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怡香港報導/香港的新任律政司司長20日正式登台。年資不深的資深大律師黃仁龍,以他在法律專業界的良好口碑和行政長官的賞識,獲正式任命為香港特別行政區的第二任律政司司長。曾一再反對中共人大釋法的黃仁龍形容出任律政把關人任重道遠,自己是本著良知作應做的事。他堅稱會忠於良知,捍衛香港的法治與司法獨立,維護人權自由。
20日下午,行政長官曾蔭權與剛卸任的律政司長梁愛詩及新任律政司長黃仁龍召開記者會。曾蔭權宣佈國務院根據他的提名和建議,任命黃仁龍為律政司司長,並免去梁愛詩的律政司司長職務,即日起生效。梁愛詩將以個人身份繼續出任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成員,至2005年12月31日止。
曾蔭權說黃是唯一人選
曾蔭權稱讚黃仁龍品格正直、性情溫和,憑其專業知識以及他在行內的良好聲譽,必定能勝任律政司司長的職務。他說,邀請黃仁龍擔任律政司長,是欣賞他對法治的堅持,對法律專業和香港的承擔,所以到梁愛詩辭職,他就開始去了解黃仁龍的為人和成就。曾蔭權並透露,黃仁龍是他唯一接觸的新律政司長人選。
有記者質疑,黃仁龍與曾蔭權彼此認識不深,也沒有提名曾蔭權選特首,曾蔭權為何會選擇他做律政司長。曾蔭權表示,曾否提名他選特首不是他要考慮的因素,最重要是他的才幹,以及彼此思路接近,相信大家可合作愉快。
對於邀請剛卸任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以個人身份出任政制發展專責小組成員,曾蔭權表示,政制發展的討論已進入最關鍵的階段,梁愛詩能充分掌握政制改革的事宜,有助專責小組向市民解釋有關的建議及爭取支持。
黃表明不願再見釋法
現年41歲的黃仁龍是香港歷來最年輕的律政司司長。他表示接受今次任命,主要是考慮到律政司司長職位對香港的重要性,任重道遠。黃仁龍形容自己在一個不容易的環境下長大,是良知令他要踏出安逸,做適當應該做的事情。他說:「我承諾我會竭盡所能,帶領律政司各位的同事獨立、公正、有效率的履行這個任務裏面各個重要的環節,使得為市民提供的法律保障做得更好。」
本身是基督徒的他更引用聖經中的一句話「同負一軛」來期盼與港人的關係:「我衷心的希望和大家以『同負一軛』的精神,我們採取互信,摒棄猜忌,共同努力,令香港下一代活得更加精彩。」
黃仁龍並說,維護香港法治是他擔任律政司司長的使命和責任,他會致力捍衛司法獨立,確保刑事檢控不受干預,保障香港的人權、基本自由,維護公眾利益。還會忠於良知處理,獨立、慎密地向政府提供正確的法律意見。
黃仁龍89年開始擔任大律師公會執委,曾參加過法律界反人大釋法遊行。他回應媒體的問題時表明,希望不會再有釋法,以免對香港法制造成衝擊。他說:「沒有人想再看到人大釋法,如有再有釋法的時候,可能對我們的法制會引起衝擊。但在我的任內,我會儘量避免會有考慮釋法的情況出現,我會儘量的去避免。但是如果真的有這種情況出現要考慮的話,我可以說我會儘量慎密的去考慮,以至儘量去將有可能的影響降到最低。」
處理23條將力求平衡
對於23條立法的問題,黃仁龍說:「在我任內如果需要處理的話,我會儘量去尋求一個適當的平衡點,在保衛國家安全與維護人權自由方面作一個好的平衡點。」
對於民主進程的看法,他指普選是最終目標,但步伐的快慢,社會上確有不同的意見,他會以務實和穩健的態度,好好研究以達致共識。
黃仁龍並表示,維護香港法治,捍衛司法獨立是律政司的使命,進一步落實新的憲制秩序將會是它的重要任務。他並承認與內地法律專家認識不深,期望日後與內地法律專家的溝通是雙向的,他會堅持自己的看法,希望達致互相了解。
被問及會否在處理帶有中共因素的事件時身不由己,黃仁龍重申會忠於良知去辦事。他說:「我會忠於我自己的良知去處理事情,我會獨立地、慎密地向特區的政府部門,向特首提供我認為正確的法律意見。」
同行與政黨多有讚譽
民主黨前主席、同時也是資深大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李柱銘表示,他對黃仁龍的認識不深,但讚揚他是正人君子,受人尊敬,相信他會盡力去捍衛香港的法治。
民建聯歡迎黃仁龍接任律政司長,認為他受到法律界人士尊重,即使曾參加反釋法遊行,亦無礙政改工作。
45條關注組成員、大律師公會前主席湯家驊則擔心,黃仁龍年紀尚輕,未必能夠駕馭複雜的工作和人事關係。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李國能發表聲明,歡迎曾是他高足的黃仁龍獲委任為律政司司長。李國能讚揚黃仁龍為資深大律師,才德兼備,工作熱誠,備受各界敬重。
李國能也特別向離任的律政司司長梁愛詩致意。他說,在過去8年,香港特別行政區在「一國兩制」下,經歷了意義重大的日子,對日後發展影響深遠。期間,梁愛詩盡忠職守,工作不遺餘力。她對法治所作出的重大貢獻,以及對司法獨立的高度尊重,應予以充分的肯定。
黃仁龍簡歷
黃仁龍現年41歲,在接任律政司司長前是私人執業大律師。他在1989-2005年期間,曾多次擔任香港大律師公會執委會成員,2003-2005年出任該會法律教育委員會主席;2003年7月至8月期間擔任香港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暫委法官。
他曾出任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主席、暴力及執法傷亡賠償委員會主席,以及非本地高等及專業教育上訴委員會主席;也曾擔任香港施達基金會副主席,並為香港基督教關懷無家者協會擔任顧問和參與義務工作。
黃仁龍畢業於劍橋大學,獲頒劍橋大學學士(法律)及劍橋大學碩士(法律)學位。1987年,他獲認許為英國大律師,同年獲認許為香港執業大律師。2002年獲委為資深大律師。(http://www.dajiyuan.com)