交所擺烏龍 擬賠償龍邦投資人505.2萬元
舊金山公車撞死女童 賠償金額創紀錄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安全投稿爆料平台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